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公安街头宣传消防安全 提高居民消防意识

2015-01-13 14:22:00    作者:   来源:大众网淄博频道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提要]为进一步提高全民消防安全能力,12月4日,高青县公安局县城派出所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消防安全月宣传活动。

  大众网淄博1月13日讯 为进一步提高全民消防安全能力,12月4日,高青县公安局县城派出所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消防安全月宣传活动。

  一是通过设立咨询台、悬挂横幅、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向过路群众宣传消防安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二是举办消防安全知识讲座。组织民警深入学校开展消防安全知识讲座,采取图文并茂配以案例的方式分别就如何预防火灾,发生火灾如何逃生等问题给同学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消防安全知识课,进一步提高了广大青少年的自我防范能力。

  三是进行有线电视和广播宣传。采取打电子字幕、村居召开广播会形式,向广大居民宣传消防安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活动中,县城派出所共悬挂横幅2条,发放宣传资料100余份,张贴宣传标语40多张;设立咨询台1处,接受群众咨询服务100多人次;学生消防安全知识讲座1次,受教育师生800多人。通过此次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醒广大师生和居民提高防火安全意识,注意冬季消防安全。

初审编辑:曹亮
责任编辑:王盈盈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