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一男子醉酒大闹派出所被行政拘留

2014-06-24 09:24:00    作者:赵致捷 刘伟   来源:大众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提要]
    大众网淄博6月23日讯(实习记者 赵致捷 通讯员 刘伟)近日,淄川区太河镇东石门村的谭某喝醉酒在派出所大闹,用水杯打破派出所的工作人员额头,最终被淄川公安分局行政拘留3日。   
  6月15日晚,谭某下班后自己到西河镇一烧烤摊喝酒,两瓶“小二”下肚,谭某就醉了,开始耍酒疯,烧烤店老板拨打110报警,民警出警后因为谭某拒不提供自己的家庭住址,民警无法送其回家,只好带谭某回派出所询问其家庭住址。
谭某到派出所后大吵大闹用脚踢打值班室大门,并用给他喝水的水杯将派出所的工作人员的额头打破。民警只好约束谭某醒酒,谭某酒醒后对自己的行为十分后悔,表示以后再也不喝酒了。
目前谭某因寻衅滋事被淄川公安分局行政拘留3日。

初审编辑:曹亮
责任编辑:李晓雨

更多新闻: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