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法院严惩环境污染犯罪 3年43人获刑或拘役

2015-10-29 14:47:00    作者:仇晶 刘雪丽   来源:大众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淄博;法院;环境污染;犯罪;保障;生态淄博;建设
[提要]10月29日,大众网记者从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近年来,淄博全市法院认真贯彻市委“铁腕治污、刑责治污”精神,取得了积极成效。

    大众网淄博10月29日讯(记者 仇晶 通讯员 刘雪丽10月29日,大众网记者从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近年来,淄博全市法院认真贯彻市委“铁腕治污、刑责治污”精神,取得了积极成效。2013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受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70件170人,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12人,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31人。其中市法院从重判决的小清河“7.25”环境污染案,被最高法院列入2014年4月30日公布的全国典型案例。

  日前,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法院打击环境污染犯罪的基本情况和主要做法,并公布了四起环境污染犯罪典型案例。淄博全市法院通过统一司法指导思想,坚持从重从快原则,不断健全完善工作机制,积极拓展延伸司法职能,依法打击和震慑环境污染犯罪,保护人民群众生存权益,依法从严惩处环境污染犯罪,是落实市委“生态淄博”建设的重要保障,也是维护司法公正与权威的重要举措。

    下一步,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将继续贯彻落实淄博市委、市政府“铁腕治污”的精神,建立重大环境污染案件快速办理机制,积极构建环境保护恢复性司法机制,并探索设立环境保护公益基金,及时向相关部门提出环境保护司法建议,努力为“生态淄博”、“美丽淄博”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初审编辑:曹亮
责任编辑:刘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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