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淄博10月22日讯(记者 袁菲菲 通讯员 高杞)近日,淄川公安分局城南派出所,通过周密部署,缜密侦察,成功将一名偷盗网吧钱财的少年绳之以法,并处以行政拘留。
2015年10月21日11时许,王先生到城南派出所报警称:自己在淄川开网吧,今天上午10点多的时候,自己离开网吧吧台一小会功夫,再回吧台时,发现放在吧台抽屉里面的400多元营业款不见了,怀疑是被人偷走的,本来网吧有监控,但是碰巧监控发生了故障,现在监控不能使用,希望能得到民警的帮助。
接到报警后,城南派出所民警立即对此案进行了现场勘查。民警先对网吧上网的人逐一进行了排查,了解情况。经过调查,网吧里有人反映,上午的时候只有一个男孩离开了网吧,还在网吧的前台停留了一会后才走,但没有人认识那个男孩。民警感觉那名男孩有重大的作案嫌疑,民警又对人员上网登记情况进行了检查,但记录显示,那名男孩使用的机子并没有结账下机,但显示的是老板王先生的身份信息,其他没有任何信息了。民警询问王先生到底是怎么回事,王先生回忆说,今天早上是有一名少年来上过网,但是说忘记带身份证了,还说要在网上查点学习资料,就借用了王先生的身份证上了机,当时王先生心想少年这么爱学习,没有多想把身份证借给了那名少年,现在王先生只知道他姓李,见面的话能认出那名少年。民警告诉王先生只有找到那名少年,才能知道他有没有拿网吧的钱,光靠怀疑是不行的,但是目前没有那个少年的任何消息。民警马上做出一个决定,在网吧的周围蹲守,等待少年的出现。
到了第二天中午12点左右,少年再次来到网吧,王先生一眼就认出了他,并通知了民警,民警向那名少年亮明身份后把他带回派出所,并通知其家长,当着少年的父亲,民警讯问少年网吧丢钱事宜,少年想都没有想就说,网吧的钱是我拿的,我现在知道我做错了,希望你们能给我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并当场给王先生道歉,少年的父亲也把钱还给了王先生,也得到了王先生的谅解。
原来少年姓李,今年15岁,还在读初中,平时喜欢在网吧里面上网。昨天的时候,由于把家里给的零花钱都花完了,刚好上完网从网吧走的时候,看到网吧吧台的抽屉里面有钱,老板又不在,在欲望的驱使下,把吧台里面的400多元钱拿走了。到了今天中午的时候,网瘾又来了,把自己昨天从网吧拿钱的事情早就忘到九霄云外了,来到王先生网吧准备上网,结果被蹲守的民警带回了派出所。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李姓少年做出行政拘留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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