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淄博2月13日讯(记者 陆瑞洋 通讯员 高文真 田金贺)2月11日,高青县公安局芦湖派出所接到一名女子的报警,称自己被人扣留,并逼迫她交钱。民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经调查了解到,报警人名叫王玉莲(化名),扣留她的是她邻村的村民赵彬(化名)等人,高青民警前来调解。
2月11日早晨,王玉莲骑着自行车刚出家门,就有四五个中年男子一下子将她围住,连人带车一块带到邻村赵彬的家中。当民警询问赵彬等人为什么要将王玉莲扣留时,赵彬说:“她欠我们12万元钱都快一年了,我们这是来要账的!”
原来,王玉莲一直在外做生意,生意做得还不错。一次偶然的机会王玉莲认识了一位李老板,李老板很快便得到王玉莲的信任,声称自己有一个非常有前景的项目,但眼前就是缺钱。王玉莲说自己的人脉较广,可以帮助李老板完成集资,李某激动之余也许诺有高额的利息。
据王玉莲讲,当时自己跟着了魔似的逢人便问,逢人便筹钱。许多乡里乡亲都觉得利息十分诱人,于是便把辛苦赚来的共计12万元钱交给了她。不料,王玉莲把筹到的资金给李老板后,李老板便不见了踪影。得知消息的乡邻纷纷讨债上门向王玉莲要账,王玉莲声称自己没有用过他们的钱。几次要账无果,赵彬几人才想出这么一个方法让王玉莲早日还钱。
民警告知他们讨债要通过合法途径,不能损害他人的人身自由。经过民警的说服教育以及建议,王玉莲向村民道歉并承诺及时与李老板取得联系,早日把钱还给乡亲们。赵彬等人也表示以后再也不会私自扣留他人,并希望王玉莲可以履行承诺。如若不然,他们会向法院起诉,以此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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