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1-05 10:41:00 来源:淄博晚报 我要评论
晚报讯 (记者孙艳芹)昨日从省教育部门获悉,我省下发《关于减免中小学校舍建设有关收费的通知》,该通知减免收费的政策适用于全省城镇和农村、公立和民办、教育系统和非教育系统的所有中小学校(含幼儿园),建设项目具体包括维修、加固、重建、改扩建等。其中房屋登记费、土地复垦费等24项全免,房产测绘收费、公证服务收费等12项按规定比例收取。
我省规定,中小学校舍建设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予以免收;涉及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属于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并且有浮动的,按规定标准的30—50%收取,有上下限的按不超过下限标准收取,有条件的也可以免收,具体减免幅度由各市确定;属于市场定价的,通过服务双方协商适当减收或免收。各市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由市物价、财政部门制定相应的收费减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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