摊主自治、执法督导 创商贩管理新办法

2014-08-05 16:59:00    作者:孙奉娟 赵致捷   来源:大众网淄博频道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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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近日,大众网记者从高青县城管执法局获悉,高青县城管执法局建立了“摊主自治、执法督导”的机制,在一些商贩比较集中的道路,实行规定经营区域,规定经营时间,规定经营范围的管理方式。

  大众网淄博8月4日讯记者 孙奉娟 见习记者 赵致捷 通讯员 李新龙)近日,大众网记者从高青县城管执法局获悉,高青县城管执法局建立了“摊主自治、执法督导”的机制,在一些商贩比较集中的道路,实行规定经营区域,规定经营时间,规定经营范围的管理方式。

  为不影响道路交通情况,高青县城管执法局以教育引导为主,群民共建,形成互动,建立了“摊主自治、执法督导”的机制,在一些商贩比较集中的道路,遵循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原则,实行规定经营区域,规定经营时间,规定经营范围的管理方式,为商贩统一制作带有编号的便民摊点服务牌,利用摊主们“行业自律”的办法,实行统一督导管理。

  通过实施新的管理办法,商贩们提高了合法经营的自觉性,又为附近居民的早餐、买菜提供了便利,改变了县城街道脏乱差的状况,改善了交通堵塞、交通不安全的状况,不但保障了居民的“安全通道”,还让下岗失业人员从新获得了谋生条件,保障了农民的“绿色通道”,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和谐,拉近了城管部门与群众间的距离。实现了管理成本最小化、管理效果最大化的目标,而且还广泛赢得了管理对象实际行动的支持与参与。

初审编辑:曹亮
责任编辑:王盈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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