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编辑:田泽文
责任编辑:李玉梅
编者按:
党中央高度重视哲学社会科学工作,不断推动新时代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淄博市积极响应号召,高度重视并大力推进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特别是2022年以来,组织开展了全市社科规划研究工作,推出了一批兼具学术价值和实践指导意义的优秀研究作品。为充分展示淄博市社科规划研究工作的丰硕成果,激励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奋发有为、再创佳绩,特选取部分优秀研究成果予以刊登。
在乡村振兴的大背景之下,乡村社会治理受到广泛关注,乡村治理因其具有的基础性、复杂性以及沿袭于传统社会的各类因素的特点,导致其在改革过程中面临的环境更加复杂。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社区治理共同体的理念,是党和国家对新时代社会治理作出的又一重要政策发展,乡镇一级是政府与基层民众的联系纽带,在实现我国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有特殊地位,因此乡村治理共同体的构建是我国社会治理改革的关键环节,也是推动乡村社会与时俱进发展的重要驱动力。自传统社会到新中国成立再到改革开放至今,乡村治理共同体经历了自然聚合—解体—重构的过程,随着社会不断变迁,血缘和地缘关系不断淡化,传统乡村治理共同体逐渐瓦解和失效,取而代之的村民自治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治理主体缺失、乡镇政府“悬浮化”、乡村治理内卷化等的问题。乡镇社工站的建设为乡村治理共同体的重建提供了全新的实践思路,社会工作自身的助人属性能够营造社会关怀,倡导公益、慈善、共享和共同体精神,使得乡村治理共同体的建设兼具工具性和价值性。
本研究通过参与观察山东省BZ、WF两市乡镇社工站的现实运行来获取相应资料,以文献研究法参考全国各地社工站建设案例,基于协同治理视角,分析社工站参与乡村治理的现状,及其参与治理的机遇与面临的问题,利用协同治理SFIC分析框架分析了社工站在介入乡村治理共同体构建中运行,并结合相关社工站经验,提出社工站通过提升自身服务能力、与党建结合、再造乡村利益联结、推动主体耦合以及完善科技支撑五条路径相互结合,促进乡村治理焕发生机,实现多元主体协调共治,推动乡村实现高效的现代化治理。
第一章绪论
1.1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1.1.1研究背景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确定了我国社会治理的转型方向为“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 把更多资源下沉到基层”,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强调“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在城乡社区治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广泛实行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同时十九大报告提出:“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推动乡村自治制度的完善,关键在于如何平衡政府管理与基层自治二者之间的关系, 政府需加快简政放权,以政府购买社会服务项目的方式,将权力下放到基层组织,进而推动形成政府、社会、市场三者协调互动的多元主体治理格局。因此,社会组织是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实现乡村治理共同体重构的重要力量。
2021 年《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快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的通知》中指出要统筹加快推进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进度,建设条件好的地方,要争取2021年年中前启动建设,2023年年底前完成建设任务;建设条件不完备的地方,要争取2021年启动试点建设,2025年年底前完成建设任务。社工站的建设要以做好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关爱保护和社区治理等领域特殊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社区融入和社会参与工作为重点。基于当前我国乡村振兴战略,乡镇社工站成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力量。
《2022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指出“2022年要扎实推进乡村改革发展,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报告》明确要求要创新和完善基层社会治理,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与此同时, 民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发布的《关于动员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工作的通知》, 指明民政部门要会同乡村振兴部门推动“五社联动”,创新社会组织与社区、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联动机制。深入开展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专项行动,引导社会组织发挥优势助力全面推动乡村振兴。
传统乡村治理共同体在经历了自然聚合和解体之后日渐式微,乡村人口流失的日益加剧,导致乡村治理主体缺失, 村民原子化特征明显,原有以血缘关系纽带的乡村治理共同体再难以发挥其治理效用, 加之村民政治参与度不高,基层乡镇政府治理的失效, 致使乡村出现严重的治理内卷化现象。为此,重构新时代乡村治理共同体具有现实紧迫性。
本研究通过收集全国优秀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的优秀案例,以及通过实地调研山东省下两市多个乡镇社工站的建设情况,探索社工站在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的框架下如何开展相关专业服务以及在国家治理体系创新的总体框架之下如何助推乡村治理持久有效地开展。探讨如何运用社会工作专业价值观和专业方法介入乡村治理,构建新时代乡村治理共同体, 进而解决当前农村社会转型中的治理问题以及如何激活乡村治理活力等的诸多内容。如, 社会工作介入乡村治理的理论基础、实践路径及治理效果都是亟待探究的关键问题。基于此,本研究将深入探讨乡镇社工站介入乡村治理的理论基础、分析社工站运行的现状和社工站建设的困境与机遇, 通过现有社工站参与乡村治理共同体建设的经验获得启示,提出社工站介入乡村治理共同体构建的路径建议。
1.1.2研究意义
乡村社会变迁致使乡村治理问题复杂,传统乡村共同体式微,新的治理共同体尚未建立,“半熟人社会”特征明显,村民已经失去了参与公共事务的动力,他们只关注自己的权利,忽视了对公众和他人的责任和义务。传统村庄离散现象日益加剧, 治理过程中的“政社关系”处理、村支两委行政化等的问题都加剧了乡村治理的复杂性。因此构建治理有效的乡村治理共同体是兼具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的。
(1)理论意义
社工站介入乡村治理能够总结乡村治理的经验,发现治理过程中的问题,有利于丰富和完善社会治理理论,为国家治理体系创新提供经验和依据。以协同治理视角出发研究社工站在介入乡村治理过程中的实践路径,为当前农村社会治理面临的各项难题提供理论思路。
(2)现实意义
面对乡村社会治理的内卷化现状,社工站的介入提供了打破内卷的新路径,构建“政府-社会组织-社区-市场-社会工作者”多元治理主体共同参与的分析框架,路径的选择符合满足了农村发展和民生改善的需求,有助于重建乡村社会资本和社会秩序,推动乡村社会建设,改变因城市化发展而造成了农村衰落的局面,为乡村振兴提供了有效的路径。
1.2社工站介入乡村治理的相关文献综述
本研究围绕着乡镇社工站参与乡村协同治理, 构建新时代乡村治理共同体的困境和实践路径作为主要研究内容。根据研究主题的分析, 将其分为“社工站”、“社会治理”、“乡村治理共同体”三个主题词,并通过这些主题词的文献关键词搜索,对研究主题进行了回顾和梳理。以下文献综述将按照这些主题词的顺序进行梳理。
课题组以“社工站”作为关键词,通过中国知网(CNKI)进行词频搜索,以可视化分析的方式对相关主题词文献进行了梳理,文章发表年度趋势如图1.1 所示。通过分析发现,以“社工站”为主题词的文献共476篇,自2017年开始,有关“社工站”文章显著增加, 这与十九大报告推行社工站建设密不可分,同时,49%的有关“社工站”文章于近三年内发表,这也表明“社工站”的研究主题是比较新颖的。
图 1.1 有关“社工站”文章发表年度趋势图
从学科分类来看, 社会学和统计学的文章数量最多,共计375篇,占总文献数的62.4%。其余文章主要集中在行政学及国家行政管理和中国政治与国际政治领域,分别为96篇和61篇,占总文献的16%和 10%。其中,54%的文献来自中国社会工作期刊,研究内容以应用性研究为主,具有较高的实践意义。
使用关键词为“社会治理”,次关键词为“社工站”进行搜索, 结果显示共有 34篇相关文献,搜索结果如图 1.2所示。相关文献更多集中在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民政、社会救助内容。有关治理的文章集中社区基层治理方面, 目前,我国学者对社工站参与乡村治理的研究很少,因此本研究的研究主题具有较高的研究意义。
以“乡村治理共同体”为主关键词进行搜索后发现共有 21篇相关主题文章,搜索结果如图 1.3所示,发表时间集中在2020-2022年,其中2020年一篇,2021年8篇。2022年 12篇。研究内容以乡村治理共同体行动逻辑及构建路径为主。以“乡村治理共同体”为关键词, 以“社工站”为次关键词进行搜索后相关搜索结果为0。由此可知,有关乡村治理共同体构建的研究内容较少,以社工站角度进行乡村治理共同体构建的内容更加匮乏,因此,社工站介入乡村治理共同体构建具有较大的研究价值。
图 1.2 以“社会治理”为关键词,以“社工站”为次关键词文章发表年度趋势图
图 1.3 “乡村治理共同体”文章发表年度趋势图
1.2.1关于乡村治理共同体内涵研究
首先共同体概念最早出现在古希腊哲学体系之中。亚里士多德认为, 每个共同体都以追求某种“善”为目的,人也只有在城邦正义原则中才能完成“优良生活”和“成为优良动物”。19世纪末,德国社会学家斐迪南·滕尼斯[1]系统地界定了共同体概念。他认为,共同体是自然意志推动,以统一和团结为特征的社会联系和组织方式。西方学者们普遍认为,一定的认同基础和凝聚力是维系共同体的基本要素,同时也阐释了共同体与个体之间的关系以及共同体对个体的意义共享功能。
20世纪初,我国学者沿用共同体的思路来研究乡村社会,费孝通先生提出“差序格局”的概念,“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每个人在某一时间某一地点所动用的圈子是不一定相同的”,“范围的大小也要依着中心的势力厚薄而定”[2]。学者们通过研究发现中国传统乡村社会因为血缘、地缘关系等产生集体认同感和归属感,认为传统乡村是生产性的、以农业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为基础的地域共同体, 更是以传统家族主导在血缘关系基础上的社会生活共同体,还是乡土社会的文化观念、民间信仰组成的文化共同体。尽管在不同历史时期,传统社会的基层社会治理方式可能存在差异,但乡村治理共同体作为一种组织形式却具有较为持久的稳定性。
目前有关乡村治理共同体概念的研究较少,国内学界对乡村治理共同体的研究主要源起于党的十八大。党的十八大以来, 党的历次重要会议都重点从国家战略发展的高度阐述了“乡村治理共同体”的重大命题,指明了乡村治理与共同体之间相互镶嵌的关系, 明确了构建新时代乡村治理共同体的必要性和价值意义。为此,学界对乡村治理共同体的研究急剧增加,本研究将有关乡村治理共同体内涵的研究从以下三个角度进行了梳理:
一是从乡村治理共同体构建的主体角度,学界对乡村治理共同体的主体研究侧重于治理主体的身份、种类以及多元主体间关系方面,在究竟谁为治理主体方面形成了以村民群众为主体、以村委会为主体、以村庄精英为主体以及乡镇政府为主体的多种视角。孙迪亮(2020)从国家与社会之间关系的角度指出乡村治理共同体的构建必须要有社会力量参与, 让乡镇政府负责和以村民群众为本,从而强调社会力量以及群众参与在乡村治理共同体建设中的功能与地位[3]。张磊(2019)认为乡村治理共同体是一个基于地缘和利益的多元主体协商共治的有机体,其中各个治理主体按照民主治理和公共性规范进行合作,共同追求共同的价值、目标和利益[4]。孙玉娟(2021)认为乡村治理共同体是以坚持党的领导为前提, 以血缘、地缘、人缘等维系传统村庄共同体存在的社会因素和多种机制为支撑,以增强乡村善治为目标,以多元主体共同参与乡村治理的方式,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机体[5]。
二是从乡村治理共同体的性质方面,刘箴(2021)认为新时代的乡村治理共同体,是基于高自愿性和高互惠性的义务互惠型共同体[6] 。毛一敬(2017)认为乡村治理共同体是以基层政府、村级组织和村民等多元主体协同行动为核心动力,多元主体基于共识和信任来充分发挥资源禀赋优势, 从而实现治理的整体协同与行动的优化的联合体[7]。
三是从乡村治理共同体的功能角度来看,乡村社会治理共同体具有灵活性、协商性和开放性的治理价值,通过协调多元主体的合作,强化村民、社会组织和政府组织之间的联系, 提高乡村社会治理的效能,达到实现增进民生福祉和实现“善治”目标的价值追求[8]。
1.2.2关于乡村治理共同体变迁研究
当前学界有关乡村治理共同体变迁的直接研究较少,但是乡村治理的变迁历程与乡村治理共同体的变迁具有对应性,由此,课题组梳理了有关中国传统乡村治理变迁的研究以此来帮助我们理解和把握乡村治理共同体的变迁历程。
随着新中国的建立和改革开放的实行,传统乡村治理模式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学界从传统乡村治理的根基、制度、阶段划分等方面梳理了传统乡村治理 的变迁的历程。
一是在乡村治理阶段划分方面,具有代表性的是李术峰(2019)将古代乡村治理划分为“先秦封建、皇权专制、近代变动”三个历史时期, 从社会性质和政治结构的视角划分[9],更系统、整体地研究乡村治理,具有较大的进步性。张厚安(2008)将我国的村治模式归结为“两委主改型、两委主导共同参与型、党组织主导型和党、村、企一体型”的四种模式,为学界研究乡村治理体制提供了重要的方法论借鉴[10]。朱余斌(2017)论述了“我国治理体制经历了从控制到善治、从集权到分权、从管理到服务的演变路线,深藏于体制演变其后的则是国家—社会关系的变化”[11]。
二是在乡村共同体变迁方面,颜培森(2021)将传统乡村治理模式变迁划分为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乡村治理、以家族共同体的人民公社制度、以村民自 治为动力机制的民主型乡村建设和以三治融合为基本路径的党组织主导型乡村建设四阶段,每个阶段与分别对应四种乡村治理共同体即:宗族型、政治型、民主型、党组织主导型[12]。传统乡村社会不断变迁,使得基于传统亲缘、地缘关系建立起来的家族、宗族、士绅等民间自治系统迅速解体,代之以生产队、合作社、人民公社等农村基层党政组织, 刘祖云(2018)将乡村共同体划分为自然共同体、政治共同体和利益共同体三个阶段,从共同体的功能、秩序建构的视角探索适应时代需要的乡村经济、伦理、精神多元一体的新型乡村共同体 治理路径[13]。
三是在乡村治理变迁方面,陈鹏(2018)指出中国基层社会治理 40多年的历程逐步实现了从“社会管控”到“社会经营”再到“社会管理”最后到“社会治理”,从“包办社会”到“经营社会”再到“管理社会”最后到“治理社会”的多重共进的变革历程[14]。甘信奎(2008)则将中国乡村治理模式划分为县政乡治模式、人民公社体制、乡政村治格局三种,他提出,当前乡政村治模式已面临诸多挑战,向“县政乡社”模式转型是可预见的出路[15]。
1.2.3社工站介入乡村治理的相关研究
新时代乡村治理共同体的构建是在我国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改革前提下开展的,是适应我国乡村振兴大背景下的可行之策,目前国内对于社工站介入乡村治理共同体构建的研究较为缺乏。课题组对新时代下社工站介入乡村治理共同体构建的理论渊源、各位学者的研究视角及实践路径的建议等内容进行了梳理,为社工站介入乡村治理共同体的构建提供依据。
(1)社工站介入乡村治理共同体构建理论渊源
新时代乡村治理共同体建设是助力乡村振兴的关键策略和题中之义, 是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如期实现的基础性工程。党中央从宏观角度确立了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三治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从而建设全民与共、普惠全民的乡村治理共同体。乡村治理共同体建设的建设并非无根之水,在中国社会发展过程中孕育出了其理论渊源。相关研究内容如下:
一是中国乡村治理思想,在“皇权不下县”的传统社会,乡村能够在无需公权力介入下实现自治,原因在于与村落家族密切相关的自然经济、宗族力量、士绅系统、熟人社会、礼俗传统等形成了稳定的乡村治理模式。学者们以历史线索串联的形式进行研究和分析各个历史时期的乡村治理模式及实践经验。赵秀玲(2020)从“重视家庭美德和亲情、凸显乡村精英的作用、崇尚互帮互助的精神”等方面来阐释我国古代乡村治理的独特价值优势,探析了古代乡村治理的特点及变迁,彰显了我国古代乡村治理思想的价值[16] 。就中国近代和现代乡村治理思想的研究,学者们主要从近代乡村建设派和乡土学院派、各政权主导下的乡村治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毛泽东乡村治理思想、改革开放以来至十八大的乡村治理思想进行系统研究,并取得了大量的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
二是新时代社会工作参与乡村基层治理思想: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在“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基础上,提出社会治理共同体的构建目标[17]。
(2)有关社工站介入乡村治理共同体构建的研究视角
乡村社会治理改革如火如荼, 国内学者就社会工作参与社会治理开展了多个角度的研究。
一是在国家与社会的研究视角之下,王思斌(2014)对社会工作参与社会治理的地位和功能进行了分析, 他将社会工作参与治理概括为基础—服务型治理,从社会工作的角度阐述了社会治理的逻辑结构: 理念上的源头治理—主体上的系统治理—机制上的综合治理和原则上的依法治理[18]。陈成文(2014)认为社会工作的参与能够改善社会治理的质量[19]。冯元(2017)认为在国家推动“社会管理”向“社会治理”的转变过程中以民生为本的新型治理必然需要以人为本的 社会工作的参与, 两者在价值目标、实践路径、行动方向等方面具有高度的重合性、协同性与互动性。社会治理的主体结构、治理机制、治理目标优化与创 新都可以依托社会工作专业力量与技术的支持[20]。
二是在社会工作参与乡村治理效用视角中,张红霞(2015)认为社会工作介入农村社会治理, 可以完成社会向服务型治理的转型[21]。李耀锋(2015)认为社会工作可发挥理念优化、方法改进、风险化解与人才支持的独特功能[22] 。钱宁(2014)认为社会工作通过发展社区民主,开展公民教育, 协助农村社会组织成长,培育社区社会资本四个方面促进农村社区治理现代化的发展[23] 。陈涛(2020)通过某社工站在农村实践分析认为,农村社工站在乡村治理共同体的构建中有着协调情感治理、协助利益协调以及发挥黏合剂、培力者和协助组织治理的重要作用[24]。
(3)社工站介入乡村治理共同体构建的实践路径
学界在社工站介入乡村社会治理的路径研究中集中在两方面,一方面是社工站参与乡村社会治理的具体对策,曹庆新(2020)等人提出在乡村振兴背景下,社会工作者通过介入农村社会文化建设、生态建设和经济建设的路径, 推动农业全面升级、促进农村全面进步和农民的全面发展[25]。卓志强(2018)等人认为社工介入不能仅停留在“服务型治理”层面,更要着眼于乡村社区整体、综合、持续发展转变。社会工作参与乡村社会治理应当从“服务治理”和“社区发展”两个维度展开[26]。伍娟(2019)等人认为社会工作在农村的实务路径应该紧密围绕乡村中的“人”,从政策、文化技术等角度促进人的主体性、自信心和本土认同,并形成互助网络,使其更有“能力”从而实现真正“自助”[27] 。严雪雁,谢金晶(2021)认为专业社工组织助力乡村社会治理, 一方面要凭借其灵活能动性,对政府提供补充,并对乡村的多样化需求做出回应。另一方面要通过扎根乡村的 “熟人”身份,及时发现矛盾焦点,通过事前防范化解治理风险,防止极端社会事件的发生以及降低政府对此要付出的善后成本, 以此实现和谐稳定的乡村社会关系[28]。
另一方面是社工站参与社会治理专业能力的提升,周群英(2016)从建立健全社会工作发展制度、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制度、激发社工机构组织活力等三方面对社会工作参与社会治理的路径进行了探析[29]。赵静楠(2021)等人认为在国家创新社会治理体制的当下,社会工作专业化服务可以通过构建良好的政社关系;孵化并发挥基层社会组织的治理载体作用;聚焦社会弱势群体服务三种路径来夯实社会治理基础[30]。
1.2.4已有研究评述
综上所述,目前有关社工站介入乡村社会治理,构建乡村社会治理共同体的研究内容较为匮乏, 相关研究以强调协同多元主体参与治理、激活乡村社会资本,重构合作治理网络为取向,在具体实践路径的研究中, 强调社会工作与行政的双向嵌入, 打造良好政社关系, 多角度入手解决乡村治理问题。从相关文献梳理中也发现现有的研究在以下几个方面涉及较少。
首先,在研究视角方面,更多的研究视角着眼于社会治理模式更加成熟的城市社区,而忽略了对改善治理环境需求更高的农村基层,相对城市社区来说,农村基层的治理环境虽然更为复杂,但是农村是构建现代化治理体系的关键环节。从农村基层出发关注整合乡村社会社区治理力量和形成乡村治理共同体结构,促进乡村治理现代化的研究文献较少。
其次,在研究层次方面,现有文献要么过于追求从宏观层面的顶层设计和政策安排抽象解读论述社会治理共同体,要么微观上简单论述基层社区治理中各个主体应当发挥的功能, 有关构建乡村治理多元主体的高效联动机制的具体的实践细则方面的研究内容较少。缺少在中观层次上理论与实践结合的探索。
再者,在研究方法方面,多数研究以某一具体社工站的实践开展研究,采取个案研究的方法固然可以以小见大,但个案存在着特殊性, 仅能体现出当地的发展特色,研究存在着局限性,缺乏从整体视角对社工站发展模式的梳理,谈及社工站参与乡村治理共同体的构建是否应该在具有宏观切入模式的指导下再因地制宜的添加具体实践路径,在这一方面相关的研究内容较少提及。
最后,新时代乡村治理共同体的构建是在党建引领的前提下实施的, 这种治理模式是基于中国国情的特有模式,如何在党建引领之下充分整合乡村各治 理主体,发挥主体的治理效能也同样是需要考虑中国乡村的实际需求下进行探 索,因此,有关在中国情境下如何实现整合多元主体实现自治、法治、德治融 合的乡村治理共同体的研究探索还需要更加深入。
为此,本课题着眼于中观层次,在协同视角指导下,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整合当前我国社工站参与治理的相关经验, 着重研究乡镇社工站在参与乡村治理及乡村治理共同体构建中面临的动力与困境, 试图构建乡镇社工站参与乡村治理共同体建设的路径框架,探索乡村社会治理新格局。
1.3研究设计
1.3.1核心概念界定
(1)乡村治理共同体概念界定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建设社会治理共同体, 就是强调各类社会主体和所有社会成员围绕共同价值、共同规范、共同利益、共同发展,共同承担社会治理的责任。而乡村治理共同体就是各治理主体在共同的利益基础、共同的责任担当以及共同的价值遵循等诸多“共同性”前提下协调合作、功能互补、共同参与到乡村治理中,它是汇聚了乡村的物质资源、人力资源、组织资源、文化教育资源、社会资本等,在理论的指导之下形成治理合力,针对乡村社会综合治理而形成的有机联合共同体[31]。
本研究总结各学者研究后, 将新时代乡村治理共同体定义为是:根基于乡村地缘与利益关系, 多元主体在共同的利益基础、共同的责任担当以及共同的价值遵循等诸多“共同性”前提下协调合作、功能互补、共同参与到乡村治理中的生命有机体。乡村治理共同体以坚持党的领导为前提,在多元主体的协调参与中解决乡村治理的棘手问题,服务和改善弱势群体生活困境, 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2)乡镇社工站概念界定
山东省乡镇社工站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将乡镇社工站定义为开展社会工作服务的基层平台,利用社会工作专业理念、方法和技巧, 结合基层实际需要,提供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社会事务、城乡社区治理等领域的服务。并规定应当由乡镇政府工作人员直接提供的保密事项、行政行为、管理及服务事项等不得列入社工站服务内容。由此可见,乡镇社工站与以往社会工作在社区或乡镇开办的综合服务中心不同,服务的对象更加精准,同时也能更好地兼顾居民服务和政府公共服务要求,能更均衡、更稳定地承担政府交办的社会工作服务,并有利于提高基层社会工作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参照以上内容,本研究将乡镇社工站(以下简称社工站)定义为通过政府出资购买服务的方式,招标有资质的社会组织承担社工站建设,立足实际需求,聚焦社区重点人群, 做好社会救助等专项服务,实现资源整合、多方联动,做好社区融入、社会参与和社会治理工作的综合性基层服务平台。
1.3.2理论基础
(1)协同治理理论内涵
协同治理理论起源于赫尔曼 ·哈肯创立的协同学,是自然科学协同学和治理理论的交叉学科。协同治理理论是指在公共生活过程中,政府、非政府组织、企业、公民个人共同参与到社会治理的实践过程中,不同主体权责分明,相互配合发挥自身的优势,以此组成和谐、系统、高效的公共治理网络,就共同关心的公共治理问题协调行动,实现资源整合、功能互补和信息共享[32] 。协同治理理论契合当前我国乡村社会治理的发展需求, 乡村治理因其基础性和复杂性,要想突破旧有的社会管理模式实现善治,必须要改变原先的单一主体主导的治理模式。
在协同治理理论视角下, 社工站介入乡村治理共同体的构建的关键在于促进治理主体的多元协同,不仅是乡镇政府,还包括基层党组织、农村自组织、各类社会组织、企业、行业协会以及村民个人等在内的多元行动主体都参与到乡村治理活动中。其次是加强各子系统之间的协调性,推动建立自愿、平等、合作、协商对话的伙伴关系,共同制定和执行决策、完善治理制度,取代单一治理模式,推动多主体共同参与乡村公共事务的治理。社工站作为中间桥梁,要推动构建信任关系与良好合作网络以及共同认可的行动规范, 优化多元参与机制的环境促使治理主体之间相互配合、协调行动、互通有无,有效实现资源整合、功能互补和信息共享,以促进平衡治理结构的形成。
(2)协同治理分析框架
在当前越来越复杂的社会环境下,协同治理是一项多功能化的有效策略,可以很好地解决利益冲突、优化资源配置、促进多方合作。
目前对协同治理框架研究较多,本研究采用当前最具代表性的SFIC模型,作为理论分析框架。SFIC模型是Ansell和Gash通过对全球 137个不同国家和地区的不同领域的案例的长期持续的近似分析后得出的,该模型将协同治理最终效益的影响因素归纳为五个方面,包括:起始条件(S)、催化领导(F)、制度设计(I)、协同过程(C)和协同效果。这些研究结论进一步被总结为包含有五个变量的权变模型,即 SFIC模型。经田培杰[33]在加入外部环境因素、摆脱线性描述不足、补充完善影响因素、增加对协同结果的分析等四方面对SFIC模型进行了完善,构建了协同治理综合模型修正后的SFIC模型。本研究在已有的研究基础上, 结合本研究研究主题构建了适用于本研究主题的分析框架,如图 1.4所示:
图 1.4 协同治理分析框架
在上述协同治理分析框架中, 外部环境是社工站介入乡村治理共同体构建过程中相互影响的因素, 协同治理的过程中需考虑实际外部环境情况制定实践计划。社工站在参与乡村治理,实现乡村治理共同体的过程也时时刻刻影响着外部环境。外部环境与国家政策、社会力量的参与意愿以及当前乡村治理的需要共同结合成为社工站介入乡村治理共同体构建的动机,协同动机推动着协同引擎的产生,进而在各主体达成协同共识的前提下共同参与到协同治理,促进乡村治理共同体构建的行为中,促使最终的协同治理结果即乡村治理共同体得以构建成功,并且协同治理结果的出现也对外部环境产生了影响。
1.3.3研究对象
(1)社工站建设背景
2017 年,广东省民政厅以民政部加强基层民政能力建设为契机,率先启动实施了“双百计划”,助推基层民政工作发展。2018年5月28日,湖南省民政厅印发了《湖南省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实施方案(试行)》,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禾计划”项目,以深化基层民政改革、加强民政基层服务能力建设。2020年10月17日,民政部在湖南省长沙市召开加强乡镇(街道)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会。2021年12月30日,上海市民政局印发《关于推进上海市街镇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的通知》,创新性地提出在街镇层面推动“社会工作综合服务站+社会工作专项服务站”两类社工站建设。
2021年4月20日,民政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乡镇(街道) 社工站建设的通知》, 统筹加快推进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进度。通知提出:“要加紧制定政策,将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纳入民政重点工作;要把握推进步骤,抓紧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要强化资源整合, 联动各方力量共同开展服务”。通知还对把握专业化高质量的乡镇(街道)社工站发展方向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标志着镇(街)社工站建设在全国的全面铺开。
(2)山东省社工站建设现状
本研究以山东省 BZ、WF社工站以及全国其他优秀社工站建设案例作为研究对象,收集全国各地社工站参与乡村治理的案例资料。 课题组于2022年7月6日—2022年7月20日在山东省BZ、WF两市多个社工站进行调研,并对共计11名工作人员进行深入访谈获取有关资料,以此作为文章分析的支撑资料。
山东省社工站建设自2021年发布全省建设社工站的省级文件,全省社工站建设工作正式开启, 山东省社工站建设将本省城市分三批次完成社工站建设覆盖,到“十四五”末,实现全省社工站建设全省建成一批基层为民服务示范平台、培育一批扎根基层的公益社会组织、建设一支服务基层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打造一批群众认可、特色鲜明、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社会工作服务品牌。将社会救助、儿童福利、养老服务、社会事务以及基层治理作为全省社工站建设五大功能定位。通过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方式委托社会组织等合法主体运营社工站、开展社工服务项目,截至2022年6月底,全省已建成社工站1683个,覆盖率达92.22%。
山东省BZ市,地处鲁中泰沂山区与鲁北黄泛平原的叠交地带。是山东省第一批开展社工站建设的城市,于2021年4月印发《关于开展乡镇(街道)级“三站合一”民政综合服务站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 选取7处为社会工作服务站试点,实施社会工作站、社会救助站、未成年人保护站等“多站合一”乡镇(街道)级民政综合服务站建设全覆盖工作,探索基层为民服务能力建设的民政之路。开展困难群众服务工作, BZ市ZP市两处社工站属于试点站BZ市共选取7处为社会工作服务站试点,实施社会工作站、社会救助站、未成年人保护站等“多站合一”的模式,实行乡镇(街道)级民政综合服务站建设全覆盖工作,探索基层为民服务能力建设的民政之路。开展困难群众服务工作,其中课题组走访的ZP市有两处社工站属于试点站,ZP社工站建设通过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方式开展,承接该区社工站建设的均为市内较有经验的社会组织。
截至2022年8月,ZP已有16个乡镇(街道)社工站投入运行, 围绕“1+5+6+X”即:一党五社六中心的特色功能开展社会工作服务。其中“1”是指以党建引领为核心,依托镇街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等建立社会工作服务站,开展社会工作服务;“5”是指以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公益资源融合发展的“五社联动”为基础,引导社区居民和社会力量参与基层社会治理。“6”是指重点围绕社会救助、社区养老、困境儿童、残障人士、社区治理、社工人才培养等六个民政部确立的社工站基本服务领域,开展服务。“X”是指综合镇街、社区实际,培育发展本地特色的社会组织和志愿者队,为社会工作服务站提供人才和资源支持,探索设计服务项目,并逐渐项目化、长期化、品牌化,建设特色的社会工作服务模式。BZ市社工站基本组织架构如图 1.5所示:
图 1.5 BZ市社工站基本组织架构
山东省WF市位于山东半岛西部,该市于 2021年下发该市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文件,指明该市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以县级民政部门为主体, 采用项目制购买服务的方式。建立市、区(县)、镇(街道)、社工站四级工作体系,聚焦社工人才队伍建设、社区服务治、社会救助、养老服务领域儿童福利以及社会事务六大领域工作。截至 2021年 12月,WF已建成 94个乡镇(街道)社工站,并形成了多个特色鲜明的社会工作服务站,社工站发展程度位于山东省前列。
WF市中,KW区按照“1474”模式,打造党建引领“七色花”社工站品牌。“1”即建立一套工作架构,在区级设立社工总站,街道设立社工站,社区设立社工室;“4”即“以社区为基础平台、社会组织为服务载体、社工专业力量为支撑, 志愿者为有益补充”的机制,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工站(室)建设;“7”即丰富七项服务内容, 围绕为民服务和社会工作服务,聚焦党建服务、社会救助、社区治理、儿童青少年、老年服务、妇女家庭、社会事务等7 个领域;“4”即完善四项保障措施,明确社工站(室)场所、人员、经费和督导考核具体办法。FZ区构建党建引领+三大平台(智慧社会工作服务平台、社会工作服务站平台、社会组织综合服务平台)+四大服务领域(社会救助、老年服务、儿童关爱、社区治理)+五社联动机制的“1345”服务体系,根据群众服务需求,合理确定服务项目。 WF市社工站组织架构如图 1.6所示:
图 1.6 WF市社工站基本组织架构
课题组通过对两地乡镇社工站的实地调研,了解其建设情况、运行现状和组织架构,并对其社工站参与乡村治理的机制进行了提炼,作为优化社工站介入乡村治理共同体构建优化路径的参考。
1.3.4研究内容与框架
本研究以山东省 BZ、WF多个社工站的资料,综合全国各地乡镇社工站建设情况来分析目前乡镇社工站在乡村运行中承担的角色、发展的现状和出现的问题,并分析其问题产生的原因。最后,根据两市社工站的运行现状以及全国各地有关社工站参与乡村治理的案例, 在协同治理理论的分析框架下,剖析社工站在介入乡村治理、构建乡村治理共同体面临的机遇与困境,分析多元主体在乡村治理中的权责义务,总结社工站介入乡村治理共同体构建的机制,借以优化社工站介入新时代乡村治理共同体构建参与模式,并提出切实可行的实践路径,相关研究框架如图 1.7所示。
1.3.5研究方法与过程
(1)半结构式访谈法
针对调研的山东省几个市区多个社工站建设的实际情况,在调研前制定了半结构式访谈提纲, 重点了解社工站开展的各类项目、涉及的治理活动以及项目开展的进度;在参与治理中存在的问题;以及运用何种方法和路径开展各类治理活动;如何联动多元主体参与治理。
图 1.7研究框架
(2)参与式观察法
课题组选取了山东省 BZ市、WF市多个乡镇社工站进行参与式观察,在实际参与乡镇社工站的各类活动和日常社会生活的过程中获取所需资料。选取二地的原因在于: 一是BZ市处于乡镇社工站建设的起步阶段,能够很好地展现出社工站建设初期的状态, 其表现出的问题也能够很好地指导乡镇社工站下一步的建设方向。二是该地政府大力支持本地的社工站建设, 政府与社工站的互动较为良好,能够为本研究提供政社互动方面的资料。三是WF市乡镇社工站的发展起步较早,目前的发展水平处于山东省的前列,发展模式也与BZ市存在差异,能够与BZ市形成很好的对照,其先进的发展经验能为社工站参与乡村治理提供很好的借鉴。
(3)文献研究法
在研究前期,课题组通过文献研究的确定研究的方向和内容, 探知目前有关乡村社会治理的相关研究取向,通过搜集有关“乡村治理”“乡村治理共同体”“社工站”“社工站参与治理”的文献,在进行系统的研读之后梳理了国内外有关社工站参与乡村治理的相关研究内容与进程,以了解该领域研究状况。
第二章社工站介入乡村治理的现状
2.1社工站介入乡村治理的动力与机遇分析
2.1.1国家政策的推动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实施意见, 指出要“发挥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畅通和规范市场主体、新社会阶层、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等参与社会治理的途径,推动社会治理重心下移和基层放权赋能”。
《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 年)》强调“推动各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设置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引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和志愿者等方式”为农村边缘弱势人群提供服务。社会工作强调协调和协商,以服务困难群众、困境人群为本, 以及强调过程目标和结果目标相结合的特点与共建共享社会治理之间具有极高契合性。社会工作的服务是有计划的、是以充分动员和协调多元主体促进和实现善治为目的,它的精细化服务可以有效地促进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实现。
我国本土性社会工作因其生长于本土,与我国的经济、政治和社会制度以及文化传统相适应, 具有有效的、制度化的助人模式,进而能够适应乡村治理的要求。社会工作介入乡村治理将是创新社会管理体制的重要切入点, 将对夯实政府的社会基础、改善政府的人才队伍结构、提升政府的执政能力等各方面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为此,党和国家目前大力推动乡镇社工站的建设,期望以此来促进乡村治理的创新,进而焕发乡村治理共同体生机与活力。
2.1.2乡村治理的现实需要
乡村治理的改革面临多方困境,一是乡村弱势群体存在需求。目前农村人口老龄化形势严峻,农村养老问题突出,随着乡村青壮年劳动人口的大量外流,乡村“空巢老人”越来越多,老年人的身体照料、生活起居、心理健康以及精神生活均存在着较大的需求。社工站的介入能够为老年群体提供社会工作的专业服务,对其来说是一种“及时雨”式的帮扶。并且乡村存在各类特殊群体,例如留守儿童、妇女、失独家庭等等, 乡村较为落后的环境导致这些群体的需求得不到及时的关注,也很难为其提供帮助。因此,乡镇社工站的建设更是实现民政兜底的有效途径。
二是治理的内卷化状态, 农业税费改革之后乡镇政府无法承担满足农村基本服务的需求呈现“悬浮化”状态,国家输入村庄的社会资源未能实现其应有的公共性,基层政府的合法性程度不断降低。
三是乡村空心化和治理主体的缺失。市场经济的发展,外出打工的农民增加,村庄内治理主体流失,村民原子化的状态非常明显,参与政治事务的热情不高,缺少参与乡村治理的原动力。
四是乡村社会资本匮乏,目前乡村社会基于信任、合作和社会参与网络的公共社会资本弱, 而家庭、家族、熟人关系和个人交往的个人社会资本强,村民运用自身社会资本参与公共事务、追求公共利益的动力不足, 现有的社会治理模式已无法实现农村秩序整合的诉求。
因此,重建新的乡村治理格局,实现高效的乡村治理,对于促进乡村振兴,加快乡村社会向好发展具有极高的现实意义。
2.1.3价值理念和发展目标的契合
乡村社工站的设立在构建乡村治理共同体中发挥整合社会治理的桥梁作用,在引入资源和参与治理过程中与政府、市场形成合力。打造多元主体协同的乡村治理共同体。同时社会工作自身以助人为宗旨,倡导友善互助的共同体精神,建立工具性和价值性兼具的新时代乡村治理共同体。
一方面,社会工作的服务型治理的特点与维护人民利益、增强经济发展与社会福祉是社会治理目标相契合,社会工作强调协调和协商,以服务困难群众、困境人群为本,强调过程目标和结果目标相结合的特点与共建共享社会治理之间具有极高契合性, 不同于以往的社会管理, 在社会治理格局不断创新和完善的发展过程中以民生为本的新型治理必然需要以人为本的社会工作的参与。另一方面,乡村社会治理的改革又为专业社工提供了实践环境和发展机遇,两者在价值目标、实践路径、行动方向等方面具有高度契合性。
乡村治理机制的建设、治理目标的改进和创新都可以依托社会工作专业力量的支持,社会工作参与乡村社会治理的同时也能够提升自身发展, 社会治理能给专业社工带来更大的发展空间。社会工作的介入能改善社会治理的质量。从而实现工具性和价值性兼具的新时代乡村治理共同体的建立。
2.2社工站介入乡村治理的功能
2.2.1增强基层民政力量,增加服务深度和广度
无论是湖南的“禾”计划还是广东的“双百计划”,它们都在开始时致力于增加基层民政力量、改善基层民政力量薄弱、人手不足的问题,并提高服务能力。长期以来,基层地区特别是乡村地区面临着政策最后一公里难以触及的民政服务难题。缺乏乡村民政工作人才也让民政工作在乡村的开展存在死角。只依靠村两委开展民政工作显然存在专业支撑不足的问题。当前, 社工站的介入为乡村带来了专业的人才。社工人员既是民政部门在乡村进行专业民政工作的重要抓手,也是乡村急需的专业性强、服务能力强、接地气的实用性人才。社工站一方面与民政部门对接,了解民政政策,可以给予群众政策解读、疑问解答等服务,同时也会结合相关民政政策和社工专业知识, 开展专业性强、覆盖面精准、具有实操性的服务活动,切实保障村民的利益,优化了乡村现有的服务。
2.2.2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国家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是一个综合性的过程,需要从中央到基层各个层面的共同推动。在这个过程中,基层社会工作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随着社会工作专业服务能力和职业发展水平的提高,其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地位也不断提升。社会工作以其专业的方法论和实践经验, 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了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促进了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的提升。
乡镇社工站通过政府购买社会组织的社会工作服务,引入优秀的社会工作专业服务力量,形成多元主体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局面。这种做法不仅能够充分利用社会工作专业服务资源,同时也能够提高基层社会治理的效率和效果,形成更加广泛、更具活力的社会治理格局。
当前,社会工作已经成为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手段,是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不可或缺的专业力量之一。
2.2.3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现乡村振兴
在 2020年,全国所有的贫困县都摘下了贫困帽,全国的绝对贫困人口也被消除。然而,如何巩固和拓展这一脱贫攻坚成果,促进多元主体参与缓解当前仍然存在的相对贫困的治理,实现城乡融合发展并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已经成为一个新时期的重要任务。社工站的设立以及专业社会工作人才的引入,使得社工服务站成为常态化的服务载体和专业化的服务组织。它不仅增加了基层民政服务的广度和深度,而且以民政对象为主要服务对象的基础面向,对于巩固和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参与相对贫困治理方面发挥着中坚作用,助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现。
第三章社工站介入乡村治理的角色定位
3.1主体使能者
3.1.1加强乡村党建引领
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快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的通知》, 在乡镇(街道)社工站的建设过程中,应当坚持党建引领的原则。这不仅包括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党组织建设、党员思想教育和党员发展等方面的工作,还要引导社会工作者在乡镇、村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因此,乡镇社工站建设需要紧密结合党建工作,将党的领导贯穿到社工站的建设和运营的全过程中,并确保社会工作者在党的领导下履行职责,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服务群众做出积极贡献。
乡村社会治理工作离不开基层党建强有力的引领, 社工站的介入是对基层党建力量的加强。一方面壮大了乡村党组织的人才队伍,为乡村党组织注入了新鲜的血液,为乡村社会治理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另一方面,社工站的介入,能够加强乡村党建力量, 有助于乡村社会各项服务的开展,能更广泛发动村民,促进群众与党组织之间的联结。加强社工站党建与乡村基层党建之间的紧密连接, 加强乡村党组织引领社会发展、联系群众以及开展各项服务的力量,为实现良好的乡村治理格局提供强有力的引导。
3.1.2提升主体合作意识
当前乡村治理存在多元主体之间配合度的差异, 不仅在于村两委合作配合程度不够,还在于村民、乡村自组织等多元主体之间难以形成行动合力,这主要是由于多元主体间未能形成利益联结。因此, 社工站作为外部力量介入到乡村中,需要发挥其专业服务能力和协调作用,帮助提升多元主体间的合作意识并推动具有共同行动力的利益联结共同体的建构。
首先,社工站在宣传过程中能提升多元主体合作意识,明确村两委及多元主体的功能定位,并处理好多元主体的社会关系,实现多元主体间定位明确的同时又相互关联。通过量身定制的方式为乡村治理发展把方向, 推进合作与协同,发挥各方优势和特长,实现多元主体的互补和协同效应。
其次,社工站在政府的背景下可以发挥中间者的协调力量,上对接村支两委、各类社会组织、企业,下沟通乡村精英、村民。以专业理念和方法实现多元主体间的相互连接,搭建跨部门、跨领域的合作平台。通过各方之间的沟通、协调,建构具有共同行动力的利益联结共同体,并促进多元主体共同参与乡村治理。
综上所述,社工站在介入乡村治理共同体构建中具有联结多元主体的作用。作为外部力量,社工站可以依托自身专业能力和技术手段,帮助提高多元主体间的合作意识和行动能力,建构具有共同行动力的利益联结共同体,推进乡村治理向着更加民主、法治、科学、有效的方向不断发展。
3.1.3推动村民自组织发展
乡村自组织是由群众自发组建的基层组织, 具有发动和凝聚村民的天然优势。但目前乡村自组织的发展不足,存在着缺乏专业社会组织联合的能力、同质性较高以及参与度不够等问题。
社工站的介入为乡村自组织提供了专业支持, 通过培养村民合作意识、提高村民组织能力,鼓励乡村自组织发展壮大,有效地推动乡村自组织向多元化方向发展。社工站能够运用其专业技能和经验,为乡村自组织提供指导和帮助,协助其制定发展规划和战略,并提供相关资源和支持,使其逐步从兴趣小组转变为具有更广泛影响的社会组织。
通过与社工站的合作,乡村自组织能够更好地融入到乡村治理中,成为社会治理中的志愿者角色,为社工站、村支两委开展各项活动提供帮助和支持。同时,社工站也可以借助乡村自组织的力量,更好地了解基层群众的需求和诉求,为乡村治理提供更加精准和有效的服务。
3.2政策倡导者
3.2.1充分贯彻落实政府政策
乡镇社工站的建立对于政府政策的传递和实施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当前国家各项政策保障范围呈现愈加广泛的趋势, 村支两委在各项行政事务中占据主导地位,难以将一些细致的政策落到实处,造成有些村民应享而未享,政策服务的精准度有待提高。乡镇社工站的设立,实现了与民政部门的紧密合作,充实了基层的民政力量,为打通政策“最后一米”做出了积极贡献。
首先,乡镇社工站入驻并配备一定数量的专业人才,让以往难以触及的乡村基层民政角落得以被重视。社工站能够通过专业技能和方法, 将政府出台的各项政策迅速响应, 并根据政策制定者与执行者的要求,将社会政策转化为具体的社会福利与服务。通过整合各方资源,将专业社会工作理念融入到民政工作当中,推动更为专业化的民政工作实现各项政策的落实,满足社会政策对象的需要,提高群众的获得感。
其次,乡镇社工站与民政部门的紧密合作,能够更好地传递政府政策。社工站可以将政策信息及时传达给村民,协助村民了解和掌握政策内容、申请条件和程序等信息,并在必要时提供指导和帮助。社工站还能够将社情民意及时反馈给民政部门,为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提供有力支持。
总之,乡镇社工站的建立为政府政策的落实提供了宝贵的支持和帮助。通过专业技能和方法, 将政策转化为具体的服务和福利,为基层民政工作注入了新鲜血液,促进了各项政策的精准落实, 提高了群众的获得感,为乡村治理以及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3.2.2依据实际反馈政策效果
乡镇社工站作为基层组织, 其服务对象主要是农村地区的困难群众,因此需要深入了解他们的实际需求和生活状况。通过走访、调查和交流等方式,乡镇社工站能够及时发现和体察服务对象的利益诉求和需要,并将这些信息整合分析,提出具有针对性和实际可行性的政策建议。
同时,在乡村治理方面,乡镇社工站还可以从实践和服务中发现政策需求,特别是那些长期受到忽视或未被正式纳入政策的问题。通过运用专业技能和方法,乡镇社工站可以将这些问题转化为具体的政策建议和方案, 反馈给相关政府部门。在与政府的具体职能部门的沟通交流中,乡镇社工站需要结合各地实际情况,量身定制政策完善和创新方案,推动有关政策的制定和实施。
总之,乡镇社工站在深入基层的过程中不仅能够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支持,更重要的是能够充分发掘和反映服务对象的需求和政策需求,促进政策的完善和创新,依据各地实际情况,量体裁衣地推动有关政策的完善和创制,为乡村治理和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3.3资源盘活者
3.3.1盘活乡村现有资源
在乡村振兴背景下, 乡村各类基础设施日渐完善,乡村公共服务中心、社区文化站等公共活动中心设施配备齐全,但当前一些乡村存在服务阵地和设施利用率低的问题, 或是场地闲置、功能得不到充分发挥;或是文化站等被村委上锁,只有上级检查时才开门。村支两委人力有限,难以分出时间精力对各类场所进行有效的管辖, 对开展公共服务的意识也不够高,导致资源浪费的现场发生。乡镇社工站的进驻,能够有针对性地发挥出各类现有资源的效用,通过盘点各类资源,在不同的场所开展相应的服务活动,从而将闲置的资源“活”起来,充分发挥各类资源服务村民的效用。
3.3.2 引入外部社会资源
乡村社会具有其独特的发展资源,但当前农村与城市之间还存在割裂的情况,乡村资源难以开发,外部资源引进通道不畅,导致乡村治理缺乏强劲动力,乡镇社工站秉持优势视角,充分发掘乡村特有的资源,将其转化利用,通过链接企业、社团组织,搭建城乡合作平台, 实现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将政府、企业、社会组织、高校等的资源充分利用, 实现各类资源的合作进而再造乡村社会的利益联结。
3.4个案管理者
美国个案管理员认证委员会提出,个案管理是“一个有创意的、协作的过程,运用预估、沟通、协调、咨询、教授、示范和倡导等技巧让服务对象最大限度发挥社会功能和积极作用”[34] ,个案管理强调以团队合作的方式为案主提供服务,有不同的专业人员、福利机构、卫生保健等共同为案主提供所需服务,以此来达到个案管理的协调和督导的功能[35] 。社会工作者在个案管理中承担着管理者的角色。乡镇社工站的建立为乡村服务对象提供了长期服务的保障,服务对象问题的复杂性决定着服务必然存在长期性,单独依靠社会工作者自身的力量也难以实现问题的良好解决,必然需要协调与案主相关的正式网络与非正式网络的各个主体进行支持。以广州双百社工为例, 其往往扮演着“个案经理”的角色。社工针对案主开展个案管理,协调政社各方关系网络提供支持,以乡村困难群众为服务对象,逐步辐射到周边村落,最终实现镇街的覆盖。个案管理的过程也成了社工站在乡村中联结各方资源、动员各方力量、建立信任的过程。
第四章社工站介入乡村治理的困境与原因分析
4.1社工站介入乡村治理共同体构建的困境
4.1.1面临复杂的乡村治理情况
(1)多元治理主体融合困难
多元社会治理主体在资源和话语权方面处于竞争状态,由此表现出功利主义和公众退避的特征。治理共同体也是利益联合体,处于其中的主体以自身利益诉求为主。乡镇政府、农村基层党组织、村民自治委员会、农村自组织、各类社会组织、乡村精英、乡村群众以及市场和企业等均为乡村治理的多元主体,各主体在寻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过程中不断地交流、博弈、竞争与合作。由此所导致的负向效应使不同治理主体的公共责任淡化,最终表现为治理共同体集体行动的“低效”。不同主体之间存在着各自为政的价值目标和制度体系,在合作过程中难免会产生利益、价值观以及制度流程的冲突, 因此,社工站在构建乡村治理共同体中的关键之一在于建立多元治理主体间相互融合、包容、协调合作的运行机制。明确各主体的职责权力, 逐步实现治理权力结构的重建与整合,将多元主体间的对抗和冲突关系转化为合作与互助,消除主体间激烈的利益博弈。探寻建立各级治理主体间能够互嵌、耦合以达到持久性互动的系统,实现多元主体间相互支持、交融与形塑的兼具共同价值观和利益关系的治理共同体是构建乡村治理共同体亟待解决的问题。
(2)乡村治理问题具有交织性
乡村社会的复杂情况也是社工站介入乡村治理的一大难题,乡镇政府“悬浮”化,“越位”和“错位”现象时有发生,乡村治理处于内卷化的困境,村民自治的权力没有完全掌握在村民手中。社会治理主体缺位, 乡村人口流出率高,空心村数量攀升, 村民没能尽到乡村治理的主体的责任, 乡村自组织发展不足,社会管理秩序处于失衡状态, 目前乡村治理共同体的构建面临着基层政权职能“异化”,基层自治组织能力弱化,群众参与程度低的问题,加之乡村的治理理念滞后,对于公共服务供给重视程度不够,治理方式也不完善,主要表现在民主协商机制不健全、法治化的困境等。
(3)治理主体存在认知偏差
乡村多元主体的价值观积聚而成的价值体系, 对于乡村社会治理的行动效果有着较大的影响。首先随着乡村社会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 一方面农民进城接受了城市不同文化影响,一方面乡村受到了“新自由主义”、“个人主义”等不良社会文化的波及。村民的政治参与诉求虽有所增加,但关于政治体制、社会制度、治理结构等的认知不足,其政治参与行动无法有效实现乡村良性治理。
其次,社工站作为乡村外来人员与政府合作设立的机构,一则村民可能会因为对乡镇政府长久以来不作为的不满和抵触情绪加诸社工站的身上, 先入为主的不良认知加大了社工站初期在乡村开展服务的难度。二则作为外来力量进入乡村,是对乡村原有权力结构的一种挑战,乡村原有的权力主体很可能会对社工站持以反对观点、开展抵制行为,这是社工站协调多元主体力量的一大挑战。因此作为外来人员,获取村民以及村内各主体和组织的信任、支持是社工站介入乡村治理开展行动的首要工作。
最后,政府对于社会工作功能认知也存在偏差,导致政府与社团关系并没有形成良性互嵌,社会工作在与基层部门的合作中处于一种“隔断式”的嵌入,无法达到“无缝式”的嵌入互动。政府在购买社工服务项目后没能充分发挥其 专业优势,使其成为民政部门的一只“脚”,更多承担的是民政部门的基层工作,社会工作的发展处于依赖式的发展状态,同样阻碍了社工站行动的开展。
4.1.2发展体制不完善
(1)资金保障机制不完善
乡镇社工站的建设和推广以及普及需要一定量的专项资金支持, 社工站自身的运行所需开支包括人员工资支出、人员专业培训、基础设备的购置、开展服务所需一定经费以及场地建设经费等等。社工站的高效运行离不开一定的人员配备和各类基础设备, 而资金是兼备二者必不可少的条件。社工站是否具有资金决定了社工站能否启动工作,资金的多寡决定了社工站开展服务的范围以及服务的效果。资金能否专项化、长效化决定了社工站工作的开展能否持久有效。
目前乡镇社工站建设面临的一大难题就是资金支持力度不够,乡镇社工站普遍采取的是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方式, 政府出台专项资金支持,社工站具备了启动工作的基本条件,以山东省 BZ市ZP市为例,该地民政局与承接该市各乡镇社工站的社会组织签订合同金额为 130000元,在服务期满半年后支付合同金额的 50%,在服务期满评估完成后支付剩余资金。通过调研发现,BZ市 ZP市乡镇社工站工作人员反映,当前该市各乡镇社工站工作人员工资统一规定为三千元,而目前政府给予的资金仅能支持人员工资的开支和基础设备的购买,难以支持其开展各类活动,因此在进行服务项目的策划时受限,“目前我们街道这边的项目开展大部分是进行一些花费较少的活动, 类似于义诊之类。通过链接一些志愿者服务队开展活动,花钱的活动开展难度较大,政府也不出钱、街道也不出钱、机构也不出钱,政府购买项目的资金只能用于发工资和购买办公设施,并且政府要根据年度报告决定是否拨付资金”1。因此,社工站一般会尽量开展不需花钱或者花钱很少的服务项目,即使需要花费资金开展服务,资金的开支也会由工作人员自掏腰包,事后再进行报销,而报销的时间较长,社工站也尚未形成一套完整有序的资金使用规则和秩序。
在政府资金有限的条件下,BZ市 ZP市社工站也尚未能整合多方资源,资金来源渠道单一,未能形成多元的资金链条,导致服务的开展受到较大限制。
(2)人才引进机制不健全
乡镇社工站的建设需要依靠专业的社会工作人才支撑,专业的人才社工站运行的基本保证,其服务项目的开展质量和效果也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社工站工作人员的专业程度,但是目前山东省社工站的在站人员存在一定的问题。
一是专业人才配备不足。通过走访山东省BZ市多个乡镇社工站发现,尽管站内工作人员符合社工站建站方案内规定的至少有 1名持证社工的要求,但是多个站内两名社工并非属于社会工作专业,“我不是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的,很多社会工作的内容也刚刚开始学习,一些活动策划书写也不够专业, 在开展活动的时候面临服务对象的问题也会不知道该怎么办”2。并且基本都是跨专业工作,而且从事专业社会工作的时间较短,实务经验较少,在很多事情的处理上很难显示出专业社会工作的优势,对专业方法的掌握也仅仅局限在书面,一旦实践很难实行,突发问题的处理显得手足无措。
根据民政部门户网站公布《2021 年民政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21年,全国共有 5.3万人通过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1.6万人通过社会工作师考试。截至2021年底,全国持证社会工作者共计73.7万人,其中助理社会工作师55.9万人,社会工作师 17.7万人。这些数字代表了目前我国社会工作人才总量是较大的,但是在实际就业当中,我们发现参与拥有社工证书的专业人才真正从事专业工作的人却较少,从课题组实地调研BZ市和ZP市的社工站来看,社工站内所配备的工作人员当中专业社会工作者占比较低。
二是人才招聘机制不健全。通过调研访问发现,BZ市 ZP市各乡镇社工站工作人员的配备均是由各承接服务的社会组织机构在中标项目之后才进行招聘的,并没有从自身机构中选任工作人员进驻社工站。 BZ市 ZP市虽为一个个例,但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目前社工站在招聘人才方面普遍存在偏向于招聘本地人员,这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稳定性,但是牺牲了专业性,机构在招聘工作人员时并没有对专业进行限制,导致工作人员专业程度不高,当然这也与社会工作现实情况有关,尽管社工专业毕业人数多,但本地区社工专业人才较少,又受社会工作岗位开发、薪酬待遇、社会认知等因素影响导致很难招收到专业的社工人才进驻, 这也导致了后续需要进行很长一段时间的人才培训,服务的开展也因此受到了影响。
三是人才保障机制不完善。社工站人才保障机制的完善有利于提高社工站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保障社工站服务的质量和效果。课题组在走访BZ市ZP市某街道社工站时,社工站工作人员告诉课题组, “我们现在还没有签合同,只是机构的负责人跟我们说一个月发放多少钱,而且只有五险没有公积金,也没有奖金和绩效, 我是本地人,不需要租房子,因为家里人生病才选择这个工作,如果是外地人,又要租房, 这个工资是肯定不够的”3,这反映了社工站在建设当中人才保障机制的问题,首先是尚未完善人才激励机制,人才激励机制包括物质激励和精神激励、正激励和负激励相结合。对于服务开展较好的工作人员应当在进行评估之后依据情况对其进行一定的奖励,但目前来看,BZ市、ZP市一方面没有对工作人员的工作状况进行定期的评估。另一方面也没有针对完成效果进行奖惩, 这也就导致工作人员的积极性难以得到提升。其次是人员工资待遇较低,BZ市 ZP市乡镇社工站统一规定工作人员的工资是三千元,并没有绩效工资以及奖金等,并且还存在某些社工站工资发放不及时的现象,“我们社工站一个来了两个多月的小伙子现在还没有发工资,上一个调离社工站的专业社工在工作一年期间发放工资都是延迟的,很多活动的东西都得自掏腰包,我感觉还挺没有安全感的”4,这也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同时,在调研中发现 BZ市ZP市某些社工站并没有跟站内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薪资待遇只是进行了口头上的约定,这也导致了工作人员的安全感较低。尽管这些乡镇社工站处于刚刚起步的状态,因此, BZ市ZP市乡镇社工站在人才制度方面还应进一步进行完善和改进。
4.1.3乡镇社工站运行存在不足
(1)专业服务水平待提升
一是服务内容与社工站定位有差距。根据社工站建设规划,社工站是开展社会工作服务的基层平台,应当充分利用社会工作专业理念、方法和技巧,结合基层实际需要, 提供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社会事务、城乡社区治理等领域的服务。同时, 社工站在为辖区居民进行服务时还应当充分发挥资源链接者的角色,链接内外资源;协调多元主体参与积极参与乡村的各种活动;同时也应积极培育乡村各类自组织,提升其组织能力,培育本土社区工作者。但从BZ市ZP市的实地调研来看目前多个乡镇社工站对自身定位不清晰,服务规划存在不完善的情况,“我也不太了解社工站到底要开展什么活动,从社工站建立之后就带他们下户走访,民政方面开展什么活动就带他们做什么活动”。
二是开展的活动以服务居民为主,与社区服务的内容有较多重合,“我们这边就是老人比较多,开展的大部分是一些老年人的活动,比如老年人手指操、老年人义剪等,一般会跟志愿者一起开展活动, 没有涉及培养乡村自组织和社区治理这些内容”,据此可知活动的开展缺乏针对性和长效性,活动效果也没有进行有效的评估。
三是开展活动缺乏针对性。山东省BZ市ZP市社工站工作地点大多与街道民政部门靠近,且由民政负责人担任站长,由此导致很多活动的开展都会与民政方面相挂钩,调研中发现,民政或街道方面下发的活动主题往往会成为该区社工站这一段时间活动的主题,出现了社工站活动跟着民政主题走的问题。“由于是假期,民政部开展防溺水的主题活动,我们活动就跟着民政这边走,而且社区也需要开展活动, 他们有时候为了做活动也会找我们看看能不能跟他们一起合作”,同时,某些社工站位于街道社区内,社区需要开展一定量的活动,社工站也会与社区进行合作开展活动, 但是这类活动往往缺乏前期的需求调研,是为了开展活动而开展活动,缺乏既定的活动目标以及专业的活动的专业标准和体系,效果不佳。
四是服务活动缺乏系统性。社工站服务活动的开展在有针对性的基础之上需要兼具系统性,系统性程度越高越能保证活动效果,Z市D社工站成立时间较长,开展的活动大多一以辖区老年人群体为主,有元宵节活动、义诊义剪活动、健康手指操活动、寒冬送温暖活动。这些活动有的是为了迎合相关节日而举办的,有的是出于老年人需求举办的活动, 但是这些针对老年人的活动没有形成一套整体计划, 只是开展了单个的活动,活动开展具有一次性,缺乏长效性。“在开展这几个活动的时候它们之间的关联性比较小,活动大多只做一次,当时觉得开展的效果还行, 但是后续再做其他的活动的时候又没人参加了,并没有取得长远的效果。”各类活动无法相互支持和相互推动,活动之间缺乏关联性,存在各自为战的问题,导致活动的效果也难以持续, 对老年群体产生的帮扶作用也较为短暂和有限。
五是较少涉及乡村治理服务。“我们没有办法介入到乡村的治理活动当中,更多的开展的是针对弱势群体的活动。我们跟村委会之间的联系还需要民政负责人做中间人,很多活动村委会、民政方面不愿意开展, 而且乡村自治是我们难以参与的。”乡镇社工站的建设是与乡村振兴目标相结合的,乡村振兴的内容不仅仅是服务民政兜底对象,乡村振兴的发展目标是“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社工站可以充分发挥社会工作专业能力,探索“三社联动”模式参与到乡村治理当中。乡村治理不仅仅是政策要求,也是社工站服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能够充分发挥社会工作的专业优势。乡镇社工站应当围绕着当前乡村发展中所出现的治理问题,结合乡村实际治理需求,挖掘、链接乡村资源、协调多方主体共同参与到乡村治理现代化的进程当中,但就目前来看, 山东省乡镇社工站在乡村治理领域开展的服务内容较少。参与治理的实践更多集中在城市社区社工站的活动当中, 这也充分体现了城乡发展不平衡所导致的差距。
(2)专业督导模式待完善
社会工作督导是机构内经验丰富的工作者对新进人员、初级工作者、实习生和志愿者进行定期、持续的监督和指导。社会工作督导通常包括对工作人员的工作流程、服务计划和实施、客户沟通和反馈、团队协作和管理等方面的跟踪和指导,以确保他们能够遵循机构的政策和流程,提供符合专业标准和客户需求的优质服务。目前山东省BZ市ZP市督导存在社工站缺乏内外部联合督导的问题。“签订合同中提供社工站人员培训应是其所属社会组织的责任,但是在沟通中,社会组织很难派出专业的督导到这边来工作,只能民政这边聘请第三方的督导和培训团队”10,目前山东省BZ市ZP市社工站督导主要是聘请第三方督导团队, 由某大学相关专业团队承接,专业性有一定的保证。但是通过调研发现该市社工站仅仅依靠着一个专业督导团队,承接该区各乡镇社工站建设的社会组织基本不会提供专业的督导, 承接该区社工站建设的一些社会组织机构本身的专业性存在不足,难以为社工站提供专业的督导, 社工站内的工作人员的培训的工作也是由第三方督导团队来做,但这应当是承接各社工站建设的社会组织提供的服务。
(3)链接资源能力欠缺
乡镇社工站提供服务仅靠自身的力量是有限的,因此,为服务对象链接其所需要的相关资源能够有效地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动员和整合社区中蕴藏的各类资源,才能为有需求的个人或者群体提供更有效地服务。通过调研走访山东省WF市乡镇社工站发现,社工站链接资源的多寡与承接该区社工站建设的社会组织能力有着极大的关联性。
WF市承接社工站建设的多个社会组织均拥有较长时间的从业经验,均是在该市社会组织发展较好的前几位,其在自身组织发展过程中已经积累了很多的资源,能够为社工站开展服务提供坚实的资源后盾。而山东省BZ市ZP市社工站由于建设时间不长,在建设投标时对承接社工站建设的社会组织资金审查标准较低,因此多个社会组织自身的发展时间较短,积累的资源也比较有限,难以为社工站的发展提供相关的资源支持。“在拜访农村老年人中有残疾人老人提出想住敬老院这种需求,但是需要花钱, 他女儿不太想出钱,像这种我们目前还没有找到好的解决办法,只能先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帮助”。同时,社工站的工作人员专业能力不足,难以充分挖掘服务对象的社会支持网络,也就难以为其提供较为高效的资源支撑,导致服务效果较差。
4.1.4乡镇社工站发展不平衡
(1)不同地区发展不平衡
由于各地区经济状况、社会工作基础、具体政策等的不同, 使得我国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的建设发展出现地区发展不平衡情况。广东双百计划和湖南“禾”计划项目以及江苏省等开展社会工作服务较早的地区均属于我国乡镇社工站服务较为成功的案例,服务效果明显优于其他全国大部分地区。
以江苏省太仓市为例,其社会工作开展较早,是“政社互动”发源地,社工站建设的脚步走在全国前列。2008 年至今十多年的创新探索,太仓市孕育了先进治理理念、构建了新型政社关系、丰厚了基层治理力量。自2020年起,太仓在前期社区社工室、镇(街道)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社区服务社会化“邻里家园”项目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进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发展思路清晰,功能定位精准,“融合式共治”特色明显, 服务效能日益展现。这是社工站参与乡村治理的典型案例, 对于其他地区发展社工站来说具有较高的借鉴意义。
(2)同一地区不同地市发展差距较大
通过调研山东省内不同市区的乡镇社工站发现,各地区的发展差距较大,以WF市为例,该地社工站的建设基础较好。以WF市大虞街道为例,该街道有 9 个社区,每个社区均设有社工站点,调研中的孙家社区社工站服务住户5459户,站内有持证社工 12名。 “我们社工站目前开展的服务项目包括社区综合养老服务项目、社区青少年成长服务项目、社区妇女项目等,均由不同的专业社会组织承接、开展活动。12”在养老服务方面,该社区依托社区内的公共资产,建设有养老院, 符合条件的老人可以免费居住,也开展了养老服务上门活动,该街道社工站资源充足,资金来源稳定、政策支持力度大、人才专业性强,效能发挥显著, 处于山东省内走在前列的一批社工站点。在山东省内其余的二线和三线城市中,乡镇社工站建设的脚步较为缓慢,甚至社工站概念都未能得到普及,社区内的相关负责人对于如何建设社工站也没有清晰的认识,处于建设的初级阶段。由此来看,同一省内不同的省市由于本省发展方向和发展重点的不同在乡镇社工站建设方面存在较大的差异。
4.2原因分析
4.2.1缺乏政策共同体的协作
政策共同体是指在经济或公共服务领域存在的, 多个部门或机构为了协调行动、达致共同目标, 通过共同制定政策、实施政策而结成的政策群体。乡镇社工站建设的两个政策共同体极为重要, 一是主推该工作的民政系统内部,二是民政部门和其他部门之间的合作。民政系统内部明确的分工协作提高效率,社工站就能在目标明确的指导之下实现高效建设。民政、人社、教育、社会综合治理部门等各部门在基层都有自己的工作,各个部门需要通力协作,工作的完成才能具有系统性,乡镇社工站的工作也是需要协同工作的,如果各个部门形成“政策共同体”,建构一个有效的合作体系,就能在整体环境中做综合性的服务。而目前有关乡镇社工站的建设的政策的问题就在于多集中于宏观的政策而缺乏各个部门之间责任划分的政策指导。同时有关乡镇社工站具体建设也缺乏统一的指导政策, 例如在社工站人才培养和激励方面、社工站服务提供方式和手段规定、社会工作行业参与社工站运行指引、社会组织参与社工站运行指引等等。微观政策的缺失影响了山东省社工站人才、服务、督导和评估等各个子系统的完善,因此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工站专业化建设的发展进程。
4.2.2政社关系不协调
我国政府与社团的关系可以用“国家嵌入社会”来描述。在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实践中,我们可以观察到明显的反向嵌入性,即国家嵌入到社会中。政府往往成为社会组织的实际掌控者和公益项目承担者。当社会工作以专业特征和专业服务为优势,嵌入到强大的行政权力体系中时,专业权力往往会被行政权力所替代,从而导致服务行政化。导致社会工作与政府之间的关系出现角色定位不清、依附性发展、行政化特征明显的问题。山东省BZ市ZP市乡镇社工站的站长由该街道的民政负责人担任, 这使得社工站需要在一定程度上承担一些社区内民政工作,如果工作分配不得到会导致社工站的角色成为“附庸者”,社区工作分配过多影响社工站进行专业化的服务。
4.2.3社会工作基础薄弱
目前,社会工作在我国尚处于发展初期, 以山东省为例,省内大部分地市对社会工作专业发展的重视程度不足,社会工作发展起步较晚, 进而导致社会工作专业基础的薄弱,主要体现在三方面,一方面,体制机制和政策制度尚不完善,工作基础相对薄弱,社会组织的成立时间较短,实践经验不足, 专业化水平与我国发展较好地区存在一定的差距,这是我国北方大多数城市的现状。第二方面,人才缺口比较大, 结构不够合理,专业化、职业化水平相对较低,目前适应社会工作专业的岗位较少,这也导致了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的人才较少从事本专业的工作。第三方面,社会对社会工作专业的了解少,目前政府、社区、群众提到社会工作都不知道它的具体功能是什么,甚至将其与社区工作者相混淆,因此在开展服务活动时大众的信任度和参与度较低。尽管人民群众对社会服务的需求不断增加, 但山东省的社会工作发展水平与强烈的需求不对等,与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因此在建设乡镇社工站方面仍面临较大的挑战。
4.2.4社会组织发展不平衡
由于各方面内外部环境的影响,不同市区社会组织的发展水平不平衡, 通过调研发现山东省 WF市承接社工站的社会组织大多具有较长时间的工作经验,组织自身已经拥有了自己独立发展的能力,一方面在发展过程中社会组织已经能够依靠自身实现资金的供给。另一方面在发展过程中构建了组织与组织之间的合作互动网络,在各种服务活动当中能够调动多方主体和资源的参与。而BZ市ZP市承接社工站的组织一部分发展时间较短,资金和各类资源方面比较来说有所欠缺,也因此导致社工站在开展活动时相应受到影响。
4.2.5沟通协调机制不健全
在实现协同治理的过程中, 社工站需要与各相关治理主体形成畅通的信息共享和沟通协调机制,以确保各主体能够对社工站的运行有基本的了解,便于对其发展进行准确的判断和定位。然而,目前由于缺乏较为成熟的信息共享技术,导致多元主体之间尚未建立信息沟通的平台,这就使得包括民政主管部门、各基层政府、各社工机构、社区和居民, 以及包括高校、行业协会等在内的社会组织,多个相关主体的信息收集方式不统一,影响了主体之间的有效沟通。
因此,我们需要采取措施来解决这个问题。 一方面,可以开展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以便各主体可以更好地管理和共享信息。另一方面,可以通过举办培训班、研讨会或其他形式的交流活动,促进各主体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同时,可以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如互联网、智能手机等,建立起一个在线的信息共享平台,以便各主体随时随地都可以获取所需信息。这样做不仅可以促进各主体之间的紧密协作,还可以提高社工站的治理效率和水平,推动社区服务体系的不断完善。
第五章社工站介入乡村治理的对策建议
乡村治理共同体是对现有乡村治理体制的创新,是优化“乡政村治”治理格局的有效路径。当前,乡村振兴如火如荼,随着乡村社会发展进入新的阶段,乡村社会治理的问题也日益显现,社会经济发展,乡村人口外流现象仍旧存在,留守乡村的以老年人和儿童为主,乡村治理主体缺失的问题较为严重,治理缺乏了主体,如同无本之木, 难成大厦。并且,乡村政府的“悬浮化”导致乡村治理出现内卷化问题,加之乡村资源匮乏,公共服务体系不健全,导致乡村治理的难度节节攀升, 如不及时改变现有治理问题, 将影响乡村发展的速度与质量。
由此,加快构建国家提出的基层治理共同体成为推动乡村治理高效的动力引擎,乡镇社工站的建立,更是为乡村发展增添强劲动力, 面对乡村治理共同体崩溃、乡村复杂问题和高需求现状, 乡村治理共同体的构建势在必行。乡镇社工站介入乡村治理共同体的构建需要综合施策, 实现多元主体的协同治理,构建良性运行的乡村治理体制,针对社工站自身发展以及乡村社会治理现状,本研究从模式和路径两方面提出优化建议。
5.1.社工站介入乡村治理共同体构建的现有模式
目前社工站介入乡村治理共同体构建的经验较少,以参与治理为主,为此,课题组将当前社工站介入乡村治理的模式总结为两种,一种是将社工站作为参与乡村治理的主导, 其他多元主体共同协调的模式,强调相对独立的社会工作专业服务,坚持社会工作的专业性质作为主要的参与方式。一种是社工站以政府为主导,主要协助基层部门做好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事务以及相关社会治理等方面的工作,之后或在有余力时开展专业社会工作
5.1.1以社工站专业性服务为主导的治理模式
这一模式将社工站是视为主导力量,社工站的职责是为乡村社区提供专业的社会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心理辅导、社会援助和咨询服务等。同时,社工站也需要与当地政府、乡村自组织等多主体合作,共同制定和实施乡村治理计划。这种模式的优点在于明确了社工站在乡村治理中的地位和角色,并且通过专业的社会服务能够更好地满足乡村居民的需求,具有代表性的有以下几个地区的社工站运行方式。
(1)上海“双站”社工站运行方式
上海按照因地制宜、分类设置、资源共享、注重功效的原则统筹推进社工站建设。原则上每街镇应设置一个社会工作综合服务站(下称“综合社工站”),根据实际需要设置若干个社会工作专项服务站(下称“专项社工站”),探索在居村层面设置社会工作服务站点,推进社会工作服务进一步向基层延伸。
综合社工站:依托社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设置,主要功能包括但不限于: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理念、方法,提升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的能力;围绕养老服务、未成年人保护和关爱、残疾人福利等社区群众需求策划公益项目、链接公益慈善资源; 开展面向社区工作者的专业社工知识培训,帮助社区工作者提升服务群众的能力。
专项社工站:依托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群团组织在基层建设的未保工作站、禁毒工作站、境外人员服务站等设置;负责推进相关专业领域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实施社会工作专业服务。
(2)深圳市盐田区海山街道的“1+4+N”多元协同运行方式
“1+4+N”多元协同是指以社工站为中心,协同社区党群社工力量,联合综治、社会救助等岗位社工及辖区其他社会服务力量,建立定期专业联席交流会制度,实现成长协同与服务协同。
5.1.2以政府民政服务为主导的治理模式
在这种模式下,社工站以政府为主导,主要职责是协助基层部门做好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事务以及相关社会治理等方面的工作。社工站需要紧密配合政府的乡村治理计划,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并向政府及时反馈乡村社区的需求和问题,提出解决方案。此外,在完成政府委派的任务后,社工站也会在有余力时开展专业的社会工作。这种模式的优点在于其与政府合作紧密,可以更好地服务于乡村社区,并且能够使社工站在乡村治理中发挥更大的作用。然而,缺点在于由政府主导可能会限制社工站的自主性和专业性,从而影响其提供专业的社会服务,具有代表性的有以下几个地区的社工站运行方式。
(1)长沙市天心区的“1+5”运行方式
该模式指的是社工站是以党委和政府为主导,社会工作为主力, 社会组织为主体,社会资本为辅助,社区自治为目标,社区居民共同参与的结晶和产物。(3)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1+3+X”运行方式,“1”是指以党建引领为核心;“3”是指在社会救助、社会事务、社区治理、养老服务、儿童服务等工作领域中任选3项开展社会工作专业服务;“X”是指结合乡镇实际, 确定若干重点服务对象和服务内容,探索拓展多领域的社会工作服务。
5.2当前社工站介入乡村治理的已有经验启示
通过总结山东省BZ和WF两市社工站参与乡村治理经验, 结合全国各地社工站参与乡村治理的已有经验和存在的问题, 为当前社工站介入乡村治理共同体地构建带来了诸多地经验借鉴,主要有:培养协同共治理念、构建协同共治制度、实现多元主体协同和治理结果超越性四方面,通过借鉴相关经验,将社工站介入乡村治理共同体构建的流程和内容绘制成如图5.1所示,图中具体内容分以下四小节进行具体阐述。
图5.1 社工站介入乡村治理共同体构建的流程与内容
5.2.1形成协商共治理念
党建引领是实现乡村治理现代化建设的必要条件, 构建乡村治理共同体首先要实现乡村社会治理价值的重塑,一方面是大力培育基层党组织、村支两委和广大党员的共同体意识, 将党的意识形态、价值观念以及行动逻辑根植于乡村社会。以湖南省L村创新乡村治理为例, 该村将党的力量嵌入到乡村基层治理的各个环节当中, 采取“四联机制”通过在全市开展“领导干部联村、党员干部联网格、村党组织成员联屋场、党员联户”活动。实现治理资源和主体的纵向下沉的同时,将现代化的治理观念进行广泛宣称,实现了乡村治理理念的重塑,有效地解决了基层政府悬浮化的问题,促进社会资源的有效整合,进而提升了乡村基层治理的效率。另一方面是加强农村党员干部、乡村精英的教育管理与培训,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 搭建乡村学习教育的平台,提高乡村党员干部的理论性,同时要注重获取智力支持,与高校、企事业单位结对子,建立乡村治理智囊团,注重学习先进乡村的治理经验,在交流学习中提高自身的理念。
5.2.2建立多元主体协同共治的制度
乡村治理共同体要想实现有效的治理,离不开多元主体参与, 治理主体是共同体的核心要素, 各主体在乡村治理中都发挥着自己独特的功能、承担着不可替代的责任,各主体环环相扣,各个环节的协调、合理衔接,是推动乡村治理走向善治的核心动力。
各治理主体之间既要明确职责,又要合理分工,还要实现协同与协作,因此,社工站成了构建起多元主体协同共治的制度的推动者。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36]在探索多元共治制度方面有了较大的突破, 南海区以社区为平台,以社工为核心,以社会组织为重要支撑,遵循“回归自治”、“协同共治”和“社区善治”理念,建立多元主体通力合作的社区综合治理体系。其主要特点是“政经分离”和“四位一体”,即将村(居) 自治职能与集体经济管理职能分开,实现社区党组织、居委会、集体经济组织(经联社)和社会组织等四大组织的协同治理,权责明确。因此,合理高效的多元主体共治制度的构建能够最大限度发挥出乡村治理共同体中多主体的共治合力。
5.2.3推动治理过程呈现协同性
治理高效的乡村治理共同体, 在治理过程中纠正了以往过度偏向“村民自治”和过度强调“政府一元化”的治理方式。过度强调村民自治将导致乡村治理的无序,过度强调政府治理将导致乡村治理模式的僵化。因此,实现新时代乡村治理共同体的运作必然是以基层政府作为核心治理主体。
现有的“n+社会工作站+x”的社工站运行模式,很好地实现了多元主体的共治。在这种模式中“n”指相关部门、街道和慈善企业等官方助力, 以及社会组织等补充性社会力量,x代表社区或有需求的居民群体, 社工站则在其中成为两者的纽带。通过五社联动的方式,以社工站为枢纽, 发挥社区、社会组织、社区企业和社区基金的作用[37]。
为此,课题组将社工站介入乡村治理共同体构建需联动的主体分为乡村主体、专业社工力量、社会主体和政府主体四类。其中乡村主体包括: 村支两委、村民;专业社工力量包括:承接服务项目的社工组织、社工站、专业社会工作者;政府力量包括: 民政力量、政府部门。民政力量以政府民政部门为主导,联系民政协理员、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等共同参与。政府部门主要包括司法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乡镇基层政府等。社会主体包括:企业、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力量、高校。
5.2.4实现治理结果的超越性
乡村治理共同体以政府为主导,以村民为主体,以社工站和社会组织为助力者,通过规范机制、整合机制和激励机制整合多元主体力量,使基层政府、村级组织和村民作为价值共同体、行动共同体和利益共同体共同参与到村级治理中,最终实现治理结果的超越性。一方面乡村治理共同体通过权力分配规范多元主体的参与行为,实现了治理的有序性。另一方面,社工站通过整合内部资源,引进外部资源,明确责任分配,强化主体之间的利益联结,实现主体的优势整合。最后,治理共同体所蕴含的共同价值观、共同的利益机制激发了乡村治理主体参与治理的内生动力,进而成为乡村治理共同体持续发展的驱动力。
在这过程中,社工站利用自身专业优势, 通过提供专业服务、链接多方资源、协同多元主体参与以及引进和培养治理人才,帮助解决治理过程中的治理主体意识不足、政策不完善以及治理方法、技术传统、单一的问题,推动了乡村治理共同体的日臻建立和完善。
5.3社工站介入乡村治理的路径和对策建议
5.3.1完善乡镇社工站发展,提高服务能力
(1)给予资金政策支持
针对当前社工站资金到位不及时,缺乏相应活动资金的问题, 民政部门要积极地承担起资金保障的责任,把相关资金及时地落实到位, 积极关注乡镇社工站发展过程中面临的实际情况,实行更加有利于社工站发展的资金扶持政策。
面对社工站发展资金匮乏的问题,一方面政府要在年度财政规划时及时为社工站发展预留相应资金。另一方面可以社会慈善机构、社会组织等其他社会渠道拓展资金来源。社工站自身也应开拓思想、集思广益,积极利用自身的资源开展各类社会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互动,节约活动资金,提高服务质量。
(2)积极培育发展人才
人才是制约当前社工站发展专业性的决定性因素, 治理水平的好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才的专业能力, 为此我们一是要建立健全社会工作发展制度和专业人才制度、与高校展开人才合作, 吸纳专业人才。二是要抓好培训优存量,举办社会工作主题培训班, 聘请专业社会工作人才对社工站的工作人员开展定期培训和督导。三是要强化激励制度, 出台专门奖励制度对于社工站中有较大贡献和能力的人才给予一定的激励和优待。加快制定针对乡镇社工人才的专项支持和保障政策。以此不断激发社工机构组织活力。
(3)提升专业服务能力
各地乡镇社工站的优秀成功实践经验要积极地予以推广,社工站内工作人员要定期学习和更新相关理论知识以及实践方法, 接受督导,提升专业服务能力以应对乡村治理中的多样化需求。社工站应为社工提供研学、交流成长、学 习和培训机会。
社工站要因地制宜发展有特色的服务项目,夯实专业基础,提高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知名度和美誉度, 促进社会的认可和重视,群策群力促进乡镇社工站高质量的可持续发展。
5.3.2党建引领,实现政策与基层良性互动
(1)发挥党建的引领作用
乡村社会治理因其基础性、复杂性必须要发挥中国共产党在乡村治理转型过程中的强有力的引领作用, 党的领导是创新乡村治理导向。实现乡村治理共同体的有效构建, 需从建设乡村内生性体制机制入手,因此,社工在介入构建乡村治理共同体时要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构建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领导,以村民为主体、以乡村新治理力量为依托的制度化平台。
为解决基层政府出现的悬浮化、边缘化问题,需要将党的力量嵌入到社会治理各个领域中,增强党的社会动员和领导能力, 实现关键治理资源的下沉,充分发挥乡村潜力, 激发乡村发展活力, 促进基层治理难题的破解。积极地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命运共同体的价值共识来增强乡村发展的内聚力,弘扬民主和谐、公正法治等核心价值理念,加强对村民的政治教育,培育村民法治精神,提高村民的政治参与意识。推动乡村治理共同体实现党建、价值导向、主体协同、“三治”并进、技术赋能。
(2)打通政策服务“最后一米”
乡镇社工站的建设刚刚起步,虽然已有明确的政策方向,但在地方实施过程中缺乏具体政策, 政策是解决农村问题的根本,近十多年来, “中央 1号文件”每年都聚焦于“三农”问题。广大农民群众最迫切的需求是好政策,比起给予金钱或物品更为重要。作为基层民政工作的社工站,应该将国家在民主、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的顶层设计和乡村治理政策制度最大限度地落实到乡村,让政策真正发挥作用,促进乡村社会秩序稳定,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并解决发展过程中的效率和公平问题, 最终实现“乡村优美、人人乐业、家家文明、户户安居”的目标。
因此,社工站在具体实践过程中,通过实地调研走访,将辖区内有政策需求的群体进行摸底统计, 根据不同需求进行分类整理,针对困难群众的个性化和多元化需求给予服务和其他专项救助以及及时地发现乡村治理中的政策不足,积极反馈给政府部门,加强与民政部门的交流,实现信息共享, 协助政策的完善与实施。同时社工站深入基层, 有着传递政府政策, 发挥打通政策服务“最后一米”的天然优势与不可推卸的责任。知晓政策、了解政策才能用好政策,社工站要促进相关政策在基层社会的有效实施,一方面自身要积极学习和了解政策内容,另一方面要千方百计地宣传政策,帮助有需要的群众用好政策。社工站作为民政工作在基层的下沉,可以在积极响应民政部门政策的同时也将基层政策需求予以反馈。将社会政策以服务方式传递给乡村内需要的服务对象,以满足乡村内弱势群体需要、促进问题的解决。
5.3.3培育公共精神,再造乡村利益联结
公共性的持续发展离不开公民道德的土壤, 而公共舆论和监督、自然而非强制生成的互惠规范和公约有利于促进社区居民的公民道德和公共精神。公共精神是村庄共同体建设的价值前提,是共同体建设中的内生性规范。在乡村向现代社会转型的过渡期中,传统社会的整体性被打破,社会关系、结构和观念发生了变化,信任关系的缺失导致了村民之间的疏离和对村落认同感的下降。因此,对社工站帮助村民重塑公共精神有以下两点建议。
(1)营造社区记忆,提高参与治理意识与能力
社区记忆,即村庄过去的传统对当前农村社会的影响程度和影响途径[38],乡村社会的发展使得社区记忆呈现出了行政化的特征,因此,应当充分挖掘乡村原有的优秀传统乡村文化,通过制定村规民约, 实行新时代乡风文明建设、恢复宗族祭拜等活动来营造具有新时代特色的社区记忆,增强村民对乡村的认 同感和归属感,以此提升村民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
其次要将培育村民参与公共事务的主体性作为重点。充分利用村庄固化标识,开展乡村治理活动日, 利用村庄集市等宣传乡村治理的有关内容创造良好舆论氛围。定期召开民主大会,鼓励村民积极参与,做好后续问题的解决和反馈,培育村民参与公共事务的积极性, 引导村民以加入乡村自组织的方式参与到乡村互助活动、公共问题治理等领域,内生乡村活力。
同时,社工站也要注重村民委员会赋能, 利用专业知识提升村民委员会的治理能力。村委会是由村民选举产生的群众组织,其功能包括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同时也是激发基层活力的重要平台。为了更好地发挥作用,村委会需要明确自身职责,减少其作为基层政府权力延伸的角色,并积极组织农民,以村民积极主动参与的方式推动乡村治理的优化。
(2)强化村民自组织,外部资源推动发展
农村社会组织在许多个方面展开合作,为农村建设和发展提供了全方位的支持,有效降低了政府直接管理乡村的成本,解决了政府管不胜管的问题,同时也激发了乡村内部的活力, 有利于促进乡村多元治理机制的形成和完善。面对乡村治理中村民原子化的情况,社工站应与村民委员会开展合作治理,为乡村自组织的建立提供专业性的指导,链接政府加大资源的投入和人才培训,充分挖掘各类乡村自组织的特有治理效用, 给予其充分的发展空间,给予其在治理体系中应有地位, 将其纳入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的框架中,增强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治理的主体意识,发挥其连接乡镇政府与村民,弥补政府治理失灵的重要功能。
并且也积极引入多元主体和外部资源进入乡村社会,协同推进乡村治理发展。实现资源的输入再造集体利益联结, 一方面,乡村治理共同体整合多元主体力量参与治理,需要有一定的治理事务载体和治理资源的支撑。市场化背景下村庄利益联结的脆弱性使得村民参与乡村治理的内生动力不足,因此,社工站要积极帮助乡村引入惠民资金和惠民项目,通过政府财政支持、筹措社会资金的方式、引进乡村发展项目的方式向乡村输入发展资源,发展资源的输入与分配是乡村治理共同体形成和发挥治理效力必不可少的物质载体, 它实现了乡村利益联结的再造, 满足了村民生产生活的需要, 政府的支持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村民参与的政治效能感。
另一方面发展资源的输入倒逼村干部在政府和村民的双重压力下重新深入群众当中,动员群众, 以此形成了资源输入、村干部动员、村民积极参与的治理共同体态势, 奠定了乡村治理共同体形成的物质基础。当然,单独的惠民资金和项目仅仅满足了乡村治理共同体的物质需求,真正融入乡村和实现为乡村治理增能还应在技术和人才层面方面加以支持,除社工站自身所拥有的相应资源外,还应与高校、企业、其他社会组织、行业协会等开展合作,因地制宜地引进相应的优秀的人才和技术,实现多元主体间资源的互动与交换。同时还应依据实际创设具有良好协同治理模式的运作机制,充分发挥各主体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实现功能互补,互通有无,实现乡村治理共同体的初步运行。
5.3.4实现主体耦合,激活治理内生动力
(1)打造公共空间,重塑乡村网络关系
在乡村治理共同体的建设中,需要创造公共空间, 促使人们能够形成重复性、累积性的社会接触, 让渡一部分私人事务跨越熟人门槛, 从而形成高质量的社区社会资本和社会关系网络。乡村治理问题具有基础性、复杂性、交织性的特点,村民自治制度能够有效解决乡村治理难题,关键在于当前乡村自治实施不完善,村民自治难以到达理想的效果,针对此,社工站要积极协助乡村搭建互动合作治理的公共空间与参与平台, 听民声、尊民意,切实的帮助解决村民的实际问题。构建乡村治理制度化的参与机制,保障民主协商、村民自治制度的切实实施, 畅通村民交流沟通的渠道。实现政府、村民、社会组织、企业等之间良性互动, 整合治理资源,形成凝聚力,实现多元主体持久有效的合作治理,促使乡村治理走向规范化、可持续。
共同体的营造与公共利益、互惠规范、社会信任等社会资本密切交织,因此构建新时代乡村治理共同体需要重塑乡村信任、规范和参与网络。建立治理 主体间高度信任[39] ,社工站应充分利用传统乡村信任载体,挖掘乡村原有道德的价值观内涵,宣扬乡村传统合作治理的优秀价值观,创造良好舆论氛围。开展必要的文化教育、政策宣讲会和技能培训班等,提高村民的政治参与能力;复兴乡村传统制度规范,加强法制建设,完善合作治理法律规范,将传统规范与法治建设相融合。
(2)整合乡村资源,实现可持续发展
乡村社会具有其独特的发展资源,经济的良性发展能够有效地带动乡村民生、人文、生态和社会的不断优化提升, 因此促进乡村可持续发展也是乡镇社工站促进乡村善治的重要举措。
乡镇社工站应当站在优势视角下发掘乡村可发展的资源,通过链接企业、社团组织帮助搭建城乡“公平贸易”平台,挖掘乡村中特色农产品,鼓励乡村发展特色产业、特色经济, 以产兴村,适应社会发展潮流,创新产业发展方式,聚焦乡村产业固定消费人群, 通过搭乘城乡融合发展的便车, 促进城乡合作和公平贸易,实现农村与城市协调发展。
社工站也可以通过发挥自身能力链接外部企业或社会组织,多渠道筹措发展资金,为乡村发展注入惠民资金,再造乡村社会的利益联结。通过繁荣村集体经济和开展农村合作社的方式,有利于增强农民的团结性,实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促进乡村可持续发展。
(3)引进优秀人才,发挥新乡贤优势
乡村发展,人才是关键,要做好人才回引工作。在积极落实对返乡回村的大学生的补贴和政策倾斜的同时,社工站应帮助乡村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把人才留住。协助搭建乡土人才交流平台,将有发展潜力、有技艺传承力的乡土人才集聚起来,使乡土人才拧成一股绳,实现乡土人才工作与乡村经济社会发展互促共进。
乡贤文化在我国传统农耕文化中源远流长, 作为独特的角色在乡村治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参与乡村治理的新乡贤能够发挥道德示范、能力引领和学识涵养的作用,有望全面激活乡村自治体系、有效培育乡村法治精神、充分唤醒乡村德治传统,从而全方位激发乡村内生动力,并重塑乡村共同体。社工站应与新乡贤开展双向互动合作,为新乡贤组织村民、重塑乡村社会资本提供平台,运用新乡贤的社会资源,发扬优秀传统文化,恢复乡村德治,进而激发实现乡村自治的内生动力。
(4)明确主体责任,促进多元治理主体协同
构建乡村治理共同体需要改变单一主体的治理结构体系,关键在于基于共同的利益、价值观和目标的指引实现乡村治理多元主体间的耦合。为此,应当明确乡村治理中各主体的职责与分工,以往传统社会所实行的垂直分工模式,各治理主体之间难属于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 难以在治理过程中实现有效协同,主体责任不清晰, 分工不明确,效用发挥不完全, 导致乡村治理体系固化,多元主体之间需在明确各方职责前提下,形成耦合关系。
首先,政府应适当放权,转变职能,积极下派驻村干部,驻村干部作为乡村治理的重要政策之一,在实现资源优化配置[41] 、动员自治力量[42] 、改善公共服务供给状况[43]等方面都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其次,乡村精英因其在乡村中具有较高的声望, 在乡村社会发展中起着示范和导向作用。也应当承担起为村民解决问题、推动乡村发展、参与乡村治理的职能。
最后,专业社会工作在嵌入乡村行政系统时应当找准自身角色定位, 提供专业服务,充分发挥社工站的中间角色,承上启下,协调村内村外多元主体。与村民委员会合作、引导培育乡村自组织,促进村内新乡贤、村庄精英、村内企业和行业协会、进城返乡人员以及村民主体之间形成和谐有效的乡村治理运行机制。在村庄外部通过购买和承接项目化、专业沟通和交流的方式,统筹其他自治组织、链接企业、高校、社会组织等多元力量参与乡村治理。最后,培育村民的自治意识, 提高其自治能力, 保障村民的政治权力, 尊重和落实村民的主体地位。
5.3.5完善科技支撑,实现内源性发展
(1)利用数字化为治理赋能
建设数字乡村既是乡村振兴的战略方向,也是建设数字中国的重要内容,2021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实施数字乡村建设发展工程。建设数字化治理平台将村务搬上线上, 线上线下相结合, 提高了事务的处理效率,畅通了信息的沟通渠道,有利于推动乡村治理现代化发展。
建设数字化治理平台首先应当加强顶层设计和整体规划,以设计试点和自主探索相结合的方式,相关主管部门牵头, 引导各级政府、各级企业、乡镇社工站、村委会公众积极参与,统筹推进建设信息共享沟通平台,实现信息畅通共享。其次,协助乡村积极完善信息基础设施,一方面完善乡村网络设施,努力实现乡村地区网络信息覆盖,另一方面提高乡村数字化服务水平, 进一步推动乡村地区养老、就业、教育、议事等等各方面基础服务的数字化、智慧化转型,共同推进乡村智慧治理的建设。
最后,社工站应协助乡村在整体设计基础上,根据本地基础和需求,进行差异化的数字乡村建设,因地制宜推进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和数字乡村应用功能的设计与创新,同时,应当加大对村民的培训力度,采取多种途径、多种方式,加强各类信息化应用能力培训,包括手机、电脑等智慧终端设备的使用和应用软件的应用等。加快培养和引进专业人才,培养一支爱乡村、懂乡村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协助乡村实现智慧化治理, 同时也可以与企业、合作社开展乡村信息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建立规范、有序的专业人才培养和专业人才创业孵化基地,实现乡村综合型人才的自我培育。
(2)充分发挥乡村治理共同体效用
乡村治理共同体是多元主体在共同的利益、责任以及价值遵循等“共同性”前提下实现乡村内生活力的激活,使乡村社会能够进入和谐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的状态的力量。乡村治理的构建要在实践中不断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最终实现共同体的良性运行。
因此,要注重构建过程中的逐步发挥乡村治理共同体的实践作用,第一,解决乡村治理各类问题,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强调村民和各类机构组织共同参与乡村建设和发展中,实现跨部门的合作和社会资本的共享,打造有活力的乡村治理模式。第二是发挥作为一个利益共同体,帮助乡村实现与外部的政策、制度、贸易和自然环境的动态联系的功能,打破城乡隔阂,实现城乡科技、信息、经济、文化的交流。使得村民能够参与到内外部的发展过程中,提升村民生活发展质量, 第三是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导向,以村庄礼堂、祠堂、学校作为载体宣扬乡村优秀传统文化,深入挖掘乡村特色地区性文化、特色农产品、特色风貌等,打造独特文化符号、地域特色区别于其他地区,构建特色、多样化、本土化乡村发展模式。
结论
乡村治理共同体是使得乡村社会能够进入和谐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状态的重要力量,是实现多元主体协调互动、基于自治、法治、德治融合的具有良好社会治理运行机制的制度共同体。
本研究通过协同治理SFIC分析框架,分析了社工站在内外部环境相互影响的环境下介入乡村治理共同体构建的引擎、动机与效果。在SFIC模型中,乡村目前面临的治理问题是社工站参与乡村治理共同体构建的内部动力,基层政府治理效能的弱化、乡村治理主体的缺失,村民政治参与度不高,乡村亟需一个焕然一新的治理环境等, 这些都是内部环境的内容。当前政府提出的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共同体的有关政策以及当前如火如荼开展的乡镇社工站建设,社工站的能力与政策相契合, 结合社会各界如:企业事业单位、高校等参与治理的意愿,共同构成了本框架的外部环境。内外部环境相互联动影响,使得乡村治理共同体的重构具备动力,多元主体在协作过程中明确职责,各自发挥功效,进而能够共同推动乡村治理共同体的重构。
结合全国社工站建设经验以及山东省社工站建设过程中的面临的困境, 本研究构建出了社工站在介入乡村治理共同体构建中的四大流程及明确了各主体的具体职责,提出了五条社工站介入乡村治理共同体构建的针对性对策建议。在本研究构建的社工站介入乡村治理共同体构建的流程中,乡村治理共同体最终能够实现以下几点功能。
一是可以有效解决乡村面临的各种问题,自建立起运行良好的的乡村治理体系,以应对乡村发展中的风险。通过自治、法治和德治的相互配合, 政府、村民和各种机构能够共同参与乡村建设和发展,实现信息和资源的共享,促进跨部门合作和社会资本的共同利用, 能够自主的链接村民对于基础设施需求、养老教育需求、精神文化需求等各方需求的资源,从而激发乡村的活力和可持续发展。
二是打造乡村利益联结体,帮助乡村实现与外部的政策、制度、贸易和自然环境的动态联系,打破城乡隔阂,实现城乡科技、信息、经济、文化的交流,减少乡村发展中的信息差,帮助乡村更好的融入到城乡一体化的发展过程中,提升村民在城乡共同发展中的参与度,实现资源向乡村更好的倾斜与下沉,提升村民生活发展质量。
三是能够推动乡村文明建设, 传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引领乡村发展方向,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挖掘乡村特色地区性文化、特色农产品、特色风貌等,打造独特文化符号、地域特色,实现区别于其他地区,构建特色、多样化、本土化乡村发展模式。
随着乡村治理共同体的日臻完善与成熟,其发挥的作用将不仅限于在治理层面,未来在缩短城乡差距、实现乡村现代化、促进乡村多样化发展过程中也必然能发挥重要作用。因此,在优化乡村治理共同体新格局、挖掘和发挥乡村治理共同体更多功能进而实现推动乡村振兴方面, 还有诸多内容需要不断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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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课题报告的阶段性成果于2022年6月在《山东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刊发。
项目批准号:22ZBSKB030
项目负责人:张生元
所在单位:山东理工大学
初审编辑:田泽文
责任编辑:李玉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