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23 15:07:00 来源:鲁中晨报 我要评论
晨报讯 12月1日上午,暂住齐鲁石化公司一化生活区的温某某到老乡家还钱时产生盗窃念头,当日下午,趁老乡上班后他进入老乡家中偷走2300元钱、一台笔记本电脑和一台电脑主机。受害人报警后,齐都公安局东区分局刑侦大队仅用2个多小时的侦查,就将犯罪嫌疑人温某某抓获。
今年48岁的温某某是菏泽市巨野县人,2005年来临淄打工,2009年,在一处单身楼租房时与既是邻居又是老乡的女受害人侯某某相识,两家经常走动,互相照料,关系密切,温某某两个儿子结婚时,侯某某也都随了礼。
今年8月,温某某二儿子结婚时,由于经济困难还向侯某某借了一万块钱。12月1日12:30,温某某拿着500元钱来到侯某某家还钱。侯某某接过500块钱后,从卧室枕头下又拿出一叠钱,当着温某某的面数了数又放回枕头下。侯某某看到这一情景,顿生盗窃念头。之后,侯某某留温某某在家吃饭,还给他买了啤酒喝。吃完饭13:00多,温某某从侯某某家中出来,在外边溜达了一个来小时,估计侯某某已上班出门,再次来到侯某某家。
温某某原先就知道侯某某有出门将房门钥匙放在窗台上的习惯。他用钥匙打开侯某某家门,将侯某某放在枕头下的2300元钱放进裤兜,又在侯某某家翻箱倒柜,最后用床单将侯某某家的一台笔记本电脑和一台电脑主机打包偷走。
当日21:00许,回到家的侯某某发现家被盗并打110报警。齐都公安局东区分局刑侦大队值班民警迅即赶到,通过现场勘查、走访以及调取监控录像,23:00许将犯罪嫌疑人温某某抓获。12月2日,温某某被刑事拘留。
记者 文学彩 通讯员 宋拥军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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