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递档案流程简化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纳入财政预算

2016-06-03 17:54:00    作者:   来源:中国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转递档案
[提要]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在档案转递时,不再开具行政(工资)介绍信。现已保管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除因用人单位或本人申请档案转递外,一律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清退。

  转递档案流程简化 不再开具行政(工资)介绍信

  【转递档案流程简化】昨日(2日),人力社保部发布《关于简化优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的通知》。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在档案转递时,不再开具行政(工资)介绍信。现已保管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除因用人单位或本人申请档案转递外,一律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清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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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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