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3-11 09:02:00 来源:潍坊新闻网 我要评论
潍坊新闻网3月11日讯 3月10日,奎文区苇湾小区的邓先生向记者反映,他到通讯营业厅办理手机套餐业务,被告知因欠费3万余元,已成为“黑户”。经查询才知道,两年前坊子区一家手机店用他的身份证办了7张手机卡造成欠费。
邓先生告诉记者,为解决此事,他找到了当初办卡的那家手机店。“老板当时承认这件事,但却说是系统的问题。”邓先生说,他很生气,于是报了警,公安民警对此事做了笔录,“当时那个老板说,那7张卡是给同学公司的业务员办的,他不知道欠了那么多钱,而且说这7张卡也没人用过,只是订了套餐,每个月都会计费,不交费就产生了滞纳金。”
“不管怎么样,也不该用我的身份证复印件办这么多卡给他人使用啊!”邓先生说,那家手机店的老板及其家人后来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向他承认了错误,并说会尽快筹款归还那3万多元欠费。
对于此事,山东王杨律师事务所的王建华律师表示,此事中,那家手机店老板冒用他人身份证办理手机卡,已涉嫌犯罪,而且运营商也有监管不到位的责任。在此提醒市民,办理手机通信业务时,最好到运营商的营业厅,用身份证复印件时,最好标明“办理某某业务仅限一次,再复印无效”等字眼,避免类似事情的发生。(记者 刘晓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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