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游客在泰国喂鱼被捕 被罚184元后回国

2016-06-02 14:27:00    作者:   来源:央广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喂鱼 周鸿治 被拍 旅行社 旅游公司
[提要]当事游客称,没说过自己是旅游公司负责人,也没人提醒不能喂鱼。 6月1日,成都商报记者多方求证了解到,该游客确实来自四川,系宜宾人,在被当地罚款1000泰铢(约合人民币184元)后,已于5月29日凌晨回国。

  当事游客称,没说过自己是旅游公司负责人,也没人提醒不能喂鱼。旅行社则表示事先已告知。

  据泰国《世界日报》报道,一名中国四川游客因在泰国鸡蛋岛上擅自拿食物喂鱼被捕,该游客有可能面临至多1年监禁或不少于10万泰铢(约合人民币1.84万元)罚款。该报道随后引发广泛关注。

   6月1日,成都商报记者多方求证了解到,该游客确实来自四川,系宜宾人,在被当地罚款1000泰铢(约合人民币184元)后,已于5月29日凌晨回国。

  对于被罚以及由此引发的舆论广泛关注一事,该游客认为很冤,“根本没人提醒不能喂鱼”,此外,他反复强调,“并非故意给中国人抹黑”。

  旅行社:

  身份系普通游客事先已告知不能喂鱼

   6月1日,成都商报记者辗转求证了解到,当事游客周宏志(实为周鸿治)是宜宾市高县人,在当地罗场镇上经营某品牌摩托车生意。这次泰国之旅,也是该品牌摩托车公司组织的免费旅游。根据周鸿治提供的电话,记者与组织此次旅游的相关负责人宁女士取得联系,“我们一起约起出去耍的,共30多人,在成都一家旅行社报的名。”她表示,当时有几百个人在海边喂鱼。“他运气比较撇,那么多人刚好就照到他正面了。”

  随后,记者联系到周鸿治等人所在旅游团的负责人欧某。欧某介绍,“出发时,我们领队和导游上车就给他们说了(不能喂鱼)的。”并且周鸿治的身份并不是被媒体所报道的“中国某旅游公司负责人”,只是一名普通的游客。“(他)不是旅行社的,他乱说的。”

  对此,周鸿治则表示,自己并没说过是“中国某旅游公司负责人”这样的话。

  进展:

  进警局上法庭被罚一千泰铢已回国

  欧某称,5月25日事发后,周鸿治就被带到了当地警察局。“做完笔录他本来是要被关起来的,和我们合作的旅游公司支付了10万泰铢的保释金后,就不用被关了。”欧某说,到后面开庭的时候,他又才去了一天,最后判他交纳一千泰铢(约合人民币184元)的罚款。事情处理完毕后,十万泰铢保释金也已退回。

  欧某介绍,六天五晚的行程,周鸿治就耽误了两天:一天去警察局,一天去法庭。

  对于何人组织周鸿治喂鱼,欧某称,不是旅行社和地接人员组织的,有可能是他的自行行为。欧某分析,岛上有卖玉米的,有可能是他自己买来喂,且喂的时间比较长,也有可能是他被拍了正面,所以被处罚。

  当事游客:

  自己很冤没人提醒不能喂鱼

   6月1日,记者见到周鸿治时,他正在店里招呼客人。谈起几天之前泰国之旅中的插曲,周鸿治有点哭笑不得,直言这将成为他一生中十分难忘的回忆。

  据周鸿治介绍,5月25日13时许,他们在鸡蛋岛游玩时,看到很多人在喂鱼,他就用手中买来的烤玉米去喂鱼,“后来被带到了警察局,我当时根本不知道因为什么事情,最后听导游说了才知道。”

  “我觉得自己很冤。”周鸿治称,当时根本没有人提醒不能喂鱼,也没看到明显的警示标语,否则不可能那么多人都在喂鱼。看到网上有很多人在骂他素质差、在国外给中国人抹黑了,周鸿治觉得百口莫辩,“我又不是明知故犯,我怎么抹黑了?”

  对此,与周鸿治同团的游客姜先生证实说,导游只提醒过大家不要被鱼咬到了,但没提醒说不能喂鱼,周围也没看到明显警示标志。针对周鸿治和姜先生的说法,成都商报记者多次拨打当事导游的电话,但均无人接听。

  业内人员:

  许多出国事项旅客不愿意听

  成都新闻国旅-集美旅行负责人胡波在成都旅游界工作多年,在他看来,周鸿治一事非常有警示性。“在出国游方面,我们在机场的时候都会有一个出团说明会,包括注意事项都会告知客人,不过很多客人不愿听,一旦出问题了,许多人就怪领队没提醒。”

  胡波提醒,国内游客出国游,一定要记住旅行社的注意事项,尊重当地习俗和法律。

初审编辑:马鑫
责任编辑:王盈盈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