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7-10 16:33:00 来源:大众网淄博频道 我要评论
大众网淄博7月10日讯(记者 赵凯)10日上午,淄博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指挥调度室主任刘兵做客大众网《警方在线》栏目,并与指挥调度室民警一起回答了网友所关注的“110”短信报警、报假警如何处罚等热点问题。
“根据山东省公安厅统一部署,淄博市公安局在2013年11月15日正式开通了短信报警服务,受理的电话号码是‘12110’,是公安部统一规定的短信号码,在核实方面报警人与接警人员进行短信沟通了解,在定位方面,由山东省公安厅进行技术支撑。”淄博市公安局指挥中心调度指挥室副主任邵连鹏回答说。
也有的网友提问:“看了一些特殊情况下报警后,‘110’打电话进行回访,结果当事人被歹徒发现伤害的事情,这种情况应该如何避免呢?”
淄博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指挥调度室民警冯海涛说:“在工作中,有时候发现报警人在报警时,讲不清事件发生的具体地址及内容就挂断电话,这种情况下,我们为了更准确的派警,接警员会回拨电话进行确认询问,针对避免发生回拨的情况,报警人要在报警时,一次性说清案情发生的地址等基本情况说清楚,如果语音报警不方便,也可以通过‘12110’短信报警平台来进行短信报警。”
“110”报警电话在开通伊始,它的职能就备受网友关注,“‘110’啥事儿都管吗?如果我在路上发现醉汉,想帮助他回家可不可以拨打‘110’?”
针对网友所提出的问题,邵连鹏说:“公安部制定了‘110’接处警工作规则,明确规定了‘110’求助、投诉等受理范围,关于网友提问的路上发现醉酒者的问题,如果醉酒者对自身及其他人不具有现实危害性,建议网友直接联系醉酒者的家人,由他的家人将他接回家。如果醉酒者对自身及周围群众造成了现实危害性,这种情况下可以拨打‘110’报警电话,由我们的民警来进行处置。”
民警在接听“110”报警电话时,经常遇到报假警以及拨打骚扰电话的情况,有网友提问在拨打“110”报假警以及错误判断形势导致自己不小心报假警该如何处理的问题。
故意拨打“110”进行骚扰或者报假警,淄博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指挥调度室主任刘兵回答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规定,对恶意拨打‘110’报假警或者是骚扰‘110’的,将依法进行治安处罚,构成刑事违法的,将追究刑事责任。”对于不小心报假警,淄博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指挥调度室副主任邵连鹏说:“只要不存在主观上的故意,公安机关将不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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