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7-29 08:34:00 来源:大众网 我要评论
7月28日上午,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在济南召开。会议听取了省政府关于《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修订草案)》,这是省人大对该条例的初审。记者了解到,该条例修订草案,将老年人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的范围将从70周岁以上扩展至65周岁以上。此外,草案还将保障老年人生活水平不低于赡养人、80岁以上独居老人或将享受政府补贴等内容纳入其中。
老年人免费乘市内公交范围或将由70岁扩大到65岁
《条例(修订草案)》对我省现行的优待老年人政策和各地优待老年人的成熟做法进行了肯定性规范,增加了优待内容,涉及老年人提供办事便利、法律援助、交通优待、参观游览优待等方面。同时,扩大了优待老年人的范围。
目前,山东已有青岛、淄博、枣庄、烟台、临沂、滨州、菏泽、济宁实行65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东营、莱芜两市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的年龄则是60周岁以上。
本次听取《条例(修订草案)》后,将对内容进行初审,据省老龄办工作人员介绍,如果9月二审通过且上述条款得以保留,那各地就必须照此执行。届时,省内65周岁以上老年人将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不满65周岁按照当地有关规定免费或者半价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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