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8-21 08:33:00 来源:大众网淄博频道 我要评论
大众网淄博8月20日讯(见习记者 赵致捷)20日,淄博市公安局临淄分局政委郑建波做客大众网《警方在线》栏目,在访谈接近尾声时,淄博市公安局临淄分局政委郑建波与临淄分局治安大队二中队中队长吴玉军、临淄分局治安大队户政中队副中队长薄春华共同回复了网友的提问。
有网友问:“齐鲁石化在临淄,那么多管道你们公安部门检查吗?很危险的。”吴玉军回复说:“齐鲁公司的管道分为地上和地下两个部门,只要产权是他们的,无论延伸到哪里就由他们管理检查。”
有网友还问:“最近吸毒的很多呀~很多明星都被查出来了,如果我发现有吸毒的,我该怎么举报他们呢?打110嘛?” 吴玉军回复说:“ 现在临淄公安分局一直对毒品犯罪保持严打态势,根据2014年的情况来看,临淄的毒品犯罪行为有了明显的改善。临淄也有戒毒康复中心,对吸毒人员进行社区康复性治疗。如果有人发现有吸毒现象,可以直接拨打‘110’,我们会对您提供的线索进行侦查并对您个人隐私进行保密。”
有网友问:“吸毒人员怎么处理呢?”吴玉军回复说:“对于18岁以上的成年人吸毒,第一次发现进行拘留,拘留完之后又发现吸毒,拘留的同时进行社区街道戒毒三年以内,如果在这三年以内又发现吸毒,将会被拘留并强制戒毒三年以上。如果未成年人发现其吸毒不予以处理,但是如果这个未成年人14岁以下并成瘾了,也要强制戒毒。如果未成年人16至18岁首次发现将不处理,如果出现第二次第三次将和成年人一样处理了。”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