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1-06 07:35:00 来源:新华网山东频道 我要评论
新华网山东频道1月5日电(张伟) 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公室5日举行新闻发布会,解读《关于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的意见》(简称《意见》)。山东省教育厅官员透露,山东将试点取消学校和校长行政级别,提高农村教师待遇,在高中全面推进选课走班制。
据悉,《意见》于2014年12月30日由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分九部分37条,其主要内容体现在课程教学、考试招生制度、教育评价制度、校长职级制、教师管理和培养培训、社会力量办学体制、社会参与监督体制等七个方面的改革上。
山东省教育厅副厅长王坦介绍说,山东将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职业生涯规划教育和高中生的职业体验教育;高中招生录取实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招生录取模式,扩大学校招生自主权;实施分层教学,在高中全面推行选课走班教学;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覆盖国家规定的所有科目,实行多次考试,考试结果以若干等级或及格、不及格方式呈现。
王坦表示,山东将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保证专任教师“退补相当”。合理确定学校绩效工资总量,改进完善教师评价考核标准和绩效工资分配办法,提高绩效工资中的班主任津贴。在教师编制核定、岗位设置、职称晋升、聘用考核、评先选优、培养培训等方面向农村学校倾斜,提高农村教师薪酬待遇,落实教师机动编制政策。完善农村教师特岗计划,建设农村教师周转房或教师公寓。
在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方面,山东将试点取消学校和校长行政级别,实行校长职级制管理,建立完善以校长职级制为核心的校长管理体制。教育厅综合改革处处长张士俊坦承,为了解决一些干部的行政级别,有的学校安排了一些不懂教育的教学。此次试点,山东将在潍坊、青岛、烟台、威海和菏泽五市先行试点,在试点的基础上总结经验,然后再全域推开。(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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