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起淄博全面实行快递收寄验视和实名收寄

2015-10-31 10:24:00    作者:许莲   来源:淄博新闻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收寄 实名 快递 快件 用户权益
[提要]核实寄件人电话号码,会通过核实寄件人填写的电话号码是否与预留电话号码一致的方式,或者现场拨打寄件人填写的电话号码的方式进行;核实寄件人相关身份信息,则通过现场核实寄件人填写的姓名与出具的有效身份证件上载明的姓名是否一致的方式进行。

  淄博新闻网讯 (记者许莲 通讯员宋元清)昨日记者从淄博市邮政管理局获悉,根据中央综治办等15部门联合印发的《全国集中开展危爆物品寄递物流清理整顿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中综办〔2015〕27号)的有关规定,自11月1日起,除信件和已有安全保障机制的协议客户快递、通过自助邮局(智能快件箱)等交寄的邮件、快件外,邮政、快递企业在收寄邮件、快件时一律须通过对寄件人电话号码及相关身份信息比对核实后方可收寄。

  核实寄件人电话号码,会通过核实寄件人填写的电话号码是否与预留电话号码一致的方式,或者现场拨打寄件人填写的电话号码的方式进行;核实寄件人相关身份信息,则通过现场核实寄件人填写的姓名与出具的有效身份证件上载明的姓名是否一致的方式进行。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身份证件、中国人民武装警察身份证件;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证件、护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等。

  市邮政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收寄验视和实名收寄等工作,是以保障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出发点的重要防控措施,下一步将联合市综治、公安等有关部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邮政、快递企业全面实行收寄验视和实名收寄,健全实名收寄操作流程和用户信息安全保密制度,切实维护用户权益,保障寄递渠道安全。

初审编辑:曹亮
责任编辑:刘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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