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林业部门助农跨省追讨种子款 一月追回3年欠款

2015-11-14 11:44:00    作者:   来源:淄博晚报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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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
    通过手机上网跨省购买苗木种子,谁知付款后却再无音信,再拨打对方电话也无法接听……家住博山区城西街道办事处池子村的农民栾兆远就遇到了这样的烦心事。苦等了3年,万般无奈的栾兆远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求助市、区林业部门,仅用一个月3600元苗木种子款便回到自己手中。昨日,栾兆远给记者讲述了自己的故事并通过本报呼吁广大市民特别是农民朋友网络交易一定要谨慎。
  “2012年9月,我通过手机上网发现陕西汉中一家卖流苏苗木的企业打出的广告,在仔细翻看网站介绍并确认对方属于正规企业后,便支付了3600元苗木种子款。”栾兆远告诉记者,因急着要苗木种子,所以在与对方多次电话联系后便直接付款了。
  采访中记者得知,栾兆远家有一块种植玉米和小麦的良田供全家口粮所需,还有一小块种植苗木、果树的山地是全家唯一的收入来源。此前,他曾在本地购买过少量流苏进行试种,效果不错,2012年恰逢流苏行情较好,而当时本地却没有合适的种子,考虑了外出采购的成本后,栾兆远最终选择了网购。“当时我与汉中市城固县口水林业发展有限公司的负责人罗军在电话中联系,他告诉我流苏种子发芽率能达到90%以上,2012年9月15日我就给他邮政储蓄的银行卡汇入人民币3600元,确定购买流苏种子120斤。但直到2013春也一直没能收到流苏种子。”栾兆远告诉记者,此后他再与罗军电话联系,对方电话便处于无法接通状态。此后,栾兆远也试图通过公安部门讨回欠款,但一直未能有所收获。
  转眼3年过去,2015年秋,这桩烦心事再次涌上栾兆远心头。栾兆远告诉记者,抱着试试看的心态他又向林业部门求助。2015年9月5日上午,淄博市林业局收到栾兆远的求助,相关领导在详细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后,安排绿委办相关负责人与栾兆远进行深度对接,并先后多次到栾兆远家调查了解情况。“针对栾兆远的遭遇,经过我们初步调查情况属实,但林业部门只有对苗木种子质量的监管和执法权,付款而未收到货的违法行为不属于我们的执法范围,所以只能想办法进行协调。”市绿委办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随后,记者看到2015年9月15日由淄博市林业局发给汉中市林业局的公函,公函中详细说明了栾兆远的遭遇,恳请对方予以协助调查。“对方林业部门用了一个月的时间完成详细的查证工作。10月21日上午,我们收到了当地森林公安局民警和当事人罗军打来的电话。”市林业局绿委办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电话中罗军表示自己手机一度丢失,所以无法与栾兆远取得联系,因此耽搁了种子的发货。10月23日下午,他便将3600元种子款退还。(晚报记者赵瑞雪 通讯员任晓雪)

初审编辑:曹亮
责任编辑:李晓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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