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停止核发收费许可证 旧证需办理注销手续

2015-03-06 09:21:00    作者:   来源:舜网-济南日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收费政策 注销 收费情况 收费许可证 动态监管
[提要]实行近30年的收费许可证制度寿终正寝。今天(5日),山东省物价局和省财政厅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全省统一停止收费许可证年度审验工作,同时停止收费许可证核发工作。山东省物价局表示,取消收费许可证和年审制度后,有关收费单位要到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注销手续,各级价格、财政部门要建立收费单位情况和收支状况年度报告制度、收费政策及执行情况评估制度。

  实行近30年的收费许可证制度寿终正寝。今天(5日),山东省物价局和省财政厅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全省统一停止收费许可证年度审验工作,同时停止收费许可证核发工作。

  山东省物价局表示,取消收费许可证和年审制度后,有关收费单位要到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注销手续,各级价格、财政部门要建立收费单位情况和收支状况年度报告制度、收费政策及执行情况评估制度。各收费单位和各级物价部门利用“全国收费动态监管系统”平台,实施收费情况网上申报。相关部门和单位做好收费公示、统计、评估等各项工作,各级物价、财政部门对收费单位报送资料严格审核,对不报送资料或不如实申报资料的单位,要进行重点检查,对不按规定项目和标准收费的,要依法严肃查处。

初审编辑:曹亮
责任编辑:王盈盈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