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上午,一名男子走进张店区一家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代办处称要租车。经过一番询问,男子最后选中一辆九成新的吉利美日牌小轿车。登记身份证、交纳押金,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后,男子开着轿车扬长而去。八天的租赁期限已到,见该男子没有按时来还车,租赁公司业务员打电话催还,却发现对方已无法取得联系。随后,租赁公司业务员发现安装在轿车上的GPS定位也失去了信号。这种情况只有在GPS被拆卸的状态下才会发生,租赁公司立马意识到车子被骗了,赶紧到张店公安分局报警。
经审查,警方初步断定该男子租赁汽车时所提供的身份证、驾驶证,以及用于抵押的产权证明等都是假的,由于汽车都有备案制度,犯罪分子不敢明目张胆驾驶,很有可能从汽车租赁公司骗租汽车后,将车辆转让或抵押来销赃。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查中。
警方提醒:汽车租赁业主应提高自我防范,并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对租赁人员进行严格审核,通过多种渠道对租车人的身份、经济状况、信用程度、租车用途作全面的调查并进行详细登记,认真辨别相关信息的真伪,不能单凭租车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证件出租车辆。汽车租赁公司可以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租车反馈条款,与租车人保持联系,及时掌握车辆去向,最大限度地避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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