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交警开展“对生命安全负责 向交通事故宣传”专项行动

2015-05-05 15:35:00    作者:高玉浩   来源:大众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提要]为进一步落实好上级“对生命安全负责,向交通事故宣传”活动工作安排,确保活动取得实效。近日,高青交警大队联合县城派出所组织开展了“对生命安全负责,向交通事故宣传”专项行动。

  大众网淄博5月5日讯 为进一步落实好上级“对生命安全负责,向交通事故宣传”活动工作安排,确保活动取得实效。近日,高青交警大队联合县城派出所组织开展了“对生命安全负责,向交通事故宣传”专项行动。

  行动期间,民警在高青县芦湖路、清河路等主路段,采取设卡盘查与流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强化对“三超一疲劳”、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酒后驾驶等各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在行动中,民警们团结协作,规范执法,有效维护了高青县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确保了辖区群众出行安全。

  此次整治行动,县城派出所共出动警力5人, 排查各种车辆 20辆,纠正违章行为 7人。(高玉浩)

初审编辑:曹亮
责任编辑:王盈盈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