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手机卡身份证被冒用 因欠款成为“黑户”

2016-03-11 09:02:00    作者:刘晓梅   来源:潍坊新闻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黑户 手机卡 身份证复印件 此事 身份证办理
[提要]3月10日,奎文区苇湾小区的邓先生向记者反映,他到通讯营业厅办理手机套餐业务,被告知因欠费3万余元,已成为“黑户”。对于此事,山东王杨律师事务所的王建华律师表示,此事中,那家手机店老板冒用他人身份证办理手机卡,已涉嫌犯罪,而且运营商也有监管不到位的责任。

  潍坊新闻网3月11日讯 3月10日,奎文区苇湾小区的邓先生向记者反映,他到通讯营业厅办理手机套餐业务,被告知因欠费3万余元,已成为“黑户”。经查询才知道,两年前坊子区一家手机店用他的身份证办了7张手机卡造成欠费。

  邓先生告诉记者,为解决此事,他找到了当初办卡的那家手机店。“老板当时承认这件事,但却说是系统的问题。”邓先生说,他很生气,于是报了警,公安民警对此事做了笔录,“当时那个老板说,那7张卡是给同学公司的业务员办的,他不知道欠了那么多钱,而且说这7张卡也没人用过,只是订了套餐,每个月都会计费,不交费就产生了滞纳金。”

  “不管怎么样,也不该用我的身份证复印件办这么多卡给他人使用啊!”邓先生说,那家手机店的老板及其家人后来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向他承认了错误,并说会尽快筹款归还那3万多元欠费。

  对于此事,山东王杨律师事务所的王建华律师表示,此事中,那家手机店老板冒用他人身份证办理手机卡,已涉嫌犯罪,而且运营商也有监管不到位的责任。在此提醒市民,办理手机通信业务时,最好到运营商的营业厅,用身份证复印件时,最好标明“办理某某业务仅限一次,再复印无效”等字眼,避免类似事情的发生。(记者 刘晓梅)

初审编辑:曹亮
责任编辑:王盈盈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