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3-08 08:55:00 来源:水母网 我要评论
水母网3月8日讯(YMG记者 李珑 通讯员 王婷婷)同居“男友”竟然有妻室,伤心欲绝的外地打工女小王经历哭闹、割腕自杀未遂仍不甘心,便用去男方妻子经营的商店砸店,划车等方法向男子强索青春损失费,致使男方妻子财产损失而面临治安处罚。
2015年12月,烟台莱山公安分局望海派出所接到辖区居民杨女士的110报警电话,称自己店内有人闹事。民警到现场后,发现在店内闹事的是一名年轻女子。该女子一边哭闹,一边将店内的物品随便乱扔,民警立即阻止该女子。
杨女士告诉民警,哭闹的女孩姓王,是自己丈夫的“小三”。原来杨女士的丈夫背着杨女士在外与小王同居,并欺骗小王自己没有妻子,后来小王发现自己上当受骗,一气之下割腕自杀。被人救起后,小王以自己被骗为由便向杨女士的丈夫索要青春损失费20万元。杨女士的丈夫虽然理亏,但也拿不出这么多钱,小王便到杨女士店里要钱,情绪一激动便控制不住将店砸了。
杨女士表示自己也为丈夫欺骗小王感到抱歉,但在这件事中自己也是受害者,自己是不会给小王钱的。但是她很体谅小王,也不追究小王砸店的行为,只求她不再到自己这里闹事。民警试着跟小王沟通,希望小王明白青春损失费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应该采用更加理智的方式处理感情问题,但小王不理睬民警,坚持要走,民警只好让其回家休养。
2016年1月,手腕上还缠着绷带的小王再次到杨女士的店里要钱,两人言语不合起了争执。小王看见杨女士的车停在门口,便以此威胁杨女士,如果不给钱便要划车。杨女士不肯就范,小王便拿起尖锐物品将车漆一顿乱划,杨女士无奈之下又报了警。在调解过程中,杨女士非常气愤,坚持要求小王承担划车责任。由于故意损坏他人财物,小王面临的是治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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