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单独二孩抢生仍受罚 “单独二孩”尚未实施

2014-04-05 14:59:00    作者:   来源:齐鲁晚报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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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
   “我省‘单独二孩’尚未实施,政策等待期怀孕不处罚。”近日这一消息在网上风传,引起了人们对我省二孩政策的关注。4 日,省卫计委有关工作人员证实,目前对符合单独二孩政策、在国家相关政策出台、我省计生条例修改前怀孕的,暂不采取处理处罚措施。我省修改条例后,会制定相应政策再做出相应处理。

  “怀孕暂不罚”确系省卫计委答复

  “我本人是响应国家号召的第一批独生子女,2014年3 月30日查出意外怀孕,有34天了。这个孩子出生会在12月份,请问我们会因此而受到处罚吗?”近日,有网友在某网站发帖询问。

  在该网站上,标示为“人口计生委”的账户回复称:对符合单独两孩政策、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意见》( 中发【2013 】15号) 下发之后、 《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之前怀孕的夫妇,暂不采取处理处罚措施。一时间,政策等待期怀孕不受罚在网上风传,但这一说法到底靠谱与否却无法确定。

  4 日,记者经多方求证,省卫计委有关人士表示,这一答复确实是该部门人士作出的,目前卫生计生系统对此类问题都按照这一原则处理。

  等待期怀孕处理政策待定

  但该负责人同时表示,暂不采取处理处罚措施,并不代表将来不会受到处理,这要等到我省修改了《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确定相应配套政策后才能最终确定。该负责人透露,具体如何处理可能会参照其他省份的做法。

  据悉,目前已有多省市实现了“单独二孩”政策的落地,对政策等待期生育或怀孕的处理,有的省份严一些,有的省份相对宽松。例如安徽规定,中央《决定》公布后,《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实施前,“单独”夫妻已怀孕或生育二孩的,可补办《生育证》。江西则明确提出,“单独”生二孩必须持证怀孕。

  我省具体会采取哪种方式,省卫计委有关工作人员没有明确表态,但该工作人员表示,会按照以人为本的原则妥善处理。

  政策落地前出生仍受罚

  但对于国家确定单独二孩政策后至我省政策正式落地前已经出生的孩子,是否会受到相应处罚。省卫计委在回复中表示,在省人大修订颁布实施《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或作出相关规定前,我省仍执行2013年6 月2 日修订的《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这就意味着,政策等待期孩子出生,要按照该条例作出相应处罚。

  我省已于2013年9 月启动了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对山东省人口发展影响的预测工作,在此基础上,制定了《山东省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的方案》,并于2014 年2 月中旬报送国家卫生计生委审查备案。待国家卫生计生委备案通过后,将尽快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修正《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正式实施此项政策。

初审编辑:曹亮
责任编辑:李晓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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