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为如期消除劣五类水体设专项资金防治水污染

2015-05-13 08:36:00    作者:潘俊强   来源:人民日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水体 防治 水污染防治 专项资金 人工湿地
[提要](记者潘俊强)为贯彻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快生态山东建设,山东省财政日前拨付第一批专项资金5亿元,支持海河、小清河、半岛诸河等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据介绍,专项资金将由流域内市(县)统筹用于支持人工湿地建设、生态修复、再生水循环利用等公益性项目,确保如期完成山东省政府确定的年度内基本消除劣五类水体的目标。

  本报济南5月12日电 (记者潘俊强)为贯彻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快生态山东建设,山东省财政日前拨付第一批专项资金5亿元,支持海河、小清河、半岛诸河等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据介绍,专项资金将由流域内市(县)统筹用于支持人工湿地建设、生态修复、再生水循环利用等公益性项目,确保如期完成山东省政府确定的年度内基本消除劣五类水体的目标。

初审编辑:曹亮
责任编辑:王盈盈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