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镇派出所强化烟花爆竹管理工作

2015-02-03 18:14:00    作者:李维良   来源:大众网淄博频道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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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随着传统的节日春节临近,年味越来越浓,烟花爆竹销售也逐渐进入旺季。索镇派出所适时应对,开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强化辖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大众网淄博2月3日讯 随着传统的节日春节临近,年味越来越浓,烟花爆竹销售也逐渐进入旺季。索镇派出所适时应对,开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强化辖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强化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高广大群众对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的认识。采取农村大喇叭、宣传栏、悬挂张贴横幅标语、印发明白纸、公开信等形式。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关于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通告》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邮寄、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预防重特大爆炸、火灾事故发生,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全民的安全意识、法制意识,提高积极参与、抵制和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违法行为的自觉性。

  强化管理,严格审批。严格落实国家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实行严格的准入许可制度,按照“统一规划、保障安全、合理布局、总量控制”的原则,所有烟花爆竹批发经营单位和零售经营单位,必须严格审批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在许可的地点依法经营。严禁在购物广场、批发市场、娱乐场所、学校、宾馆、城乡集贸市场等公众聚集场所销售烟花爆竹。禁止销售假冒伪劣和三无产品,禁止销售拉炮、擦炮、“白皮”及无规则飞行的烟花爆竹产品。

  强化排查清剿,严打重罚。发动群众广泛参与,积极举报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违法行为。组织专门力量,对闲置的仓库、厂房、院落、出租房屋地毯式排查清剿,对辖区所有经单位和经营个人进行登记并签订责任书,对过往的可疑运输车辆严格进行盘查。对于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坚决予以查封扣押、没收违法所得,吊销营业执照、从重给予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便衣侦查小分队,在集贸市场、村庄小区,对走街串巷游击销售烟花爆竹人员和车辆,实时进行盘查和打击。并深入发动群众,积极举报提供线索,发现情况及时拨打110,经查证属实的,给予奖励并严格给予保密。

  通过专项行动,保持高压态势,预防重特大事故发生,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李维良)

初审编辑:曹亮
责任编辑:王盈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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