淄博供暖即将降价 蒸汽价格将随同调整

2015-11-23 09:47:00    作者:   来源:齐鲁晚报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价格联动 供暖 蒸汽 调整 2008年
[提要]淄博市降低中心城区供热价格听证会上,8家经营者代表均提出希望能够重新启动2008年制定的煤热价格联动机制。随着供热企业亏损较严重,物价部门也将适时调整蒸汽价格。
  本报11月22日讯(记者 刘晓) 淄博市降低中心城区供热价格听证会上,8家经营者代表均提出希望能够重新启动2008年制定的煤热价格联动机制。物价部门表示,将会重新进行讨论研究,把煤热价格联动机制提上议事日程。

  “我们在承诺提供安全稳定的热源供应的同时,也希望物价部门能够重新启动煤热价格联动机制,让煤炭价格和供热价格能够实时联动起来,切实帮企业解决困难,保障企业发展。”淄博热电集团代表孙秀芝说。

  据了解,根据2008年出台的《关于调整中心城区供暖价格和对低收入群体实行供暖补贴的通知》规定,标煤价格变动在20元/吨以内时,蒸汽价格不做调整。在此基础上,煤价每上涨或下降10元/吨,蒸汽价格相应上、下调整0.4元/吉焦,由市物价局根据煤价变化情况,每季度调整一次。但由于种种原因,煤热联动在2009年实行了一年后彻底中断。

  此外,淄博热企80%以上的热源来自电厂蒸汽或高温水、循环水等。因此,煤炭价格下降直接降低了蒸汽生产成本,对发电企业影响较大。随着供热企业亏损较严重,物价部门也将适时调整蒸汽价格。

初审编辑:曹亮
责任编辑:王盈盈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