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03 09:57:00 来源:山东广播电视台 我要评论
据山东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山东新闻联播》报道,山东省政府日前批复同意事故调查组对滨源化学有限公司“8·31”重大爆炸事故的原因分析和责任认定,同意事故调查组对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认定其为一起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目前,滨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李培祥等3人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刑事拘留。
省政府安委会对东营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进行诫勉谈话;给予东营市政府、利津县委、县政府有关负责同志分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等处分;另有23人将受到党纪和政纪处分。
2015年8月31日,滨源化学有限公司发生重大爆炸事故,造成13人死亡,25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326万元。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