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检察官在行动之拉开战线

2018-09-17 17:13:00 来源: 大众网淄博频道 作者: 乔子容
  大众网淄博9月17日讯(记者 乔子容 通讯员 张静波)2018年7月13日,桓台县人民检察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

  会议首先学习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通报山东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典型案例,传达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第二次全体(扩大)会议、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第二次全体(扩大)会议、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业务讲座和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培训班相关精神;其次,宣读本院杨宝刚检察长对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要求,统一思想认识,提高重视程度,履行监督职责,形成打击合力;最后,对下一步工作制定具体方案,包括加强办案协作、加大宣传力度、深入乡村基层、完善线索移交等方面,切实增强专项斗争的整体性、协同性、联动性。

  8月23日上午,县检察院全体党组成员,侦监、公诉、未检负责人以及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全体人员在六楼视频会议室收听收看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会后紧接召开党组扩大会,传达此次推进会精神,特别是魏玉民检察长讲话精神,并针对如何做好下一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是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县委和高检院、省院、市院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提升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二是涉黑涉恶案件要坚持“从快优先、重视效果”的原则,不批捕、不起诉、退查的涉黑涉恶案件要及时向检察长汇报,做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三是强化对涉黑涉恶案件的检察监督,最大限度地发挥检察机关在专项斗争中的独特作用;四是组织人员到市院学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经验做法,并对照检查自身存在的问题,迅速补齐短板;五是严肃组织纪律,严禁私下干扰执法办案或打探案情;六是加强工作机制建设,特别是完善信息报送机制,及时宣传专项斗争活动开展情况和重要案件信息。

  8月27日9时,杨宝刚检察长带领全体党组成员,到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检查扫黑除恶工作进展情况。在向扫黑除恶专班人员详细了解了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后,仔细查阅了案件办理台账、案件卷宗、工作机制、相关报表等,并对扫黑办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是整理中央、省市县委和高检院、省院、市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有关文件精神,组织干警认真学习,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二是切实发挥好纽带作用,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建档等工作;三是进一步加强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工作,严格落实涉黑涉恶线索统一受理、规范审查、快速移送、跟踪反馈和归档管理工作机制,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明显成效。

  8月28日,党组书记、检察长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三督导组组长杨宝刚,带队对田庄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进行实地督导检查。听取了田庄镇党委书记张鹏从六个方面作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汇报,询问了相关人员,查阅了专项斗争资料及工作台帐。杨宝刚对田庄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予以充分肯定,对下一步扫黑除恶工作提出以下要求:一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上级要求与工作实际充分结合起来,把各项工作落地抓实;二是政法部门要进一步梳理涉黑涉恶的重点领域和潜在因素,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支持;三是党委政府落实工作要调理有序,具体负责同志进一步抓实抓细,确保工作落实有序顺畅。

  8月28日上午,县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科对看守所在押人员开展扫黑除恶专项举报宣传活动。向他们分发了扫黑除恶宣传单,并详细解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政策,引导他们要服从管理,遵纪守法,改过自新,远离犯罪,同时也要积极举报涉黑涉恶等犯罪线索,形成严厉打击高压态势,共同维护稳定、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

  9月7日,县检察院举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业务培训班。副检察长、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王志军传达了9月3日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视频培训会、9月4日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推进会、9月4日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第三次全体(扩大)会议、9月5日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工作会议的主要内容。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穆华东领学了扫黑除恶基础知识,并汇报了本院扫黑除恶工作进展情况。

  ?9月8日,为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来,县检察院深入到少海社区和各乡村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一是通过悬挂横幅、摆放展板、向群众发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黑恶势力的危害性以及中央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二是设置咨询台,向群众讲解了当前形势下黑恶势力犯罪的主要表现形式以及此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打击重点,普及相关法律知识;三是公布举报电话,鼓励引导群众遵守法律法规,积极检举“村霸”、宗族恶势力、“保护伞”以及“软暴力”。

初审编辑:李玉梅

责任编辑:唐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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