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超规模招生 注册学籍前不得乱承诺

2014-09-07 09:56:00    作者:   来源:淄博晚报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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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报讯 (记者孙艳芹)昨日,省教育部门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学校办学秩序的通知》,要求严格控制招生规模,规范学籍管理,未正式办理学籍注册手续前,学校和个人不得向学生进行任何招生录取或学籍注册承诺。

   我省规定,高校不得以牺牲人才培养质量为代价,超出自身培养能力超规模招生,本科高校不得占用办学资源举办各类中等职业教育。各高校要严格按规定为学生办理学籍注册手续,细化课堂教学、课外辅导、毕业论文等环节的管理,任何学校无权减少学生在校学习时间。学生取得学籍前修读的课程和学分,除有规定的外,不得计入学生普通高等教育阶段学习档案。各高校如在办学过程中违反上述要求,省教育厅将立即责令其进行整改,并视情节轻重作出通报批评、核减学校招生计划、取消招生资格等处罚。存在违法行为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初审编辑:曹亮
责任编辑:李晓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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