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扣押金引发争执民警现场协调获好评

2016-02-25 19:57:00    作者:边增雨   来源:大众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提要]

    大众网淄博225日讯(记者 边增雨 通讯员 齐慧)一般情况下,在租房子之前,租住户都会同房东一起看房子,协商房子的租金、押金以及房子的租房合同等重要事项,并双方协商后确定一定金额的押金,随后将房子租给对方。

  一年前,陆某租了房主李某的房子,但因为其他原因陆某要搬家,不继续租房子了,于是跟房东李某说自己要搬走,并想要回租房押金。219日,李某与陆某做最后的交接时,李某发现租住的房子窗户玻璃有一块被打碎,并且陆某把房子里弄的乱七八糟,到处都很脏,于是李某便要扣下陆某的押金,陆某不同意,双方产生纠纷,随后陆某报警求助。

  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体育场派出所民警赶至现场发现,陆某确实将李某的玻璃打碎了一块,房间里也一片狼藉,于是在警方的协调下,双方同意扣下陆某的100快钱作为补偿。

  对此,体育场派出所提醒广大市民,租住户也应当认真对待房主的房子,同时,扣他人的押金也应当有合适的理由,并且冷静协商,做文明市民。

初审编辑:曹亮
责任编辑:刘颖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