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偷车筹钱救治患病父亲被判刑

2014-08-28 15:00:00    作者: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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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子痛哭流涕当庭认罪 获刑一年三个月

  本报讯(记者林霞虹 通讯员周欢欢、陈亮)父亲重伤亟须筹集医疗费,情急之下年轻的张某选择铤而走险结伙盗窃。近日,从化法院公开审理了这一起盗窃案,张某当庭认罪,痛哭流涕,悔恨万分。

  今年26岁的张某来自贵州一个偏远的农村,和父亲一起外出打工。张某来了广东,而张某的父亲去了上海。2013年中秋时,远在上海的父亲从工地不慎跌伤摔断了肋骨,心急如焚的张某本打算卖掉自己的面包车,可在和几个朋友提起时,一个叫做“阿山”的朋友却说道:“哪里用得着卖车啊,搞两辆摩托卖了就有钱了。”

  2013年10月初的一个凌晨,张某、阿山、小熊驾驶张某的面包车窜到从化,由张某开车在市区寻找目标,很快就在某小区门口发现有一辆女装雅马哈摩托车停放在人行道上,阿山和小熊随即跳下车将摩托车抬到面包车上,而后三人逃离现场寻找下一个作案目标,不久又在一家网吧门口采用同样的手段盗窃了另外一辆摩托车,得手后三人迅速离开,往东莞方向逃窜,没过几分钟就发现有警车追上来,三人情急之下跳车各自逃窜,张某惊慌之下躲到了附近的一片山林里,后被公安机关网上追逃,在东莞火车站处被抓获,面包车及盗窃的摩托车被公安人员现场缴获。

  在对作案工具面包车进行处理时,民警发现这是一辆早在2012年年初就已经被报失的车辆。原来,这辆面包车是张某不久前花3000元“买”的,没有行驶证也没有任何手续,张某装作什么也不知道“买”下了这辆面包车,

  经审理后法院认为,张某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已构成盗窃罪;而且,他在明知是犯罪所得的情况下仍然予以收购,又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数罪并罚,法院以盗窃罪、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原标题:筹钱救治老父 铤而走险偷车)

初审编辑:曹亮
责任编辑:陈修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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