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给36岁女儿找对象 老妈花6.8万找人策划偶遇

2016-04-14 19:06:00    作者:   来源:央广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偶遇 女儿 老妈 同盟 老同学
[提要]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家住成都的袁大妈,有一个36岁还没有谈对象的大姑娘。袁大妈说,过了几天,女儿就气冲冲嚷嚷,说你的“同学”半夜三更打电话,诉说自己不幸的离婚史。

  原标题: 为给36岁女儿找对象 老妈花6.8万找人策划偶遇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家住成都的袁大妈,有一个36岁还没有谈对象的大姑娘。看着邻居家是又吃喜糖、又喝满月酒的,袁大妈的心里不是滋味,筹划着赶紧把女儿嫁出去。于是,袁大妈想到了婚恋网站。通过网站,她联系了一家线下公司,婚恋公司献出策划“偶遇”等自由恋爱的计谋,虽然服务费高达68880元,却和袁大妈的设想一拍即合,双方签下保密协议,结成“同盟”,让介绍对象的过程“润物细无声”,让介绍对象的过程不生硬,也不留痕迹。

  就这样,袁大妈拿出了自己的积蓄,孤注一掷。婚介所派出 专线服务人员“出战”,按照剧情情节设定,袁大妈要先告诉女儿,自己外出逛街碰到了一个老同学黄阿姨,并把女儿电话给了她。袁大妈说,过了几天,女儿就气冲冲嚷嚷,说你的“同学”半夜三更打电话,诉说自己不幸的离婚史。

  袁大妈明白,肯定是婚介想套近乎,可女儿并不上钩,反而大发雷霆,说自己根本没空听这些“抱怨”,并让这个人以后不要再来电话。袁大妈知道这戏没法演了,又过几个月,专线服务一点进展也没有,袁大妈赶紧喊了“暂停”,想要退回服务费。

  可这钱给人家了,再要回来就不是那么容易了。人家婚介所也说了,你这6万8是属于私人定制,而且我们也给你策划了两场偶遇,如果不满意,可以走司法途径,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

  能说什么呢?有些事情父母真的不能代劳,婚姻大事还是让孩子自己来决定吧。

初审编辑:马鑫
责任编辑:王盈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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