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7-02 17:57:00 来源:大众网淄博频道 我要评论
大众网淄博7月2日讯(见习记者 赵致捷)“在滨莱高速公路上低速高速均属违法行为……”2日上午,淄博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警支队支队长王兴林做客《警方在线》,并就网友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了回答。
据介绍,高速公路同方向有两条车道的,左侧车道的最低时速为一百公里。同方向有三条以上车道的,最左侧车道的最低时速为一百一十公里,中间车道的最低时速为九十公里;禁止大型客车、大型货车驶入最左侧车道。遇有限速交通标志或者限速路面标记所示时速与前款规定不一致时,应当按照标志或者标记标明的速度行驶。
王兴林说,遇有限速交通标志或者限速路面标记所示时速与前款规定不一致时,应当按照标志或者标记标明的速度行驶。按照规定,如果存在低速违法行为被抓拍的,将被处以罚款200元记6分的处罚。
王兴林提醒各位驾驶员朋友:“在高速路上驾车行驶既不能超速行驶,更不能低速行驶,应当按照法律规定遵法驾驶,平安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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