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荣获“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2015-08-24 17:50:00    作者:韩雨欣   来源:大众网淄博频道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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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近日,全国普法办公室下发文件,命名张店区为“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大众网淄博8月24日讯 近日,全国普法办公室下发文件,命名张店区为“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近年来,张店区高度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建立起普法工作“党委领导、人大政协监督、政府实施、全社会参与”的领导体制和“领导小组主抓,相关部门共管,职能机关协调”的工作机制。以法治创建为重点,按照“法治张店”建设纲要和“六五”普法规划的总体要求,扎实开展法治创建活动。

  在工作中,张店区积极探索法治创建的创新模式,明确工作目标任务,推动全区法治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在抓好学法用法、提升各级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依法决策、依法办事水平和能力的同时,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的“法律五进活动”,充分发挥各类法治文化载体和普法阵地作用,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提升了法治创建的知晓度和参与率,夯实了法治区建设基础。(韩雨欣)

 

初审编辑:曹亮
责任编辑:王盈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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