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桓台:网络造谣生事 扰乱秩序被罚

2024-11-08 18:44:06 来源:  作者: 张铃

  大众网记者 张铃 通讯员 胡正学 淄博报道

  为有效净化网络环境,切实维护网络空间秩序,营造“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的良好环境,桓台公安依法严厉打击网络造谣传谣行为。现将五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一

  2024年7月,网民陈某发布网络视频称“某河堤决堤,急需各方社会人士前来支援,救援补贴1000元/12个小时”,被群众举报。经依法调查,发布者陈某为蹭热度、博关注,转载网络视频,编造该虚假信息,其虚构事实传播的行为扰乱了公共秩序。桓台警方依法对陈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案例二

  2024年8月,网民孙某在网络上发布了一则打架的视频,定位为桓台某商场。经依法调查,该视频内容为外地2015年视频。发布者孙某为了博取流量,将该事件虚构到桓台某商场,其虚构事实传播的行为扰乱了公共秩序。桓台警方依法对陈某处以行政罚款三百元的处罚。

  案例三

  2024年8月,网民张某为了吸引粉丝流量,博人眼球,多次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恐怖信息”字样内容,均为外地已辟谣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桓台警方依法对张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案例四

  2024年8月,网民耿某因与同事何某发生矛盾心怀不满,遂在某视频平台编造“何某道德败坏,破坏别人家庭”等不实信息,以达到泄私愤、吸引眼球、谋取个人利益的目的。桓台警方依法对耿某处以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

  案例五

  2024年8月,张某某为达到个人目的,多次使用微信给王某发送含有侮辱、威胁内容的语音及文字,同时在网络上捏造不实信息,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桓台警方依法对张某某处以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

  警方提示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公民在享受言论自由的同时,必须对自己的言行负责,对以身试法散布网络谣言、制造网络乱象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请广大网民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健康清朗的网络舆论环境和良好的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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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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