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6-12 15:44:00 来源:大众网淄博频道 我要评论
淄博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崔连胜(左二)、防火监督处工程验收科科长韩雷(左三)、特勤大队大队长娄玉勇共同回答网友和读者的提问。
大众网淄博6月12日讯(实习记者 蒲猛)12日上午,淄博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崔连胜做客大众网《警方在线》栏目,灭火器材的维护以及消防体验馆等问题成为当日的热点话题。淄博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崔连胜、防火监督处工程验收科科长韩雷、特勤大队大队长娄玉勇对网友们提问进行了一一解答。
论坛网友提问:“家里灭火器是前年买的,请问现在还能用吗?一个也不便宜也舍不得换,这东西有保质期吗?过期了还能用吗?”针对这个问题,淄博市公安消防支队防火监督处工程验收科科长韩雷立即进行了解答:“按照山东省规定,灭火器新购买的从出厂日期3年就要维修一次,以后是每两年维修一次,这个维修包括重新重装干粉、试压、检测等等。从出厂日期起十年是强制报废,一般咱们家庭当中的灭火器可以参照这个规定执行。”
“现在高层小区对建筑还有消防设施方面有什么消防要求吗?”针对网友提出的这一问题,韩雷继续答道:“现在高楼越来越多,一般高层住宅需要设置消防车道、外防火栓、内防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建筑方面,首先塔式住宅、12层以上的单元式住宅都需要设置消防电梯,11层以上18层以下的住宅需要设置封闭式楼梯间,18层以上的住宅需要设置防烟楼梯间。一般情况下,单元式的住宅楼梯间在屋顶单元之间要通过屋顶能够连通。根据山东省消防条例的规定,高层住宅户内还需要配置独立式的感验探测器。”
还有网友针对消防支队的职能进行提问,淄博市公安消防支队特勤大队大队长娄玉勇表示,一般来讲很多人认为的消防就是灭火,其实消防部队还有一项重要的职能那就是抢救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救援任务,这一救援任务所包括的职能其中最主要的是抢救人员生命。
不少论坛网友及手机报的读者都对淄博市公安消防支队在淄博市张店区开设的“消防体验馆”很感兴趣,想了解其中包含的内容。针对这一问题,淄博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崔连胜介绍道:“尚文苑开设的消防体验馆是淄博的第一个消防体验馆。它的模式是采取让大家体验、参观的方式,去感受和提升社区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据了解,体验馆的一楼是产品展示区,让大家了解都有什么样的消防产品,比如说灭火器、消防应急救援面罩等消防产品,还有一些消防的标示,比如说禁止易燃、禁止吸烟等。在体验馆的二楼主要是逃生通道,交给市民遇到烟雾怎么逃生。最后通过触摸屏让市民了解家庭在哪些方面存在着安全隐患,如何查找隐患。崔连胜在访谈中说道:“这个体验馆在社区中方便了市民的参观学习。通过这种方式,我们也积极的向其他的社区进行推广,也提倡其他的社区建立一个小型的体验馆,方便居民的参观学习体验,避免社区家庭火灾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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