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25 09:46:00 来源:广州日报 我要评论
七成女性曾在公共场合被陌生人抚摸?
陌生异性的身体触碰是中国公共场所常见的性骚扰形式,据中科院一次相关调查,有七成受访女性曾在公共场所被陌生异性抚摸。广州女性市民在公交、地铁里同样会面临蹭碰、性骚扰和猥亵等情形,但广州电车公司安全服务部表示,从未收到过关于性骚扰的投诉,这是怎么回事呢?
根据中科院对169名女性进行的调查显示,142名曾经不同形式地遭受过性骚扰,占总受访人数的84%;此外,107人遭遇过两次以上性骚扰,占总受访人数的63% ;九成的受访女性知道周围有其他女性曾遭遇性骚扰;119人表示曾在公共场所被陌生异性抚摸,占总受访女性的70%。
公交、地铁是广州市民出行不可或缺的公共交通工具,每天的高峰期人流量极其大,人与人之间难免产生身体摩擦,这却给一些心怀不轨的男性提供了可乘之机。拥挤的状态下,女性市民应当如何应对不怀好意的蹭碰甚至猥亵?
昨日,广州交通台FM106.1、广州市公安局便衣侦察队、安平公共传播公益基金联合主办了一场“平安夜里话平安——公交上的反性骚扰论坛”,现场公安、司法、公交行业、心理专家和公益组织志愿者共同探讨了这一社会现象。
受害人独白:15岁时被性骚扰留下阴影
Y小姐:事发后乘客纷纷离开这节车厢,我感到很孤立。
Y小姐回忆,曾经在地铁中受到一名五十岁左右的中年男性刻意挤蹭,当时地铁中并不拥挤,但这名男性一直往她身上又挤又靠。
“我感觉到不舒服的时候,就提醒他能不能往另外一边挪一点。” Y小姐回忆,当时这名男子的另一边并没有人坐,但他的反应非常激烈,马上站起来说:“像你长得这么丑,穿得像个男的,我才不想摸!”
当时身边的乘客只认为两人在争吵,并且感到受到打扰,纷纷离开了这一节车厢,Y小姐当场感到十分孤立,“如果车厢内有标语提示遇到性骚扰可以求助,那我就能够寻求周围人的帮助和支持。”
A女士:那时候我15岁,面对性骚扰只知道害怕。
A女士回忆自己15岁时的夏天,在公交车上曾被一名男子紧紧从身后贴住,并且“明显感觉到对方的下体硬了起来”,但除了心里感到害怕,连该不该求助、怎么去求助都不知道。
由于对方看起来比自己高大很多,害怕的A女士最终的选择与许多有同样遭遇的女性一样——忍耐,但时隔多年后,她表示:“我始终会记得那一幕。”
心理专家:公共空间边界模糊女性安全感差
一方面是大量性骚扰的报道见诸报端,另一方面,广州电车公司安全服务部负责人表示没有接到过一宗类似投诉。
面对这样的矛盾,国家认证心理咨询师周晓青认为,这是因为现在民众对公共空间普遍存在不信任感,对于公共空间的边界感觉很模糊。
因此,一方面受害女性在公共环境中感到极度不安全,一味选择忍让、沉默,这就降低了性骚扰行为的犯罪成本,另一方面,一些公众的冷漠反应构建出助长性骚扰行为的公共环境。
法律界人士:“性骚扰”“猥亵”无明确区分
广州市检察院、知名公诉人杨斌检察官表示,性骚扰主要发生在人流密集的地方,目前也的确有很多女性遭遇这种情况。但由于各种原因,很多女性没有办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其中包括法律上也有许多盲点。
据了解,目前我国没有专门为“性骚扰”行为立法,对于“性骚扰”和“猥亵”的区分也没有明确定义。只是在相关法律中有一些原则性规定,对“性骚扰”立法具有进步意义,但尚不具有操作性,对受害者的保护不够,法律的空白也让执法者头疼。
杨斌说,目前“性骚扰”受害者是有几种方式维护自身权益,例如妇女权益保障法,内有专门条文规定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其他还有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刑法规定的强制猥亵妇女罪和强奸罪,但在操作实践中,取证、立法、受害人保存证据等方面都存在问题,导致司法处理上有困难。她指出:“在操作实践中,民事上‘性骚扰’最终判决成立的很少。”
专家支招防性骚扰:
遇到性骚扰要大声叫
检察官杨斌:在遭遇性骚扰的时候如果有指引,可以提供一个受害人获得社会支持的环境,遭遇这种情况可以勇敢地叫出来。她也建议便衣民警在蹲点过程中,看到这类情形时可以锁定嫌疑人,拍下来,在下一次发生类似情形时能提供有力的证据,有利于法律对这类人作出合法的制裁。
心理专家周晓青:社会也应当关注性骚扰的行为人本身,回到个体的关注。如果家庭增加对这个个体的关注,就能从根源上避免这种行为的发生。
如果在家庭中没有对行为人做出正确的教育引导,可能使其形成变态的精神刺激反应,最终变为实际行动。她呼吁家庭应当对孩子有更多关注和教育,帮助其形成正常的人际关系观念。
律师王静:广州市越秀区政协委员,律师王静建议,公交场所应当设置指引标语,鼓励女性遭遇性骚扰时大声求救、呼喊、反抗来阻止对方。文/记者王晓全、谭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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