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2-07 09:18:00 作者:孙奉娟 来源:大众网淄博频道 我要评论
大众网淄博2月6日讯(记者 孙奉娟)“在沂源县‘生态立县’这个战略面前,既要把环境问题当做是政治问题,也要当做是民生问题。”日前,沂源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周士亮在接受大众网记者采访时表示,沂源县将建立工作的运行机制,加大环境保护的宣传造势,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让群众吃上放心的饭、喝上放心的水、呼吸到放心的空气。
据了解,自今年1月5日淄博市委政法委出台《全市政法机关全力支持环保工作的10条意见》(以下简称《10条意见》)后,沂源县在“生态立县”战略面前,把环境问题当做是一个政治问题,也看做是一个民生问题。
“我们将涉环保的违法案件提升到像严重暴力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同等重要的层面来对待。”周士亮说,涉环保的违法犯罪侵害的是公众利益、群众的切身利益,这就要求要把涉环保的违法犯罪放到政法部门践行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来对待,根本目的就是让群众吃上放心的饭、喝上放心的水、呼吸到放心的空气。
“自《10条意见》出台后,沂源县迅速成立了领导小组,设立了专门的办公室,并召开了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对整个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周士亮介绍,沂源县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联动执法制度、案件会商督办制度等七项制度,用制度来规范工作的开展。对牵头部门和参与部门根据其任务职责情况,制定考核奖励办法。“通过这些制度、办法来保证政法部门支持环保工作正常运行。”
此外,沂源县组织了大气、水、矿山、扬尘、土小企业治理5个环保专项行动,据了解,其中有4个专项行动被列入了沂源县政府的工作报告。周士亮介绍说,截至目前,沂源县共排查环境隐患62个,限期整改企业16家,关停企业2家,关停土小企业16家,立案查处了非法采矿破坏生态和倾倒危险废物污染环境2起涉嫌犯罪的案件,处罚抛洒遗漏闯禁区等车辆违法行为案件30余辆。
“我们围绕着‘电视有影、广播有声、报纸有字、网络有文、手机有信、广场屏幕有话’的要求,广泛组织了社会宣传。”周士亮说,沂源县还将把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市里的《10条意见》、公益性环保广告、曝光典型案件作为宣传的重点,通过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