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特事特办解难题 精准帮扶 “供销” 兴

2026-05-18 10:53:33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邵鹏飞

  大众网记者 邵鹏飞 通讯员 孙佳琪 淄博报道

  “‘供销’二字是供销社的金字招牌,更是我们扎根三农、服务乡亲的初心标识!感谢登记机关逐级协调,帮我们保住了核心字号,为后续为农服务事业打下坚实基础!” 近日,淄博市高青县供销社新设企业负责人拿到核准使用 “供销” 字号的营业执照后,对高青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的暖心高效服务由衷点赞。

  企业名称是市场主体的核心标识,“供销” 字号承载着供销合作社系统数十年深耕城乡、服务 “三农” 的品牌积淀与公信力。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相关规定,为规范市场秩序、避免公众误解,“供销” 字样被纳入一级禁用字号清单,非供销系统主体不得擅自使用。近期,高青县供销社在筹备设立全资为农服务企业时,核心字号 “供销” 因系统判定为 “一级禁用”,自主申报初审受阻,企业设立与后续为农服务项目推进一度停滞。

  民生无小事,服务显担当。了解到高青县供销社的特殊诉求与实际困难后,高青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坚持 “依法合规、尊重历史、服务三农、特事特办” 的原则,坚决杜绝 “一刀切” 简单化处理,第一时间启动疑难字号专项帮扶机制。

  一方面,工作人员主动上门对接,耐心解读企业名称禁用清单政策条款,详细说明 “供销” 字号一级禁用的初衷是防止社会企业滥用、维护供销合作社品牌权威性;另一方面,精准梳理县供销社的公益属性、为农服务职能及使用 “供销” 字号的历史合理性与现实必要性,全程代办、逐级上报,积极对接省市登记机关,专题汇报企业背景、设立初衷及字号使用合规性。

  协调过程中,省市县三级登记机关联动发力、审慎研判,严格对照禁用规则逐条核查,一致认为:高青县供销社为官方授权的为农服务专业机构,其全资设立的企业使用 “供销” 字号,符合供销合作社系统品牌使用规范,无不良社会影响,不会误导公众,且是保障为农服务连续性、传承供销品牌的必然要求。经层层审核、特例核准,最终成功为县供销社新设企业开通 “绿色通道”,准予使用 “供销” 字号。

  从申报受阻到字号核准,全程仅用 3 个工作日,高效破解了供销社企业设立的堵点难点。此次 “供销” 一级禁用字号的成功核准,是高青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践行初心使命、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乡村振兴的生动实践,既严守了登记管理规定,又兼顾了供销系统公益服务的特殊性,实现了 “规范管理” 与 “精准服务” 的有机统一。

  供销兴则三农旺,服务优则事业强。下一步,高青县将持续深化 “放管服” 改革,聚焦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与为农服务需求,建立健全供销系统企业字号 “一对一” 帮扶机制,持续打通政企沟通壁垒,以更有温度、更有效率、更具精准度的政务服务,全力支持供销合作社扎根基层、服务三农,在助力乡村全面振兴中展现新担当、实现新作为。

  通讯员:孙佳琪

初审编辑:孔艳

责任编辑:李玉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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