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内七所高校学分制收费改革 学费按学分计收

2014-08-01 08:00:00    作者:许亚薇   来源:齐鲁晚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学分制收费 高校学费 学分制改革 山东农业大学 山东理工大学
[提要]本报济南7月31日讯(记者许亚薇)近日,省物价局、财政厅正式同意我省7所高校学分制收费改革方案。自去年秋天开始,我省首批选择中国海洋大学、山东大学、山东农业大学、山东理工大学、济南大学、鲁东大学、青岛大学7所高校进行学分制收费改革。

  齐鲁晚报讯 本报济南7月31日讯(记者许亚薇)近日,省物价局、财政厅正式同意我省7所高校学分制收费改革方案。2014年入学中国海洋大学、山东大学、山东农业大学、山东理工大学、济南大学、鲁东大学、青岛大学7所高校的新生,将按照所选学分收取学费。这是自2000年以来,我省首次对高校学费进行改革。

  学生学费按修读课程的学分计收,学分收费标准不分专业,每学分学费为100元。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每16理论学时折合1学分;体育、实验、上机、分散进行的实践教学环节每32学时折合1学分;军事理论、心理健康教育等课程不得免修,不计学分;集中进行的课程设计、毕业论文(设计)、实习等,一般每周计1学分。

  自去年秋天开始,我省首批选择中国海洋大学、山东大学、山东农业大学、山东理工大学、济南大学、鲁东大学、青岛大学7所高校进行学分制收费改革。经过一年的试点,该方案自2014年9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16年8月31日。实施学分制以后,学生对课程将有自主选择权,在教师指导下自主制定学习计划,跨专业、跨年级任意选修学校开设的所有本科课程。此外,学有余力的学生,可以提前完成学分,有三年毕业的机会。

  以中国海洋大学公布的学分制改革实施方案为例,将对学生实施“弹性学制”和三学期制。

初审编辑:曹亮
责任编辑:王盈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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