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多部门联动执法50余次 维护水源地安全

2015-08-23 23:06:00    作者:王萍 董春鸽   来源:大众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提要]自2013年9月份以来,淄博市各级公安机关加强与水利、环保、国土等行政部门的协作配合,在全国率先创新建立了公安行政联动执法机制,多措并举严厉打击危害水源地安全的环境污染、非法采砂等违法犯罪活动。开展联动执法50余次,现场制止违法行为82起,涉案价值数百万元,保障水源地安全。

执法现场

    大众网淄博824(记者 王萍 通讯员 董春鸽)20139月份以来,淄博市各级公安机关加强与水利、环保、国土等行政部门的协作配合,在全国率先创新建立了公安行政联动执法机制,多措并举严厉打击危害水源地安全的环境污染、非法采砂等违法犯罪活动。开展联动执法50余次,现场制止违法行为82起,涉案价值数百万元,保障水源地安全。

     多部门联动严打严防 加强太河水库水源地安全

     201391《淄博市太河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水源地保护条例》)正式实施以来,淄博市各级公安机关、水利、环保、国土等行政部门建立了公安行政联动执法机制。其中,淄博市各级公安机关办理涉及水源地治安案件3起,行政拘留9人;侦破刑事案件1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4人;开展联动执法50余次,发现问题19处,现场制止违法行为82起,约谈垂钓、野炊等人员42名。

据悉,淄博市公安局大力加强与淄博市水利局、淄博市环保局等部门的横向联动,联合下发《关于建立水利公安联动执法工作机制的通知》和《关于建立环保公安联动执法机制的实施意见》。淄博市公安、水利率先在全省成立首个联动执法办公室,同时在太河水库管理局设立联动执法工作室,选派执法人员定期到办公室、工作室合署办公。

 今年522日,淄博市公安局在桓台县召开了全市食药环侦业务向派出所延伸工作推进会,建立了公安机关市、区、派出所三级纵向联合办案机制。同时,公安机关与水利部门分别设立值班备勤电话,逐步建立完善了应急联动、信息共享、案件移交与协作等机制,确保各负其责,协同作战。

     联动执法专项整治 严打危害水源地安全各类违法犯罪

    20146月, 为有效遏制淄河流域非法采沙行为,公安机关在国土、水利等部门的配合下,集中抽调民警70余人,破获在淄河滩内非法采砂案件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3人,扣押挖掘机等大型设备10余台,涉案价值数百万元。

    公安机关作为打击违法犯罪的主力军,紧密依托联动执法机制,不断加强与环保、水利、国土等部门的协调联动。2013年以来,淄博市区两级公安机关,先后端掉淄川、博山利用暗管非法排放废酸污染水体的黑窝点5处,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4

    据悉,各部门联动执法突出重点,公安机关依托联动执法机制,协助水利、环保等部门开展各类执法活动,不断强化对危害水源地安全的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坚持预防为先,对重大行动实行风险评估,科学预判各种执法风险并提前介入,对轻微违法人员实行主动约谈,宣传讲解水源地保护法律法规,及时制止非法垂钓、捕捞、野炊等轻微违法行为,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打防并举 依法暂扣鱼竿、渔网、帐篷等物品近千件

    近年来,淄博市局积极协助市水利局执法人员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十余次,约谈并劝离非法捕捞、非法垂钓等人员102人次,协助水政部门依法暂扣鱼竿、渔网、帐篷等物品近千件。

    今年62日,淄博市公安局联合市水利部门,对水源地非法垂钓、露营、野炊等违法行为再次开展专项整治,共依法查处非法垂钓、露营、野炊等违反《水源地保护条例》的行为14起,依法劝离22人,协助水政执法部门依法暂扣鱼竿、渔网、帐篷等物品百余件。

    20141月,针对在库区和溢洪道内私采滥挖“太河玉”违法行为屡禁不止,严重影响库区安全的情况,淄博市公安局与淄博市水利部门先后两次联合淄川分局进行专项整治,依法制止并劝离违法人员6人,传唤教育参与采挖活动的重点人员2名。

初审编辑:曹亮
责任编辑:李晓雨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