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文化名城二十条” 擦亮城市名片

2015-10-23 13:49:00    作者:樊伟宏   来源:齐鲁晚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文化人才 文化品牌 文化产业 文化领域 城市名片
[提要]为创建文化名城,市委、市政府共同出台了《关于着力建设文化名城的意见》(简称“文化名城二十条”)。意见要求,实施文化人才建设工程,全面提升市民道德素养和文明素质,进一步总结提炼新时期淄博精神。

  编者按:

  为创建文化名城,市委、市政府共同出台了《关于着力建设文化名城的意见》(简称“文化名城二十条”)。文件要求:建设文化名城,必须坚持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核心,以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为落脚点,以阐发齐文化时代内涵和打响齐文化品牌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重大文化项目为载体,着力打造具有鲜明方域特色、鲜活城市形象,鲜亮文化品牌的高知名度美誉度的文化名城。

  本报记者 樊伟宏 

  市民道德素质

  5年内明显提升

  “文化名城二十条”意见的出台,既解决了如何建、谁来建、怎么建的难题,也为加快推进文化旅游业融合发展,加快壮大文化产业,打造文化名城,指明了方向。

  意见要求,实施文化人才建设工程,全面提升市民道德素养和文明素质,进一步总结提炼新时期淄博精神。

  通过大力弘扬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以四德工程建设为抓手,广泛开展公民道德建设活动,通过组织开展好志愿服务、乡村文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普法宣传教育等活动,深入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通过3—5年的努力,使全市市民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得到明显提升。

  通过以“走在前列”为目标定位,进一步总结提炼淄博当代城市精神,统一全市干部群众改革发展的思想共识。通过开展“感动淄博”年度人物评选等活动,推动全市上下自觉践行淄博城市精神,凝聚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精神动力。

  鼓励文化人才

  下基层服务百姓

  实施文化人才建设工程,完善文化人才培养引进机制,同时加强基层文化人才队伍建设。

  为此,市委市政府制定《“淄博市文化人才”工程实施意见》,建立“淄博市文化人才”信息库,并持续宣传推介国家级、省级工艺美术大师、陶瓷艺术大师、琉璃艺术大师,发挥驻淄高校在文化人才培养方面的优势,为全市文化发展培养储备后备力量,推进市重点人才引进计划、重点人才引进优惠政策向文化领域倾斜。支持文化人才参与“泰山学者”、“齐鲁文化名家”、“齐鲁文化英才”、“齐鲁文化之星”等评选活动。

  此外,把基层宣传文化人才队伍建设纳入各级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总体规划,配齐配强镇(街道)综合文化站专职人员。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推广、完善文化协管员制度。对专业院团人才的引进继续按照国家、省、市事业单位招录规定执行。壮大文化志愿者队伍,鼓励专业文化工作者和社会各界人士参与基层文化建设和群众文化活动,形成专兼结合的基层文化工作队伍,

初审编辑:曹亮
责任编辑:王盈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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