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公安:以“三个创新”为突破口 努力提升群众满意度

2015-04-07 16:48:00    作者:王盈盈 高玉浩   来源:大众网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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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
    编者按: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是衡量公安工作的“分水岭”、“试金石”,更是检验公安工作好坏的根本标准如何提高群众安全感与满意度已成为公安工作的一个重要课题。

  大众网淄博4月7日讯(记者 王盈盈 通讯员 高玉浩)为进一步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今年来,县城派出所积极探索和改进公安工作的新途径,以“个创新”为突破口,树立“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的创新理念,努力提升群众满意度。

  创新辖区矛盾化解工作

  在面对新情况,新问题发生时,着手从眼前最突出的、最紧迫的矛盾纠纷问题抓起。为了防止矛盾的升级、激化和转化,县城派出所采取“能、不能和不可能”三能措施,即:能解决的要抓紧解决,立即办理;不能解决的也要做出安排,让群众理解;不可能解决的要耐心地做好解释、疏导和思想教育工作。通过扎扎实实、认认真真地去排查调处工作,以客观公正、合理合法的处置方式和处理结果赢得群众的信任,引导群众合理合法表达诉求。

  创新流动人口管理工作

  县城派出所在流动人口管理中,因地制宜,创新推行“三化”管理模式,即:“常口化”、“委托化”、“信息化”,有效实现了打击与防范、管理与服务齐头并举。“常口化”管理,按照“谁出租谁负责”的原则,将“公安主管”与“房主直管”有机结合,将出租房屋业主确定为“户主”,一户一册建立出租房屋“暂住人口户”,要求“户主”及时登记、申报户内人员情况及变更情况,提高了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的登记率,保证了“人户一致”;“委托化”管理,按照“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依托辖区用工单位建立“家长负责制”,建议用工单位同外包队签订治安责任状。由每个用工单位指定一名流动人口管理员,负责单位内部流动人口的登记、办证、教育等工作,做到“用人登记、人走销户,每月统计、逐月上报”,使责任区民警能够及时掌握用工单位流动人口动态情况;“信息化”管理,按照“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强化对流动人口的信息采集、录入、更新、注销和研判等工作,最大限度地摸清流动人员的姓名、嗜好、体貌特征、前科劣迹、服务处所、主要交往人、收入与开销、居住地和家庭情况等,选出其中有可能违法犯罪的流动人员进行重点管理。

  创新为民服务工作效率

  随着办理各项户籍业务量的增大,办事群众的增多,窗口的工作效率显的尤为重要。对办理户口迁移、报出生等手续的,对手续齐备的当场予以办结;对材料不全的,向群众讲清所补充的材料,待群众补齐材料后立即办理。同时为避免因户籍民警公休病假等情况耽误群众办事,明确了一名兼职户籍民警,通过培训掌握派出所户籍办理工作细则,以保证户籍窗口对群众的工作时间,依据县局关于户政窗口工作规范,坚持对群众热情服务,确保各项服务措施落实到位,让人民群众更满意。坚决杜绝故意刁难群众,冷、硬、横、推的现象,做到解答询问耐心、办理证件细心、服务群众热心。

初审编辑:曹亮
责任编辑:李晓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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