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通报9起违规案 一单位违规发津补贴被处分

2015-05-06 08:14:00    作者:   来源:青岛日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处分 纪委 党内 津补贴 党员
[提要]5月5日,山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报9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详情如下:沂南县蒲汪镇党委给予下庄村党支部书记田凤斌党内警告处分,并追缴全部违规款项。山东能源新矿集团给予王贯东党内严重警告和撤职处分,责令其承担发生的所有费用。

   5月5日,山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报9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详情如下:

  烟台市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烟台市莱山区黄海路街道办事处财政统计站科员王明学公车私用。莱山区黄海路街道办事处给予王明学行政警告处分。

  2、烟台市牟平区渔港监督站站长、党支部书记罗章公款购买购物卡。牟平区纪委给予罗章党内警告处分。

  3、烟台栖霞市教体局校产安全管理监察室主任王树新公车私用。栖霞市纪委给予王树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烟台市纪委)

  青岛市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青岛市崂山区沙子口街道小河东社区借学习考察之机组织部分党员、居民代表公款旅游。沙子口街道党工委责令相关人员退缴游览费用,并给予小河东社区党委书记王俊兴党内警告处分。(青岛市纪委)

  淄博市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淄博市临淄区苗圃主任陈金洲违规兼职取酬。临淄区纪委给予陈金洲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淄博市纪委)

初审编辑:曹亮
责任编辑:刘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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