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1-26 20:59:00 来源:大众网淄博频道 我要评论
大众网淄博11月26日讯(记者 边增雨 通讯员 李林亮)据悉,今年以来,高青县公安局按照“打、防、管、控、建”思路,综合施策,分层管理,严密措施,严格管控,严厉打击,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县旅馆业治安管理。截至目前,共依法取缔未经许可经营旅馆17家,行政拘留2人;查处未按规定登记旅客信息违法行为26家(次);通过旅馆业治安管理系统信息研判抓获上网逃犯6名、违法犯罪嫌疑人7名,协助破案21起;全县旅馆业治安管理阵地控制和服务实战“两个能力”有效提升。
健全工作台帐轨迹 夯实治安管理基础
巡查中,高青县治安大队注重加强和规范旅馆业治安管理台帐,留存工作轨迹,不断补充、完善和积累,夯实治安管理基础。治安大队专门下发《关于规范旅馆业治安管理档案台帐的通知》,档案台帐包括审批手续,人员情况,内部结构,物防、技防设施,治安隐患整改,应急预案,法律法规告知、信息变更、日常检查等八大项内容,规范表格16个,并统一台帐格式、式样、纸张、封面和装订要求。
截至目前,全县60家纳入治安管理的旅馆全部建立起规范统一的管理档案和工作台帐。
严密日常监管措施,不断提升管控实效。
实行事前告知制度。治安大队印发《致全县旅馆经营者和工作人员的一封信》,内容涉及旅馆业治安管理法律依据、从业要求、服务热线、违法处罚等内容,要求旅馆经营者和工作人员做到“六个严禁”:严禁违反旅馆业开业、变更等有关规定行为;严禁“一人登记多人住宿”、“本人登记他人住宿”、“不登记住宿”等行为;严禁不报、迟报、错报、漏报、瞒报等现象;严禁未经公安治安管理部门同意,把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与其他网络连接,严禁故意损毁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行为;严禁从事卖淫、嫖宿、赌博、吸毒、传播淫秽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
目前,该信已由派出所专管民警上门发放到全县60家旅馆业主。实行事中检查制度。采取实地检查、督查暗访、网上巡查、集中清查、交叉检查等形式,对全县旅馆业经营情况进行治安检查,规范管理,注重服务,及时发现并查处各类违法犯罪。
截至目前,高青县治安大队、各派出所网上巡查旅馆,应巡257天,实际巡查238天,巡查率92.8%;实地检查旅馆,应检查708家(次),实际检查702家(次),检查率99.2%。通过持续不断检查,实现了旅馆业治安管理“两升一降”目标:旅客信息采集率和上传率不断上升,旅客信息采集出错率不断下降。其中,2015年8月份和9月份,旅客信息采集不全或差错的旅馆连续两月实现市局“零”通报。针对对旅馆业治安管理不到位、不重视的情况,治安大队专管民警敢于担当,大胆管理,严格落实违法犯罪线索移交制度。同时,对辖区旅馆业治安管理薄弱的派出所,定期研判,分析原因,落地帮助严密管控措施。采取月考核、月通报等有效形式,对责任单位和责任民警及时进行提醒,对工作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报请县公安局追究监管责任。
加大依法查处力度 形成高压管理态势
高青县治安大队认为从实战角度看,旅馆业容易藏污纳垢,被利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对旅馆业实施治安管理,是法律赋予公安机关的一项职责。高青县治安大队按照加强阵地控制,服务实战的要求,以打开路,严格管理。开展“短、平、快”集中治安清查。紧密结合全县旅馆业管理现状和工作实际,有的放矢组织开展旅馆业治安管理集中清查行动。
11月份以来,高青县治安大队组织开展全县范围内的旅馆业专项治安清查行动2次,发现并取缔未经许可经营旅馆17家。其中,治安大队配合经济开发区派出所依法取缔4家、治安拘留2人,治安大队配合唐坊和高城派出所各依法取缔3家,治安大队移交县城、花沟、田镇派出所各取缔2家,治安大队移交黑里寨派出所取缔1家。
通过集中清查整治,形成规模效应,入网管理旅馆从2014年初的51家上升为60家;严格依法查处。去年以来,治安大队、各派出所共实施治安处罚26家(次)。其中,县城派出所17家(次),治安大队3家(次),经济开发区和花沟派出所各2家(次),高城和青城派出所各1家(次);坚持服务打击并举。在加大打击力度的同时,治安大队和各派出所专管民警注重服务与打击并重,做到严格管理、热情服务。
保障管理常态长效 建立专管民警制度
高青县治安大队按照分层管理的思路,明确治安大队一名副大队长分管旅馆业治安管理工作,在治安大队基层基础中队确定一名专管民警,在各派出所建立11人的专管民警队伍。
同时,采取“短、平、快”专项培训、以会代训、交叉检查等形式,强化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专管民警管理水平。建立违法犯罪线索移交制度。治安大队印制《旅馆业治安管理违法犯罪线索移交单》,一式三联,分别记录线索发现、移交和反馈等情况。在对工作中发现的涉及旅馆业管理的违法犯罪线索,按照管理权限,移交相关派出所调查处理,建立违法犯罪线索移交台账,并将查处情况纳入绩效考核。
今年以来,该大队已向花沟、田镇、唐坊、经济开发区、黑里寨、青城等派出所移交案件线索8起,全部依法处结。建立旅馆业系统应用情况月点评通报制度。每月10日前,治安大队对上月各派出所辖区超过10日未上传旅客信息和信息采集不全或差错的旅馆,专管民警实地检查旅馆和网上巡查旅馆情况,旅馆业打击查处情况,以及旅馆系统基础信息更新情况和旅馆系统发挥实战作用等七项内容进行专项点评通报。建立月考核通报制度。治安大队细化、量化旅馆业治安管理绩效考核办法,内容涉及日常治安检查、违法犯罪行为查处、旅馆系统基础信息更新、旅馆系统发挥实战作用等五大项12小项。每月根据派出所工作实效,形成绩效考核成绩报政工室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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