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2-08 08:32:00 作者:马斌 来源:鲁中晨报 我要评论
晨报淄博2月7日讯 今天,记者从环保部门获悉,春节期间,高青县安全处置了“甲醇入黄”污染事故。
1月31日17:30,高青县接到省、市环保部门“河南境内发生甲醇泄漏污染黄河水体事故”的紧急通知,因河南一辆运送甲醇的罐车在河南省东明县长兴集乡黄河浮桥发生交通事故,致使10吨左右甲醇泄漏到黄河内。为确保全县饮用水安全,让全县人民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春节,高青县立即启动《高青县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召开事故应急处置专题工作会议,指挥调度各项安全应急处置工作。
截至2月5日20:00许,经过62小时不间断监测,高青县境内黄河水未检出甲醇,高青县安全度过危险期,于2月6日8:00解除应急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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