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6-21 11:29:00 来源:中国广播网 我要评论
央广网华阴6月21日消息(记者潘毅)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盗挖祖墓,历来被中国人视为奇耻大辱,在过去也是重罪,但陕西华阴农民张世雄的祖墓被盗掘8年,却一直无人追究。
被盗的是张世雄六代世祖、曾中过武举人的张占一的墓,家谱记载其生活在清乾隆至嘉庆年间。依据现场遗留的两个清代铜帽顶,张家人认为祖墓属古墓葬,应追究盗墓者的刑事责任。起初警方认为犯罪情节轻微不予立案,后来检察院又让他提供祖坟属于古代墓葬的证明。
八年过去了,三名盗墓者已远走他乡,而张世雄的疑问却一直没有得到解答:祖坟被挖,陪葬品被洗劫,就没人管?即便祖坟不属古墓,难道盗掘他人墓葬也不犯法吗?
2007年,西郑客运专线修建刚好经过华阴,负责施工的中铁23局一公司和新华村签了协议,临时租赁后者的一块荒地堆放土方。而张的祖坟就在这块荒地一侧。
张世雄:上午12点前我从那看的(还没事),下午三点我去就被盗了,就在这个中间三个小时,用大型装载机械盗的墓。
来到村头的祖坟地,张世雄发现,自己世祖张占一的坟头已经不见了,眼前是一个直径约一米五的大洞。洞周围散落着一些白色棺木和从地下挖出来的青砖、骨头,其中四块青砖上的文字组合起来为“永奠佳城”。
张世雄:墓盗完,里面的棺椁全部都被挖掘机挖坏,里面已经乱七八糟,人也进去了,里面也积水了,有泥有沙有土。陪葬品也已经没有了啥东西
张世雄根据现场发现的挖掘机驾驶员提供的线索,找到了中铁23局一公司工人周某和韩某等人,两人承认张家祖墓是自己挖开的,但坚称“里面什么都没有”。随后张世雄向公安机关报案。
张世雄:我当时第一时间,下午就报了案,报案后一直七八天公安没到现场,7天后两个人才到现场转了一圈,就说不予立案,说犯罪轻微,复议申请的时候又改口说不能出具证明是清代古墓葬。
但是2007年8月,张世雄只从华阴市公安局法制科得到一份“不予立案通知书”。不予立案的理由则是“违法事实犯罪轻微”,以及“无法确定被盗墓葬为古墓葬”。
自家祖坟被盗掘,公安机关却不予立案,这让张世雄难以接受。
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岳屾山:已经证实有挖掘古墓的事实存在,至于是否构成我国刑法当中认定的古墓葬,需要权威部门出具认定意见之后才能确定的。而且即使他不构成古墓葬,如果说报案人能证明坟墓是属于他先人的,他对古墓内的物品其实是享有权利的,这种情况下,如果发生了盗窃的行为,公安机关至少是经过调查看里面是否被盗窃了某些财产,如果达到盗窃的标准,从财产犯罪方面入手也可以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
在墓中,张世雄发现未被盗走的两个铜帽顶,当年9月份,张世雄到华阴市人民检察院,要求监督华阴市公安局对周某等人掘盗祖墓不予立案一事。检察院侦监科一位检察官在看完材料和照片后,建议张世雄去找省级文物部门,对那两个铜帽顶做鉴定。
随后几年,张世雄一直就奔走于各级文物主管部门,来不断试图证明铜帽顶和古墓是文物,然而最终得到的结果是,能证明两个物件是文物,但是却始终无法证明墓是清代古墓:
张世雄:那个(铜帽顶)是我清理遗骨的时候在里面发现的,现在检测人员说,两个帽顶是清代的文物,但是这个墓葬谁给你说是清代文物?
当年西岳庙派出所所长王某如今已是市公安局副局长。他说,当年不立案是“局里开会研究决定的”。而当年让张世雄去开“清代古墓证明”的检察官也已调离原岗位。华阴市文物旅游局办公室主任孙洪泉说,文旅局2008年9月27日挂牌,张家祖墓被盗时尚未成立。而文物局已不存在,所以“对此事无法发表意见”。
岳屾山:我个人倾向于认为,这种证明是古墓葬的证明责任不应该由报案人来负责,而应该由公权力机关,或者公安机关来协调相关部门进行确认,即使公安机关不来协调相关部门作鉴定,那当事人已经向有关或有权作出鉴定的部门,或者文物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文物主管部门应该对这个事情予以处理。如果认为确实是属于古墓葬,公安机关就应该追究刑事责任,因为根据刑法的规定挖掘古墓葬是有可能构成犯罪的,但不能仅仅因为你证明不了是古墓葬,我就不予以追认。
目前,张世雄只能计划先起诉当地文物旅游局行政不作为,要求开证明,如果胜诉,再找检察院要求公安局立案。有关事件的最新进展,中国之声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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