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4-18 10:00:00 来源:齐鲁网 我要评论
齐鲁网济南4月17日讯 日前,山东省人民政府作出批复,同意济青高速铁路有限公司组建工作。
根据批复内容,济青高速铁路项目总投资约600亿元,其中资本金300亿元。该公司首期注册资金为55亿元。其中,省土地储备中心出资20亿元,山东高速集团出资20亿元(其中暂代中国铁路总公司出资10亿元),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出资10亿元,南车青岛四方机车车辆股份有限公司出资5亿元。上述省级出资注入山东铁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由其代表山东省对济青高速铁路有限公司出资并持有股份。济青高速铁路项目其余资本金按照确定的资金来源和公司章程,分步落实到位。
根据批复明确要求,抓紧成立项目公司筹备组,按照《公司法》和济青高速铁路有限公司组建工作方案要求,依法做好公司组织架构设立、高级管理人员推荐提名等相关工作,切实加强对公司业务的指导管理。省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支持,切实落实公司资本金,积极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抓紧项目开工建设,确保济青高速铁路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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