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5-06 15:01:00 来源:大众网淄博频道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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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发生在淄博周村的一结婚迎亲途中的闹剧再次引发关注。新郎被好友用胶带捆绑在路旁的树干上,脸上涂抹牙膏,屁股下燃放鞭炮,脚上点烟,引来众人围观。然而,近年来类似这样过度的婚闹却屡见不鲜,渐渐成为人们不文明行为的遮羞布。殊不知,每个人的言谈举止关乎整个社会文明,不要让“过度婚闹”成为个人素质的灰色地带,社会文明进步需要撕掉这块遮羞布。
首先,我们应当正确认识“婚闹”和“过度婚闹”这两个概念。婚闹是一种习俗,而且由来已久,能够让结婚的气氛更活跃。而过度婚闹则是一种过激行为,一种“变异”的恶俗,诸如“扒光衣服”“仍掷杂物”“捆绑路旁”等方式都属于过度婚闹,因此不能将过度婚闹等同于婚闹。
其次谈及“过度婚闹”,我认为有以下几方面原因:
认知。十里不同风,百里不通俗,而婚闹却成为多地结婚过程中必备科目。“讨个好彩头”“增加欢乐气氛”成为多数人对婚闹的普遍认知。在这个前提下,各地婚闹形式五花八门、新方式层出不穷,甚至出现扒衣服、仍鸡蛋、捆绑树上等过激恶俗行为。“越让新人出丑,结婚的气氛越活跃”“闹得越过,情谊越深”“即使闹得过火也一般不会受到道德谴责和法律惩罚”,在人们心里渐渐滋生这样一种错误的认知。
环境。国学经典有云:慎独之,意为讲究个人道德水平的修养,看重个人品行的操守,是个人风范的最高境界。而慎独说意行难,无论是社会层面还是个人层面,特定环境无疑是文明素质的试金石。特定的环境包括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结婚迎亲则是一个特定自然环境。置身于此,身心放松的同时,人们心中自律的弦也易变得松弛,做出一些过度行为。山东理工大学社会学系副教授牛喜霞分析认为,如果参与婚闹的人少肯定闹不起来,参与的人越多,婚闹就变成一种群体行为,个人在其中会变成集体无意识,自己无法控制自己的行为,容易发生意外和过火。此外,日渐形成的过度婚闹风气则是一种特定的社会环境,过度婚闹盛行与人们跟风从众心理有很大关联。
过度婚闹违反道德甚至是法律。如果在‘闹婚’过程中造成新郎新娘的健康权受到损害,当事人有权要求民事赔偿。至于发生侮辱、猥亵,甚至强奸、导致当事人死亡的,还要追求其刑事责任。
个人言谈举止关乎整个社会文明。试想当每个人撕掉不文明行为的遮羞布,社会文明必将大步提升。“国民的劣根性”“国人素质普遍偏低”诸如这样的言论自然不攻自破。然而在未来的一段时间内过度婚闹现象并不会戛然而止,在人人自律的同时,也需要发挥社会舆论的力量和规章制度的约束,比如街头过度婚闹属于扰乱社会秩序,婚车街头随意停放进行处罚等。诚然!过度婚闹将会大大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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