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岁男子盗窃13起 居民怕丢面10起未报案

2015-11-12 13:46:00    作者:边增雨 毕作征 田龙江   来源:大众网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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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

被盗的单元防盗门依然开着

民警向居民宣传防盗知识

嫌疑人指认盗窃商业门头

嫌疑人指认现场

  大众网淄博1112日讯(见习记者 边增雨 通讯员 毕作征 田龙江)淄博警方秋冬治安“百日会战”如火如荼,1110日,博山警方破获连续盗窃作案13起,并抓获犯罪嫌疑人李某某。而在博山警方破获的13起案件中,竟有10起未报案。

  112日,淄博市公安局博山分局白塔派出所连续接到失主报案,家中电视机、洗衣机、电暖器等财物被盗。派出所民警立即会同刑侦大队勘察现场,经调查走访、调取沿途多路监控视频,首先在博山区白塔镇王某个人电维修点查获了电视机、电暖器等被盗赃物一宗。据王某的供述和摸排出的线索,系李某某多次到其店内销售赃物。针对这一线索,白塔派出所民警立即展开布控,加强对案发周边区域的巡逻守候,遂在被盗现场附近村庄和销赃点附件日夜巡逻守候。经过九天九夜的巡逻蹲守,1110日下午,李某某在外出寻找作案时机,被巡逻民警当场抓获。

  在事实和证据面前,李某某供认了在博山连续入户盗窃13起的犯罪事实。据悉,李某某,2011年开始因盗窃三次被判处有期徒刑,20151015日才刚从山东省第四监狱出狱。目前李某某已被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案件办理中,民警发现几处被盗车辆的生活小区,嫌疑人就是专门挑楼宇单元防盗门敞开的下手,在押送嫌疑人指认现场时,那被盗的小区防盗单元门依然敞开着,民警向小区居民了解原因,得到的答案多数是为了出入方便。

  同时,警方在侦查中还发现,破获的13起被盗案件中,竟只有3起接到受害人报案,10起案件是民警在侦查中发现。博山公安分局宣传民警在陪同采访走访了商品零售店、汽车配件店和自行车被盗的车主,在问及为何未到公安机关报案时,均已别人知道了感觉没面子丢人为由未报案。

  在此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如果发生被盗一定第一时间报警,千万不要因为涉案金额小或怕别人知晓没面子为由的不报案,这样不但为公安机关侦查带来极大地困难,同时也助长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初审编辑:曹亮
责任编辑:李晓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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